广东国五条细则最先落地 被指模棱两可留有余地
据前瞻网记者获悉,昨日(25日)晚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全国首个落地的地方版细则。该细则要求广深3月底前公布楼市价格控制目标,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征收,同时对广州、深圳、珠海以及佛山继续执行限购等调控措施。
通知大而全,令人关注的个税、二套房首付等焦点问题并未明确涉及。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表示,细则并无新意,诸如二套首付比例、个税征收标准等仍存在悬念,但可以看出是广东省表态不会在政策上一刀切,可能存在差异化征收。政策制定责任踢到下级政府,预计各地版本都可能会模棱两可,利于后续操作空间。
首个落地政府细则
临近三月底,各地楼市细则出台呼之欲出,但未有明确消息。今日晚间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挂上了一条关于《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可谓是全国首个落地的地方版细则。
通知从3月底前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继续限购、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保障安居程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进行调控。
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加快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在保障房方面,2013年广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
前瞻网记者了解到,令人关注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个税20%征收等焦点问题并未明确规定。仅表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此前国发办要求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此外限购的城市中仅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满堂红集团研究部副经理肖文晓表示,上述通知仅是省级政府回应此前国家国五条要求制定楼市细则一个表态。
他说,此次广东仅指出原来省会城市继续实行限购,意味着诸如中山、东莞这些地方不需要限购,省级政府并未一刀切,将制定细则权利交给下级政府。
政策模棱两可 提供后续操作空间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指出,“粤新五条”细则与新国五条与新国五条细则有四个方面不同,一是总体调控力度下降。二是房产税无扩容规定与个税20%政策无具体执行城市、参考标准。三是二套房贷未收紧。通知并未提出二套房贷首付未提至7成、利率未提至1.3倍,首套房贷首付未提至5成、利率未提至1.2倍。四是调控基调依然是有保有压、调中有紧,主要是体现保大于压。
对于此次广东版的国土条细则,不少行业人士表示,这仅是广东省级政府一个表态,具体细则仍需看下一级政府制定。
3月13日,作为地方版楼市细则措施深圳“限价令”出炉,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重申深圳正在沿用两年来调控楼市的做法,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也意味着深圳新一轮房价上涨压力加大,此次重申细化到每个楼盘,不能超过自身上个月的价格,房价“零增长”。
然而深圳重申“限价令”,不得不让不少高端楼盘开发商调整销售策略,卖房节奏。
谢逸枫指出,此次“粤新五条”细则不会导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房价暴跌,今年房价稳中有升,调控目的稳定房价,不是打击房价,不存在暴跌的可能性。
他说,目前市场上依然存在大量的刚性需求与改善的合理需求,政策并未从市场供求关系的问题上解决房价上涨,只是短期的遏制需求作为调控手段,未实际增加市场供应。
邓浩志表示,从此次政策细则也可看出广东省政府表态对房地产市场不会一刀切,比如个税征收可能存在征收对象、房龄等差别化对待。预计其他地方政府也可能效仿广东出台模棱两可的细则,以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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