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呼和浩特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推进“一核双圈一体化”战略,“打造两个一流”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健身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体育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显著。为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市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新时期的目标任务和体育工作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呼市体育工作概况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群众体育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普及,促提高,把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纳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实绩考核目标,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赛事、年年有创新”的思路,着力提升群众体育活动的规模和档次。“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达80余次,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全市体育人口达到103.6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2.3 %。
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形成市、旗县区、社区乡镇三级全民健身网络。加大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力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库,“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350名,其中:国家级16名、一级267名、二级414名、三级653名;创建自治区级体育先进社区 3个;发展群众体育单项协会31个;俱乐部36个;建立了“国民体质监测指导示范中心”,深入社区、乡镇为群众进行体质测试,现场出具测试结果并开具运动处方,“十一五”期间共为7000余名干部群众进行体质监测。
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努力为广大市民改善健身环境、提高健身质量服务。到“十一五”末,全市共安装全民健身路径188条;6个乡镇兴建了“小型体育健身中心”,156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竞技体育保持领先。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锻炼队伍,重点突破”为目标,加强业余训练的软、硬件建设,提高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2009年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比赛中,我市输送的运动员共获得奖牌5枚。呼市体育代表团参加2006年自治区第11届运动会,以124枚金牌获金牌总数第一;在2010年自治区第12届运动会上以132.5枚金牌蝉联金牌总数第一;在2007年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上获金牌3枚、银牌4枚、铜牌2枚。在“十一五”期间,共建设传统体育项目学校19所,其中:国家级2所、自治区级2所、盟市级15所,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个。
依法监管体育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对全市所有体育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注册登记及督查,重点加强高危体育经营项目的日常监管。组织体育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升体育市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并按照相关标准,审核颁发体育经营许可证。 “十一五”期间,全市注册登记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业主共有240家,注册人员110名。
重视体彩销售工作。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紧紧围绕“打基础,抓建设,重管理,要销量”这个主题,利用彩票市场的竞争平台,强化业务指导,扩大销量规模,在“十一五”期末,累计销量达5.5亿元,有效弥补了体育事业发展资金的不足。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针对全市体育事业发展需求,切实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07年投资6.4亿元、占地12.2公顷、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可容纳观众近6万人的呼和浩特体育场竣工,并作为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庆典活动主会场投入使用。2009年12月投资6500万元的呼和浩特乒乓球训练中心落成。从2009年至2010年10月先后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投资1000多万元对呼和浩特体育活动中心(原东郊体育场)、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呼和浩特市人民体育场内场、外围和“工”字马路进行了维修改造、绿化、硬化,增设了健身设施,重新铺设了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
赛罕区、武川县相继投资兴建了多功能体育训练馆,托县新建了标准丙级体育场。全市一半以上学校翻修了田径场、铺设了塑胶跑道,有的还建有球类、田径训练馆。
“十一五”时期体育工作取得的成效,为我市今后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体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举办群众体育活动的专项经费不足、增幅不大。多数体育协会的实体化程度不高,开展活动的水平有待提高。群众体育活动缺乏精品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多,积极性和作用还没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国民体质监测次数少、人数少,覆盖面还需扩大。
全市业余训练网络不健全,业余训练基地和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建设滞后,从事业余训练学生数量逐年减少。作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体校的训练与教学条件非常简陋,与相关标准和要求有很大的差距。除体育彩票外,全市体育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体育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些地区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经费欠帐较多,农村体育工作仍然是当前全市体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农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匮乏。市区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虽然不少,但资源共享程度偏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多数仍未对公众开放,利用率有待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体育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融入社会生活、文化生活和经济生活,其多元价值不断拓展,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呼政发〔2010〕45号)的相继出台,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性保障,也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体育事业作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不仅肩负着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的根本任务,而且承担着振奋精神、促进和谐的重要使命。随着 “打造一流首府城市、建设一流首府经济” 和 “一核双圈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市体育工作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从改善民生服务的高度出发,逐步转变观念和视角,学习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呼和浩特交通便利,北有大青山和草原,南有黄河和长城,地处亚高原,夏季温差较大,气候怡人的自然环境,以及着力打造“京津夏都”的契机,把握时势,顺应潮流,谋划未来。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治体,以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力争到“十二 五”末,使体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当前发展基础和未来趋势,今后五年我市体育的主要目标:
1. 群众体育: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科学、健康的健身休闲娱乐活动日益成为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健全群众身边的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场地,开展群众身边的活动,体育人口得到提高,到2015年全市体育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45%左右,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明显改善,成年人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全国省会城市的上游水平。
2. 竞技体育:进一步完善全市业余网络建设,改善各训练单位的软硬件条件,不断提高训练水平,继续保持呼和浩特市在自治区的领先优势。力争在2011年全国青少年运动会、2012年全国冬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在2014年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实现金牌总数“保二争一”的奋斗目标。
3. 青少年体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丰富校园球类运动,培养终身体育意识。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逐年巩固和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优秀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争创各级青少年俱乐部,“十二五”末,建设市级传统项目学校50所。
4. 体育设施: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基础体育设施和场馆建设步伐,逐步扩大全市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建设呼市游泳馆、体校、网球保龄球馆、全民健身大厦等设施,增加健身路径数量,扩大覆盖面。创造条件,积极申办全国各级各类赛事活动。
5. 体育产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培育开发体育市场,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指导,逐步形成结构合理,运作规范的体育市场,逐步扩大体育彩票销量。
6. 依法行政:贯彻执行体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场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主要任务
1. 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树立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培训、轮训1到2次,到“十二五”末,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名, 90%的社区、行政村健身活动室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35%的乡镇健身设施达到自治区先进苏木乡镇标准、30%的社区达到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专项经费不低于人均1元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社区体育组织、协会和俱乐部的作用。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社区办事处、街道居委会、乡镇和行政村村委会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要做到常态运行,协会、俱乐部要有年度活动计划并加以实施。
重视青少年体育。广泛推行三大球、四小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进校园活动,重点推广校园足球运动。
加强国民体质测试和监测。建立市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体育科研机构,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逐步建立旗县区监测站点,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并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到2015年,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基本形成。
加强全民健身宣传。通过乡镇、街道、社区宣传栏、广播站及各类媒体,开展健身宣传活动,普及基本体育常识,提高体育素养。
2. 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发现人才,挖掘潜力,提高全市青少年运动竞技水平,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巩固竞技体育在全区的领先地位。
加强体校教学、训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学和训练水平,加大体育教科研投入力度,改进训练方法,促进选材、训练与科研、教学紧密结合,创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逐步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输送率和升学率。
加强业余训练网络建设。市四区要根据全市体育项目布局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恢复、创建1所以业余训练为主的青少年体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业余训练工作。
加大“体教结合”工作力度。体育与教育部门要相互配合,优势互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业余训练,抓好梯队建设。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训练基地要给予专项经费和专业技术支持,使经常参加业余训练的在校生总数逐年增加。加强普通中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传统项目的建设,重点扶持游泳、田径两个潜优势大项在全市各学校的普及推广,促进其它项目均衡发展。
加强体育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制定体育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与高校、专业队和相关科研机构建立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综合素质,积极引进高层次体育训练、管理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3. 努力改善体育设施条件
广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各旗县区均要建设、完善当地全民健身中心,参照“国家体育先进县”的评价标准,建好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其中市内四区在建设体育场时,场地级别规格可适当提高。90%的办事处、乡镇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站(内设:篮球场、门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或台球室、健身房);60%的社区、行政村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点(内设:篮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或台球室)。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环城生态水系、公园、广场、绿地,配套建设健身设施,鼓励扶持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在节假日对社会公众开放,进一步提高现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使用率,打造15分钟“健身圈”。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督新建居民小区按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标准预留体育用地,建设相应的体育场地设施。到2015年,新建社区要建有1~2条全民健身路径。老旧社区要寻找空地,创造条件安装和配建部分健身器械。
在市区范围重点建设以下5个区域:
(1)建设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在成吉思汗大街的呼和浩特体育场西侧建设呼和浩特游泳馆、体校等一批场馆设施,形成呼和浩特体育中心。
(2)建设呼和浩特球类训练中心。在展东路北端的呼和浩特乒乓球训练中心北侧新建网球、保龄球馆,游泳馆,形成项目较全的球类运动训练中心。
(3)建设呼和浩特全民健身中心。在展东路的呼和浩特市体育活动中心东南方新建1座15000平方米左右的呼和浩特全民健身中心(大厦),增设露天游泳池罩棚。形成健身场地内外互补的全民健身中心。
(4)建设呼和浩特业余训练中心。进一步绿化、美化、硬化呼和浩特市人民体育场的周边环境,对市体育训练馆回迁改造,建设多功能健身场馆。依托青城公园,形成有场有馆、有湖有林的业余训练中心。
(5)建设呼和浩特健身休闲带。利用大青山自然资源,选择合适位置修建呼和浩特全民健身登山步道、轮滑场地;利用环城生态水系及其周边开展夏、冬季运动项目;将南湖湿地公园建设成为“青少年体育主题公园”,市四区修建若干个“全民健身路径景观工程”。形成环城体育健身休闲带。
4.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不断加大投入,在健全覆盖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因地制宜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休闲项目,培育体育健身市场。正确引导开展新兴户外运动、极限运动、健身休闲等项目的经营活动。利用我市周边自然资源和地貌条件,开展沙漠汽车、摩托车、徒步穿越,黄河漂流、蹦极、横渡游泳,“高原训练”体验游、山地车草原巡游等。在政府引导下,鼓励市场化运作,加快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步伐,为首府增添有互动、有活力的健身休闲元素,使之成为休闲、健身、旅游的新去处。各地区要围绕打造“京津夏都”的思路,在体育功能、体育休闲、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方面多做文章,早计划早安排,促进当地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工作,加大体育彩票公益性的宣传力度,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规范市场秩序,抵制打击私彩。抓住“宣传、管理、服务”三个环节,健全激励机制和销售监管机制,加强营销网络与队伍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扩大网点布局范围,优化布局结构,争取体育彩票销量在2015年达到3亿元。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依法治体,推动各级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将体育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将体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资金计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把体育经费、体育用地、体育基本建设维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地区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2.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围绕重大体育活动、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兴趣爱好和健身需求、围绕依法行政等搞好宣传,健全宣传报道机制,创造良好顺畅的工作环境。
3. 重视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队伍,提高整体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逐步造就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较高业务水平、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效廉洁的工作队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体育“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干部、职工、教练员(教师)、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实现我市体育“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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