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20%个税细则 避免伤及无辜

前瞻经济学人

各地出台20%个税细则

各省市日前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多对20%的个税政策做了一些特别的规定。比如北京市3月31日开始执行的细则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此前,有不少人反对与质疑20%个税政策。其意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其加大了房价的成交成本,于房价上涨不仅没有控制与调控作用,弄不好会起到助推和助长的反作用力。二是认为20%的个税政策,很轻易就能通过计入房价等方式转嫁给买方,这无疑加大了买房者,特别是刚需者的购买负担和压力,增加了他们的痛苦指数。

如今,各省市细则中将“持有唯一住房五年以上”置于了20%个税之外,多少为此前的担忧做出了一些安抚,为楼市和住房刚需者带来了共同的福音。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如果一家人只有一套甚至没有房子,别说是20%的税收,就是30%或者更高,他们也用不着担心,因为他们根本就无房可卖。而真正卖房子的,绝大多数都是拥有两套以上房屋的人。甚至很多人是炒房客,是投资性购买者和纯投机性购房者。也正是这些人,利用手中的资金优势,抢占了房产资源,推高了房价,让未婚女青年和丈母娘等背了“黑锅”。

因此,无论是从税收收入调节作用和杠杆作用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抵制房价过快上涨,释放更多房源以供刚需者购买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20%的个税都非常必要。当然,在房屋成交计税、征税时,20%的个人所得税是存在转嫁隐忧的。但只要一方面设计制度举措,严加预防和控制,一方面努力稳定楼市、规范房价。买房者自会遵循着质优价廉的买房标准,卖房者想转嫁个税也没有那么容易。

同时,就像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政策的风声,迫使一些官员火速卖房一样。事实也证明了,严格执行20%个税的政策,也使得一些多套房房主,投机和投资者开始“连夜”脱手多余的住房。比如20%个税新政的消息一出,从3月4日-3月10日一周的时间,新疆乌鲁木齐二手住宅成交达1002套,相比此前一周,成交量增加67%(据3月13日天山网)。之后,数万人相继赶乘“末班车”,成交量同比增长一度达到近600%。

试想,一人多房或者一户多房,以及投资、投机者手中囤积的、空置的房子被释放,无疑将会满足更多刚需者的需求。

也有人提出忧虑,20%个税会伤及无辜,加重了一部分只有一套房又想卖房,或者重新买房者的负担。事实上,这一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比如北京和广州等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之后,都考虑到了“个人首套房”、“持有五年以上”等特殊情况,给出了此类住房成交,不按20%计征个税的规定。面对这一消息,人们又渐渐恢复了理性,不再盲目过户。比如近日各地二手房成交量开始出现了回落。

很明显,20%个税政策,主要是针对多套房、投资与投机性住房的,对老百姓的普通住房买卖的影响有限。而处在楼市、经济和开发商的角度来讲,“国五条”同样是福音。一方面,楼市乱象没有了,价格逛涨没有了,恢复了理性,楼市泡沫自然也就没有了,在平稳与理性中谋求楼市和经济的发展,总比坐着“小船”,在惊涛骇浪的楼市“海浪”上忽上忽下的颠簸要好。另一方面,从长远看,普通居民、刚需者等群体,才是开发商,是楼市,是经济的“上帝”,房价稳定了,更多的老百姓买得起了,不至于被一套房榨干一生之积蓄了,开发商和国民经济等,就有了13亿人组成的强大后盾,房子岂会愁卖,开发商何愁赚不到钱,经济何愁不会发展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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