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被贷款”!男子称身份被冒用背上490万贷款,经鉴定签名指纹均非本人

olivi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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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身份被冒用背上490万贷款。今年3月中旬,广西一名男子陈某峰被广西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诉由是他2013年作为保证人替人担保,借了一笔5年期490万元的贷款,如今已逾期近两年,今年1月信用社起诉时,利息已高达267万元。

对于这笔借款,男子则称“毫不知情”,“借款人是我堂哥陈某,他说是他拿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的贷款,但法院和银行都不认可”。

为了证明自己不知情,男子自费就借款材料上的签名和指纹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签名和指纹均不是他本人的。

此外,男子也将此事投诉到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海监管分局,要求就“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违规放贷”一事进行调查,并要求信用社支付有关鉴定费用、恢复其良好征信。

8月10日,北海银保监分局就此事给出意见,经调查,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公馆信用社于2013年10月26日向借款人陈某发放保证担保贷款490万元时,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未严格执行贷款面签制度的问题。但因调查手段有限,未发现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馆信用社存在盗用陈某峰身份证复印件的行为。

针对男子提出鉴定费用和恢复征信的要求,北海银保监分局表示属于消费纠纷,不属于分局职责范围,建议通过仲裁、调解或司法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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