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把我省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进行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福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制定实施各级旅游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规划期限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与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建旅游业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海峡旅游”主题,加大发展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旅游发展环境日益优化。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家旅游局编制《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确立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旅游区的发展战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福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旅游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4.6亿人次,其中国内游客4.45亿人次,入境游客1472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08%、109%和70%;旅游总收入累计达5298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474亿元,旅游外汇收入116亿美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22%、129%和118%。
旅游景区建设取得成效。福建土楼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泰宁丹霞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宁德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我省世界遗产数居全国前列。大力开发旅游精品,十大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全省A级景区达87家,比2005年增加59家。全省有1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地质公园、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个国家森林公园、8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24个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旅游交通条件持续改善。温福、福厦高速铁路建成通车,多条高速公路建成并投入使用;民航航线航班不断增加,厦门建成邮轮中心,开通邮轮航线。现代化的综合交通网络极大改善了福建旅游可进入条件。
闽台旅游交流不断深化。积极争取两岸旅游政策先行先试,福建成为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首批省份,福州、厦门成为两岸直航点,福建口岸成为省外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重要通道,海峡旅游博览会成功举办六届,闽台旅游交流合作走在全国前列。福建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区域。
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2009年全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4.4%,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加强诚信旅游建设,旅游企业素质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有各类旅行社746家,11家营业额超亿元,5家进入全国百强;综合性旅游集团达4家。
二、机遇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逐渐减缓,世界经济有望恢复增长,旅游消费预期进入上升通道,有利于拓展境外客源市场。从国内看,旅游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旅游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旅游需求更加旺盛,有利于发展国内旅游、拓展省外客源市场。ECFA的全面实施,开启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新阶段,为深化闽台旅游交流合作迎来新机遇。从我省看,发展海峡旅游上升为国家决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为旅游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旅游产品的供给和品质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旅游产业发展层次还不高,发展旅游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海峡旅游元素有待挖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旅游企业综合竞争力亟需增强。
总之,我省旅游业发展处于难得的历史时期,必须抢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勇于先行先试,敢于改革创新,努力开创福建旅游业的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把福建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四、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游客满意为标准,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坚持安全第一,让旅游发展惠及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扩大旅游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旅游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层次。
坚持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深化闽台旅游合作,探索闽台旅游合作发展的新空间,先行先试,在两岸旅游交流合作中走在前列。
坚持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山海优势,深入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的深刻内涵,打造富有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坚持节能环保。积极发展低碳旅游、生态旅游、环保旅游、绿色旅游,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旅游资源,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发展目标
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保环境的基础上,旅游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2亿人次,年均增长14%,其中过夜人数达1.37亿人次,年均增长16%,国内旅游收入23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2%;接待入境旅游者力争达到600万人次,年均增长10.3%,旅游创汇50亿美元,年均增长10.9%;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26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比2010年翻一番。
海峡旅游品牌影响明显扩大。“海峡旅游”品牌内涵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国著名旅游品牌,境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海峡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
目的地体系更加完善。创建一批中国优秀城市旅游目的地、世界遗产地、著名景区和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旅游目的地体系和功能更加完善,初步构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精品旅游景区全覆盖。到2015年,A级景区数量达到200家,其中5A级景区5家以上,4A级景区100家以上,全省主要旅游县实现4A级景区全覆盖。
企业实力更加壮大。到2015年,力争新增星级饭店200家,总数达600家,其中四、五星级饭店达210家;争取20家旅行社年营业收入超亿元,10家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行列。
第二章 优化发展布局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拓展世界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品牌效应,加强精品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形成山海联动、优势互补的“两带、四群、五重点”的全省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一、拓展两大旅游产业带
依托高速公路网和高速铁路干线,整合沿线旅游资源,突显各自特色,持续发展蓝色滨海旅游带和绿色生态旅游带。
蓝色滨海旅游带
以厦门为龙头,包括宁德、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依托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以及温福、福厦、厦深高速铁路,以海滨度假、都市观光、商务会展、宗教朝圣、温泉休闲等为主导功能,加强区域合作和资源整合,形成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蓝色滨海旅游带。
绿色生态旅游带
以武夷山为龙头,包括南平、三明、龙岩以及宁德、福州、莆田、泉州等地的部分县市。加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以及景区公路建设,改善可进入条件,完善接待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发挥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不断提升大武夷旅游区,着力培育戴云山脉旅游区,促进山地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围绕古田会址,以原中央苏区县为重点,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二、构建四大旅游产业集群
依托福州、厦门、武夷山等旅游中心城市,构建海峡西岸东北翼、南翼、西北翼、西南翼四大旅游产业集群,形成旅游要素集聚、特色鲜明、合作密切的旅游发展区域。
海峡西岸东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福州市为中心,涵盖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充分发挥福州省会中心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作用,围绕福州昙石山文化遗址、三坊七巷、船政文化、温泉之都、莆田妈祖文化、屏南白水洋、福鼎太姥山、平潭旅游区等重点,积极发展滨海旅游和文化旅游。实施西联大武夷、南通厦漳泉、北拓长三角的战略,对接雁荡山等浙南旅游景区,带动我省东北翼旅游业发展,提升其在福建旅游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打造海峡西岸东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海峡西岸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厦门市为中心,涵盖漳州、泉州地区。围绕厦门鼓浪屿、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漳州滨海火山、东山岛等重点旅游资源,加快完善都市休闲、购物、商贸、会展等功能,积极开发滨海度假、海洋生态、主题公园、邮轮游艇、文化创意、高尔夫度假等复合型高新旅游产品。突出对台优势,深化闽南文化与台湾文化的对接,加快闽台旅游产业深度对接,加强两岸客源互送、信息互通,共同打造旅游品牌,构建闽台旅游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对接潮州历史文化名城等粤东旅游景区,打造海峡西岸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海峡西岸西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武夷山市为中心,涵盖南平、三明地区。发挥武夷山世界双遗产和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的世界级品牌优势,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内涵,深化闽台“两山两水”合作,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依托日臻完善的高速公路和铁路网络,对接三清山、龙虎山和江郎山等浙赣旅游景区,构建品牌统一、产品互补、营销联动的海峡西岸西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海峡西岸西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龙岩市为中心。依托福建土楼、古田会址、冠豸山等品牌建设,挖掘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民俗体验旅游和生态休闲,打造红色旅游基地。积极探索旅游改革,实践多产业融合发展。对接红都瑞金等江西景区,打造独具特色的海峡西岸西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三、完善旅游中心城市功能
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武夷山3个一级旅游城市集散中心,力争培育福州、厦门成为中国最佳现代都市旅游目的地。福州市应着力增加通往国内外的航线航班,加快提升交通枢纽功能,扩大旅游集散范围,增强对闽东北及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厦门市应发挥经济特区和“小三通”优势,增加国际航线,加快建设邮轮母港,强化海峡旅游博览会等海峡旅游交流合作的平台功能,建成两岸重要的旅游口岸城市和全国性旅游集散地。武夷山市应发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优势,以武夷新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新机场建设,增加航线航班,完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对闽北、闽东等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推进建设泉州、漳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7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泉州要发挥晋江机场的作用,增强对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漳州要加强与潮汕地区的旅游合作,主动对接珠三角市场;莆田要增强妈祖文化的纽带作用,吸引更多台湾同胞来闽旅游;宁德要加强与温州等地的对接,建设海峡西岸新的旅游增长极;龙岩要拓展冠豸山机场的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客家文化中心和红色旅游基地;三明要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建设重要的生态型旅游城市;南平要依托武夷山,建设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推进五大重点旅游增长区域发展
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和发展潜力,加大重点旅游资源整合力度,培育大武夷、福建土楼、沿海动车沿线、平潭旅游区、东山生态旅游岛等五大重点旅游增长区域,形成旅游区域增长极,带动全省旅游业发展。
大武夷旅游区
包括武夷山、泰宁、邵武、顺昌、将乐、建宁等县市。大力推进武夷新区、泰宁旅游产业的发展,加快山地休闲度假、生态养生旅游产品建设,构建大武夷旅游区的核心支撑。深入挖掘武夷山古汉城、朱子文化等文化资源内涵,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提升桃源洞、玉华洞、宝山、佛子山、和平古镇等景区,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旅游要素,强化旅游服务,加强与江西、浙江重点旅游景区的对接,建设国际知名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福建土楼旅游区
包括漳州市南靖、华安和龙岩市永定三县。统一品牌、统一线路、统一营销,构建整体统一的福建土楼旅游区。完善景区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旅游服务品质,打造5A级旅游景区。结合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整合云水谣、虎伯寮、箭滩温泉等资源,差异性开发土楼旅游产品,打造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沿海动车沿线旅游区
包括沿海各市紧邻高铁沿线区域。发挥滨海特色鲜明、经济实力雄厚、区位条件优越和立体交通发达的综合优势,以沿海动车线为纽带,突出海峡元素,打造一批都市旅游、海洋旅游精品。整合沿线旅游产品,提升太姥山、平潭、三坊七巷、湄洲岛、清源山、鼓浪屿、东山等旅游景区品质,打造一程多站式精品线路;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拓展旅游产业链,提高旅游创造效益能力。依托便捷的沿海动车线,联接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客源市场,打造我国东南沿海精品旅游线。
平潭旅游区
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陆地及相关海域。以坛南湾为主体,开发度假酒店群、度假海滩、游艇俱乐部等高端海滨度假产品,形成以海滨度假为主导,以海上运动、观光休闲等为支撑的海岛旅游产品体系。积极争取旅游免税购物等优惠政策,建设大型免税购物中心、游艇俱乐部、台湾精品购物街。借鉴台湾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方法,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两岸旅游合作方式,开辟两岸联线旅游,打造富有特色的海峡两岸高端休闲养生度假区。
东山生态旅游岛
包括东山县所辖陆地及相关海域。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着力开发海岛休闲、海上运动产品,加快绿色体育运动公园建设,推进高端旅游休闲度假项目,挖掘关帝文化的丰富内涵,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海岛旅游精品。发展联接厦门的海上游线,加强与南澳国际生态海岛的旅游合作。积极探索对台旅游先行先试,打造海峡两岸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先行区,加快建设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三、开发四大新兴旅游产品
温泉旅游产品
充分发挥温泉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文化特色挖掘,融合生态、高尔夫等资源,以温泉都市、温泉小镇、温泉度假区为主要开发形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重点打造福州温泉之都、厦门海湾温泉旅游区、泉州(安溪、永春、德化)生态温泉旅游区、三明(清流、大田)温泉旅游聚集区、漳州(云霄、漳浦、龙海)滨海温泉旅游区、龙岩(永定、连城)客家温泉旅游区、莆田(仙游、涵江)温泉休闲旅游区等温泉旅游精品。
乡村旅游产品
依托中心城市和重点景区,以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乡渔村为开发形态,重点打造农家休闲度假、村寨文化体验、现代农村展示、生态农庄观光、旅游城镇游览、山林康体养身、民俗风情体验、红色旅游融合、滨海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精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会展旅游产品
依托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发达的经济基础、活跃的商务活动,不断完善相关设施,积极发展会展旅游。
康体旅游产品
依托我省体育产业资源,大力发展以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度假和重大赛事观战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休闲旅游。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结合滨海、生态、温泉等资源,打造山水、生态康体旅游精品。
第四章 健全旅游要素 延伸旅游产业链
促进旅游要素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增加旅游供给,强化服务功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一、完善旅游交通运输
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省干线网,加快高等级公路建设,形成全省旅游干线。结合全省旅游空间布局,加快建设连接重点旅游景区的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按照二级路以上标准改造提升重点旅游景区对外交通干线,一般旅游景区基本达到三级路标准。加快旅游风景道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的旅游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稳步发展公路旅游客运,壮大旅游客运公司,完善旅游配载系统,使公路交通成为我省近中程旅游交通的主体。
抓住高速铁路发展契机,提升铁路运输设施和服务水平,改善区域旅游的通达条件。开辟福建与国内主要客源地的快速列车,为入闽游客创造便利的交通条件。
加强国际邮轮港口建设,重点打造厦门邮轮母港,建设福州邮轮专用码头,吸引世界知名邮轮公司开辟入闽旅游线,增辟两岸邮轮航线;开通福建至香港、澳门、广州、上海等地的海上游览线;完善嵛山岛、三都澳、平潭岛、湄洲岛、东山岛等景区的旅游码头,改善水上客运条件;加强游艇游船码头建设,理顺水上旅游管理体制,积极发展游艇游船旅游。
继续完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武夷山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和冠豸山机场的基础设施,加大航班密度,提高航空运力,增辟通往国内主要旅游地和日本、韩国等地的航线、航班,争取开通欧美等主要客源地的旅游航线或旅游包机。争取国家支持,新增对台旅游直航点。
二、加快旅游饭店建设
完善旅游饭店布局。以市场为导向,适度增加旅游饭店总量。重点提升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地区的接待能力,做到全省各县(市)均有四星级饭店,设区市均有五星级饭店。
优化旅游饭店结构。加快高星级饭店建设,大力发展经济型饭店、家庭旅馆等多种形式的旅游住宿设施,高、中、低档星级饭店的比例大致为35∶45∶20。注重发展多功能的度假型酒店、主题文化酒店、精品特色酒店,推进新技术在旅游饭店的应用,大力发展低碳酒店、智能酒店。
打造旅游饭店品牌。引进国际著名饭店管理公司,提高旅游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饭店连锁化和集团化发展,组建若干大型饭店集团或饭店管理公司。对星级饭店实行动态管理,提高饭店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旅游景区
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按照A级景区标准,完善景区主入口、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无障碍通道、通讯、安全警示救援等设施,完善景区标识系统,推广使用环保型车船。实施旅游景区提升工程,两年内使A级景区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标识系统有根本改观。加快推进鼓浪屿、武夷山度假区、福州鼓山、平潭海坛风景区等重点旅游景区的景观整治和服务设施改造提升。
提升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推进智能景区建设,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健全游客对景区的评价机制,促进景区服务的明显提升。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旅游景区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A级景区创建。积极推广A级旅游景区标准,将各类旅游景区纳入标准化管理系列,引导旅游景区规范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加强A级景区复核,对A级景区实行动态管理。
四、大力发展特色旅游餐饮
注重发展传统饮食精品,展示独特的食品制作工艺,开发以闽菜为代表的福建特色美食系列,打造“福建美食”品牌。旅游饭店餐饮业要走多样化经营、多层次消费的道路,进一步扩大服务面。提高社会餐饮业服务水平,保证卫生质量,完善娱乐功能。扶持发展沙县小吃文化城等一批有特色的旅游餐饮项目。
五、积极发展旅游购物
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提升福建传统特色商品的制造加工水平,提高旅游商品的创新设计能力,推出一批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符合市场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旅游商品,打造福建旅游商品品牌,促进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建立旅游购物企业的评级和推荐制度,规范旅游购物经营活动,营造诚信、便捷的旅游购物环境。重点培育厦门大嶝台湾小商品免税市场、武夷山茶博园、福州寿山石工艺品市场、德化陶瓷商品市场、安溪中国茶都、仙游红木雕艺一条街、晋江休闲运动服饰商品市场、惠安石雕商品市场、南安工艺石材商品市场、莆田工艺美术城等旅游商品市场。
六、着力发展旅游文化演艺与娱乐业
加强文化演艺业、娱乐业、体育与旅游业的结合,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艺和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培育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引入高科技手段,丰富旅游娱乐项目的文化内涵,增强旅游娱乐项目的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观赏性,形成印象大红袍、龙岩志高动漫娱乐园等一批有福建特色的旅游文化娱乐品牌。
七、打造多功能旅游综合体
结合各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以旅游休闲功能为导向,着力打造融合娱乐、休闲、运动、会议、度假、体验、居住等多种旅游功能在内的旅游综合体。发挥温泉资源富集优势,打造温泉休闲类旅游综合体;发展滨海旅游项目集群,打造平潭、东山等滨海度假类旅游综合体。积极引入大型旅游集团和优质营运团队主导开发,确保旅游综合体的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收益。
八、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
扶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旅游装备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游艇游船、新型旅游交通工具、各类旅游用品、宾馆饭店专用产品等。重点支持厦门、宁德、漳州等地发展游艇制造业,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游艇制造基地、游艇及零配件交易集散地。
第五章 创新营销推广 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按照“市场细分化、手段多元化、产品多样化、合作区域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注重旅游形象宣传与旅游产品营销的有机结合,形成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的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一、强化“海峡旅游”品牌宣传推广
明确“海峡旅游”品牌的内涵、支撑产品和主体市场,统一“海峡旅游”品牌主题形象定位,构建层次分明的旅游品牌体系。加大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客源市场主要媒体的宣传投放力度,创新旅游电视宣传形态,强化“海峡旅游”品牌整体形象的传播,不断扩大“海峡旅游”品牌影响力。
二、策划推介旅游精品线路
抓住沿海高铁全线贯通和省内空中航线加密的机遇,与铁路、航空等部门联手,针对不同的市场需求,分类整合旅游产品,精心设计策划八闽大地精华游、海峡西岸滨海游、闽北山地休闲游、闽西南文化体验游、海峡两岸同根游、两岸四地邮轮游、东南沿海都市游、中央苏区红色游、海西名山逍遥游、丹霞风采体验游等一批适销对路、主题鲜明的精品旅游线路,提升福建旅游产品的整体吸引力。
三、加强旅游市场开发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市场。重点开发长三角、珠三角等旅游市场,积极拓展环渤海地区、中部城市群等旅游市场,保持国内游客数量持续增长,延长游客在闽停留时间,扩大在闽旅游消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提升社会旅游休闲意识,使旅游休闲成为我省居民重要的生活方式。
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利用闽籍华人华侨遍布世界的优势,发挥国际友城作用,进一步拓展市场范围,优化市场结构,实现入境客源稳定增长。继续巩固包括台港澳、东南亚、日本、韩国在内的基础市场,大力开发欧美发达国家等重点市场,积极培育俄罗斯、澳新等新兴市场,形成新的增长点。
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市场。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加强出境旅游市场的引导与监督。发挥福建独特优势,继续促进福建居民赴台港澳地区旅游。合理开发出境游产品,有序拓展出境旅游目的地,引导福建公民出境旅游的健康消费。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出入境旅游互动发展。
四、创新旅游营销方式
制定旅游营销战略。实施新技术营销,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开辟新型营销渠道;实施联动营销,组成旅游营销联合体,建立联合营销机制,形成营销合力;实施差异化营销,针对客源市场的消费特点,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提升营销实效。
拓展旅游宣传渠道。继续办好《海峡旅游杂志》、中国旅游报《海峡旅游》专刊、海峡都市报《海峡旅游周刊》等平面媒体;积极策划“海峡旅游”主题营销、事件营销活动;持续推动“海峡旅游宣传栏”进驻星级饭店、机场、车站工作。
精心组织旅游节庆。打造旅游节庆品牌,做到一市一节庆,月月有活动。重点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武夷山国际旅游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节庆展会。加强旅游节庆的市场化运作,扩大招商招展力度,创新展会形式及内容,做到展销合一。
加强旅游业界合作。加强与旅游央企和国际知名旅游集团合作,支持我省旅游企业在重点客源市场构建营销网络,依托国家旅游局驻外机构在境外开展促销,拓宽海峡旅游宣传渠道。
五、推动跨省区域合作
加强与海西旅游区4省23市的合作,重点打造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合作区、闽浙赣生态旅游合作区、闽粤赣客家文化旅游合作带、闽浙山海畲乡旅游合作带和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旅游协作,共同打造我国东南沿海黄金旅游带。加大与中部城市群、环渤海地区等旅游协作。
四、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
促进旅游业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老区苏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特别要突出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促进县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市),抓紧培育一批新兴旅游县,推出一批特色旅游名镇。
第八章 完善公共服务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以政府为主导,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按照规范标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便利惠民、服务优质的要求,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建设力度。注重建设旅游风景道、无障碍通道、旅游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完善广播、视频监控、消防等安全设施;合理布局、按需配置旅游厕所、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完善观光厅、休憩椅等游憩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识、导游标识、公共服务符号标识等系统。
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节点,以及城市中心广场等旅游者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完善自驾车服务系统。重点建设漳州、泉州、三明、龙岩、武夷山等自驾车旅游基地,完善道路标识与旅游标识,建立旅游安全救援网络,完善自驾车旅游咨询、维修、安全救助等服务功能。
完善配套服务。推进通讯、金融、卫生、医疗、物流等旅游服务配套建设,为旅游者提供各类便利服务。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公共海滩、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以及红色景区的免费开放。推动出台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旅游优惠政策。建设旅游公益服务站点,组建旅游志愿者服务队。
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强化假日旅游预报、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和旅游价格信息发布等制度。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信息。推进旅游统计基础建设,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设旅游统计信息库,加强旅游指标体系的统计调查。
三、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完善景区消防通道等安全设施,严格安全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政府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旅游安全检查,进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旅游与气象部门合作,提升旅游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提高应对突发危机事件能力。实施《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警系统。推动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景区与医疗机构、公安、消防、交通等单位的救援合作机制,提高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强化旅游者安全教育,提高游客避险意识、逃生技能和危机事故处理能力。强化旅游保险意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四、大力发展智能旅游
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和应用,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方式。以海峡旅游网上超市、12301呼叫中心、海峡旅游卡“三个一”工程为先导,积极发展在线旅游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升旅游电子商务水平,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发展智能旅游交通管理系统、智能导游、电子门票、移动支付、多点通信等,全面提升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的智能化水平。支持各地建设智能旅游应用平台,提升旅游管理智能化水平。依托企业建设智能旅游实验室。推进智能旅游在公共服务、目的地营销等领域的应用。
五、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
成立旅游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完善景区功能,提升景区发展水平;推行旅行社等级标准、服务标准,推进旅游经营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推行《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施《福建省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福建土楼旅游服务系列标准》。加大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开展各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及相关试点项目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品牌建设,开展旅游名牌评价。
六、加强诚信旅游建设
广泛开展诚信活动,强化行业自律,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格局。继续实行《旅行社诚信公示榜》,开展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
以旅游诚信网络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旅游评价与监督机制,建立鼓励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的奖励机制。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发布季度调查报告,引导市场消费选择,督促旅游服务质量改进和提高。
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督力度,对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依法严惩不法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一批守法经营、规范服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典型。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强化旅游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旅游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实施《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旅游人才培养重大工程,争取五年内培养600名旅游职业经理人、8千名旅游管理专才和5万名旅游技术能手,建成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导游管理激励机制和服务监督机制,通过行业评比等方式,提升导游从业人员的素质。积极引进旅游战略管理、旅游策划规划设计、酒店高级管理、中高级导游等专业人才。
第九章 加强组织协调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旅游业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省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旅游观念,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和整合,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专项规划实施和旅游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实施“六大旅游工程”
强化省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带动作用,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年度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方案,实施A级景区提升、滨海旅游开发、星级酒店提升、温泉旅游开发、乡村旅游富民、文化旅游创新等六大旅游工程,切实增加旅游有效供给,促进我省旅游产品升级。
三、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计划”
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保障旅游者权益为宗旨,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等为重点对象,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善市场环境和公共服务,加快完善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估体系,确保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不断优化。
四、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旅游景区开发、酒店建设等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制度,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加强环境敏感区实景演艺活动的管理。积极创建低碳旅游示范城市和绿色环保旅游企业。支持旅游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等旅游经营单位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三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单位GDP用水用电量降低20%。大力倡导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五、强化政策支持
对列入本规划的重大旅游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林、用海等方面予以保证。对现有重大旅游项目在原址增资扩建所需的扩建用地部分,参照工业企业原址增资扩建用地政策,按照“专业评估、集体研究、结果公示”的原则协议出让。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重大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不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按符合规定的最低价起始招拍挂出让土地。实现旅游酒店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各级政府要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投入,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加大“海峡旅游”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扶持开辟通往国内外主要旅游城市的航线、航班。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对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规划实施年度进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通报。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主要指标调整需报请省政府批准。
附件:
一.福建省“十二五”重点旅游项目一览表
二.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景点分布图
三.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功能布局图
四.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旅游品牌图
五.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产品体系图
六.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客源市场图
七.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交通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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