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药降价了!药品集中采购25种中标11城试点 对药企长期是利好

Winnie Lee

前瞻经济学人

日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药品采购联盟通过以量换价来降低药价,将能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

11月15日,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联合采购办公室介绍,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25种药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

根据采购文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

在《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不仅公布了31个采购品种名录,还约定每个品种的采购量。

不过,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31个参与竞标的品种25个中选,还有6个品种流标。

值得注意的是,中选的25个品种中,包含了吉非替尼片(易瑞沙)、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等抗癌药。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5个中选药品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

据联采办负责人介绍,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

这其中,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显现。

目前,拟中选结果还在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联采办将会确定并发布中选结果。试点办将指导和推进各试点城市制定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兑现招标结果、实现群众受益。

而在预中标价格和企业名单流出后,不少医药股股价大跌,有些人担心价格下降太多,导致不可持续的情况出现。对此,联采办负责人日前表示,带量采购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影响是“当期非利空、长期是利好”。

据该负责人介绍,有四重因素可以对冲药品降价的影响,给中选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第一,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第二,承诺及时还款降低了企业占款和融资成本。第三,联盟采购显著降低了其市场推广成本。第四,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将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对中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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