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投丢1/3信件谁之过?
中国邮政正处于风口浪尖
日前,中央电视台记者做了一个调查,他们从北京向有熟人的全国33个省区的市县及8个国外城市,投递了100封平信到并通过与收信人联系,来察看信件最终寄达情况。结果有整整33封信没有下落,约占所有投递信件的1/3。
平信为什么会丢失?有专家表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投递过程中丢失,一是信件送达后丢失,前者责任在信件投递单位比如邮政,而后者责任难以确定。
“所以,我们不能贸然下结论说邮局要为丢失的33封信件负责任,但这里面肯定有邮局的责任。”上述专家称。
记者使用“平信丢失”做关键词在网上做了一次搜索,得到了超过23万个结果,用“寄信丢失”搜索,相关结果为40万,再用“寄的信丢了”搜索,相关结果高达60万。这表明,信件丢失的情况较为普遍。
据中国邮政介绍,有一个第三方公司专门针对邮政服务水平、消费者反馈以及邮件送达率进行调查,该公司提供的邮件送达率数据远低于央视的调查。不过,中国邮政拒绝提供这一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物流行业研究员刘兴华指出,这一事件透露出中国邮政内部管理粗放、监管严重缺失以及员工素质不一等问题。
“我国《邮政法》有这样一项规定,那就是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在国际上《万国邮政公约》也有相关规定,但各国同时还有很严格的规定来杜绝邮政企业的道德风险,而我们显然缺少这样一套制度设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信件丢失的事件频繁发生。”
据悉,2009年发布的《新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如果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最简单的,何谓‘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失?这里面涉及一个评估的问题,而在目前的体制下,这种评估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因为缺乏监督,退一步讲,即使确定中国邮政存在重大过失我们也很难对他采取有效的强制行动。”刘兴华称。
这方面英国无疑是一个较好的典范。
英国有一个“邮政行业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曾在2006年时指控英国“皇家邮政”于2004-2005年间丢失了上千万封信件,为此,该委员会提出应对“皇家邮政”处以1140万英镑的罚款,因为“皇家邮政”弄丢信件是一种“违约行为”,他们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所以必须严惩。
换句话说,确保每一封信件安全送达是邮政企业的重大责任,而中国邮政显然并不这么认为。
事实上,英国“皇家邮政”之所以会弄丢上千万封信件根子就在垄断上面。在2006年以前,英国的邮政市场一直为“皇家邮政”垄断,结果服务质量广受诟病,于是2006年1月,英国邮政市场正式向民营企业开放,当时引入了十几家民营企业,到如今,英国邮政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整体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随之也大幅上升。
反观国内,尽管《新邮政法》扩大了民企的业务范围,但信件业务仍划归中国邮政集团专营,这显然不利于国内邮政服务质量的改善。
“如果这一块垄断不能打破,我相信平信丢失的事情还要不断上演。”刘兴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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