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主线,以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着力在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方略。统筹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改善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转变,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坚持完善和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坚持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广农业低碳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农村节能减排,保护农村环境。

(三)发展目标。

——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总产达到3200万吨,棉花总产达到37万吨,油料总产达到260万吨,肉蛋奶总产达到630万吨,水产品总产达到220万吨,蔬菜总产达到3500万吨。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农业“三品”认证总量达到4800个以上,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73.3万公顷,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6.7万公顷。

——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主要农产品加快向优势产区集中。主要农产品优质率进一步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净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0万公顷,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

——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7000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3万个。

——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森林面积达到4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9%。完成重点区域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5万公顷。农业面源污染有所控制,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

——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力争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解决204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建成经济、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5%,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户用沼气达到103万户,改造农村危房54万户,建设改造100个规范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新增8000个连锁农家店。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扶贫开发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专栏“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指标(略)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拓宽农业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全面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落实“米子”省长负责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探索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发挥农产品期货发现价格、套期保值功能。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二)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好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规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深化水价改革,建立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林业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进程。通过优化布局、充实一线、明确职能、创新机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农产品与食品加工、农业与农村信息化、农林资源与环境、农村民生与农业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实施生物育种、食品产业、农村信息化、粮食丰产等重大科技专项,全面推进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工程。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依托,完善首席专家负责制,凝聚一批农业科研领军人才,打造科研创新团队。强化种业建设,实施种子工程,支持种子研发机构开展生物育种和商业化育种,扶持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发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品种审定,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深入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机具推广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抓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四)完善土地管理。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奖惩机制,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十二五”末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培育和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和发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物权。实施好土地整理工程。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积极探索宅基地抵押、有偿流转和有偿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落实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政策,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稳步推行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

(五)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积极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优化农业投资环境,拓展农业对内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努力承接国内外资本、先进技术、管理和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农业分工与合作,把我省建设成为面向长三角的农副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提高出口优势农产品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办好上海、北京、合肥等地安徽农产品交易会。推进农业国际合作,积极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支持省内企业到东盟、非洲、南美等地合作开发境外农业资源。加强国际农产品市场研究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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