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二)文化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南宁市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南宁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伴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世界更加关注中国,也更加关注中国的文化,这为扩大中国文化的影响提供了重要契机。
从国内看,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文化消费水平显著提高,文化改革发展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需求空间。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召开了专题研究文化改革发展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为全国的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全区看,随着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广西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外交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承担的使命和发挥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对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部署,我区文化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加快推进以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三馆三街”(广西规划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和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风情街)、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总部基地、台湾健康产业城、龙象谷为重点的五象新区建设,我区文化必将迎来大发展大繁荣的黄金时期。
从我市看,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为我市文化发展和交流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新的机遇。《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对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把南宁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和文化交流枢纽”的宏伟目标,强调要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我市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日趋旺盛,呈现高品位、高质量、多样化发展趋势,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我市文化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投入相对不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高层次专业文化人才短缺、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够、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尤其是在各地大力整合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的新形势下,外来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资本涌进我市势必对规模和实力相对较弱的本地文化企业形成生存和发展压力。我们必须深刻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上来,树立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充分把握机遇,加快改革创新,沉着应对挑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文化立城”“文化建城”“文化强城”战略,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同步快速发展,全力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文化中心和文化交流枢纽,兴起南宁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南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在促进文化发展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认识文化在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市场,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继承借鉴和发展创新相衔接的原则。继承弘扬优秀的民族和地方文化传统,合理利用南宁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和借鉴优秀的外来文化成果,建设富有时代精神、地方特色的南宁文化。加强面向东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打造区域特色文化。
——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处理好繁荣文化事业与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加强政府对文化发展的政策引导、投入扶持和宏观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文化发展的积极性,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相促进。
——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在加快城市文化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加强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扶持,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南宁市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文化立城”“文化建城”“文化强城”战略得到深入实施,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文化产业不断壮大,文化优势塑造取得明显成效,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显著提高,文化南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质量有较大提升,初步形成广西一流、全国知名、独具特色,民族文化、山水文化、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融合的文化发展新局面。
重点目标:
——全市居民素质全面提高。“十二五”时期末,居民的法治意识、道德素质、文明水准、审美能力等得到较大提升,初步形成开放包容、崇尚科学、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城乡特色文化繁荣,文化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文化创新能力逐步提升。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创作生产一批内容丰富、市场潜力较大、凸显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形成一批具有国内以至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艺术精品。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与首府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初步形成具有南宁特色的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5%左右。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完成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任务,初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微观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高层次专业文化人才基本满足文化发展需要,文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效益更加明显。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必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一)强化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
不断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群众,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为根本,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策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多出精品力作。深入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中共南宁历史教育室、南宁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展馆、韦拔群李明瑞纪念馆、昆仑关战役旧址等学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师生自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
(二)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要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从行业特点出发,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尤其是大力开展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军(警)民共建、窗口服务行业创城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扩大文明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及典型示范的影响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基层、向农村拓展延伸,着力提升群众素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巩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三)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培育市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深化“书香绿城”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学习、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做好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表彰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弘扬“能帮就帮、敢做善成”南宁精神,推动形成尊老敬老、团结友爱、扶危济困、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
加强校园绿色网络活动室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治理、优化学校周边环境等集中整治行动,强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各类校外活动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动。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潜移默化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办好南宁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市、县(区)、学校(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办好“绿城讲坛”。
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统筹城乡、区域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配合、参与自治区抓好以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三馆三街”(广西规划馆、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博物馆,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风情街)为重点的五象新区相关文体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南宁博物馆、南宁市民族艺术基地、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反映南宁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南宁特色、具有区域性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着力完善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文体活动中心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区)有馆、乡(镇)有站、村(社区)有室”的文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推动实现每个县(区)都建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空白区、盲区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全面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结合同频广播网、移动多媒体广播数字网、南宁老友网等现有传输资源,以及轻轨电视、户外电子大屏、手机电视、楼宇电视等新媒体传输手段,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广播信息采集播出、传输覆盖、接收等系统,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加强电影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和自治区扶持下每县建设一座数字电影院,确保市区和县城都有数字影院。进一步发挥南宁的区位优势和中心城市的文化辐射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优化文化发展格局
“十二五”期间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一带、五片、十网”文化发展格局。“一带”即邕江两岸沿江文化景观带。“五片”即五个文化片区,东部文化片区以会展中心、新民族影城、青秀山风景区、南湖、民歌湖为核心,发展会展博览文化、演艺娱乐文化、现代商贸文化、生态宜居文化等;南部文化片区以“三馆三街”、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博物馆、南宁市图书馆等五象新区文化项目为核心,突出以大项目建设带动现代文化产业、现代体育产业、文化博览产业发展以及文物收藏展示基地建设等;西部文化片区以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以及高新区、相思湖、金沙湖为核心,突出教育与文化相生、科技与文化相融、山湖与文化相映,发展高校教育文化、高新科技文化、湿地生态文化等;北部文化片区以南宁民族艺术基地、十里花卉长廊、狮山公园、留肖坡民族村等为核心,立足城乡结合部特点,发展城乡田园风光文化、花卉生态文化、民族风情文化等;中部文化片区以民族广场、朝阳商圈、新会书院、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为核心,突出现代与传统共生辉,城市商贸繁华和市民多姿生活同展现,重点发展传统商圈文化、传统戏剧文化、学习培训文化、群众广场文化等。“十网”即十个文化网络,建成图书馆网络、文化馆站网络、博物馆网络、影剧院网络、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旅游景区网络、文化广场网络、文化演艺网络、文化信息网络和文化人才管理网络。
(三)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大力开展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建设活动,打造富有南宁特色的行业文化品牌。组织开展“绿城欢歌”“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等系列文化活动,形成市级重大文化活动年年办,县(区)、乡大中型特色文化活动月月演,广场文化活动周周乐,基层文化服务天天有的发展格局。大力实施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逐步向社会全免费开放,推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文化设施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大力实施文化优质服务工程,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龙头作用,建立和完善文化指导员制度,组织和辅导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全市各行政村开展“农家书屋”建设,加强企业、学校、社区、农民工书屋建设。深入实施电影下农村、扶持村屯文艺队建设、送戏下乡、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四项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三下乡”活动,不断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提高新闻传播水平
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建设,加快推进媒体现代化进程,不断提升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整体实力和水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加快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创新新闻报道方式,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办报水平,统筹南宁日报社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加强策划,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培育品牌栏目,打造精品报纸。到2015年,《南宁日报》、《南宁晚报》进入广西强势媒体行列。加快建设南宁日报社新闻中心印务中心二期工程等项目,积极创办综合性期刊,积极组建南宁日报传媒集团,力争打造广西第一家市级报业传媒集团。强化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创新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南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覆盖水平。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努力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听广播看电视难问题。不断丰富广播电视节目形态,提高节目质量,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节目、栏目和知名频率、频道,提高广播电视的收听收视率。加快建设广播调频同频覆盖网,实施“村村响”广播覆盖工程,大力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新增一套调频广播频道,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广播体系,大力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建设。争取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高标清同步播出,逐步提高高清电视节目比例,实现整频道全高清播出。深入推进首府广播电视信号进入北部湾城市,加快北部湾地区广电媒体的融合、发展。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趋势,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统筹协调的广播电视数字化传播体系。积极实施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打造“跨国连线直播晚会”品牌。切实抓好安全防范,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五、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要求新期待,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一)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使之更好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逐年加大投入力度,资助一批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组织社科界研究资源和力量,开展专项研究。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力争每年创作一批有价值、高质量、在自治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认真开展全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积极推荐高质量成果参与全区、全国评奖。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重点开展城市广场科普活动,积极推进社科普及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着手开展大型科普活动,邀请区内外知名社科专家、学者、领导、优秀企业家、先进模范人物等参与宣讲。切实加强对社会科学类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抓好南宁社会科学大厦的规划立项。
(二)精心培育文化艺术品牌
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创新文艺创作生产的支持方式,加强对地方少数民族和历史等题材的创作,稳步推进艺术剧院、粤(邕)剧团等国有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着力培育在全区、乃至全国都有较高知名度的文艺人才、文化精品,安排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具有南宁特色、广西气派的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和演出,力争推出2—3台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剧目。持续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品牌效应,创作一批优秀舞台艺术节目,创作演出大型壮族歌舞剧《百鸟衣》,修改完善大型粤剧《海棠亭》、广西民族歌舞秀《绣球飞》、舞台旅游版大型歌舞《风情东南亚》,打造民族歌舞“天天演”品牌。抓好南宁文艺家之家大厦的规划立项。创作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现代题材内容的音乐、舞蹈、小戏小品。鼓励和扶持农村题材及少儿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加大对书法、美术、摄影展览、民间文艺展演等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南宁制作的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等影视作品,力争建成广西区内最大的辐射全国的影视生产公司。
(三)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
抓好市属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文化教育类网站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借助重点新闻网站和著名商业网站宣传南宁,树立南宁良好的对外形象。建立健全南宁市网络舆情监管体系,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做大做强正面宣传,用正面声音占领网络阵地,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网络舆情信息传播秩序。
(二)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依托南宁丰厚的民族文化生态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着力打造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统筹规划,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抓好“老南宁”(一期)项目的建设。深入挖掘整理以壮民族特色文化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民族文化特色街区,着力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扶持农村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小城镇特色文化产业。
(三)加快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积极发展与数字创意相关的网络游戏、在线娱乐、电脑特技、软件设计、数字节目制作、户外新媒体等新兴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提高附加值。加快广播电视传播覆盖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大力支持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文化产品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文化产品的吸引力,激活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潜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传统文化产业改造和升级,着力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充分利用自有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向相关产业延伸发展,开发多种形式的衍生产品。
(四)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完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积极推进影视和演艺节目、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等交易市场的建设,开发以网络和移动媒体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重点培育文化人才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和版权交易市场,发展文化市场代理、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协会和文化商会,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快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五)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国际化
加快中国—东盟文化市场开发,探索与东盟国家合作在南宁建设系列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吸引各国文化生产主体、文化项目的集聚。大力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开展境外舞台艺术精品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活动,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国—东盟”文化品牌。争取国家扶持,在南宁建成东盟影视节目交流贸易基地,开展对东盟国家的影视节目销售、影视节目小语种译制等业务,使之成为我国“走出去”工程重要基地。
八、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尤其是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扩大南宁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积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我市文化产品走出国门。
(一)深化对外特别是对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
充分发挥南宁作为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交流“桥头堡”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新格局。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在东盟国家和周边地区举办南宁“文化周”、“文化节”、“广播电视周”、“跨国电视春晚”等文化活动,着力提升南宁文化影响力。继续利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中国—东盟产业论坛等重大节庆活动以及在邕举办国际文化体育活动等,加强与在邕外国友人的文化交流。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世界著名艺术节之间的交流。积极拓展与港澳台地区在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二)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随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文化贸易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升城市竞争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围绕服务于“两会一节”,努力打造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平台。注重培育和发展外向型优势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境外国外商业演出市场,推动民族歌舞、地方剧种、图书影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民间工艺品等文化产品的出口,积极组织参加有重大影响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文化会展,扩大我市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
九、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围绕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微观运行机制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一)加快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切实推进广播电影电视、文化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创新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聘任、兼职、采购文化企业或个人服务的方式,建立起专业、精干、相对稳定而又保持更新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
(二)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的时间和任务要求,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抓好报刊业“两分开”的改革和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抓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抓好南宁新闻网转企改制,抓好南宁晚报、南宁广播电视报等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国有艺术院团转企改制,把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大对转制院团的扶持力度,以配置、租赁、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为转制院团提供演出场所;进一步放宽资本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以控股、参股、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深化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保障制度改革,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推进文化艺术人才的社会化管理进程。
(三)深化文化企业改革
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市场竞争主体。适应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支持企业以资产为纽带,按照自身发展需要推进资产重组。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报业集团、广电集团,以主业扩张实现规模扩张。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群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有文化新闻出版企业。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系
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加强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建立健全出资人制度,确保文化资产保值不流失;对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按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营运和监管体系。
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切实把文化建设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考核和干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发挥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改、工信、科技、财政、教育、人社、国土、住建、商务、税务、工商、旅游、金融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与文化部门一道积极承担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其他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科联、科协、记协等人民团体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要逐步建立县级社科联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城区文联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南宁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抓好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重点文化工作考核制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建立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文化建设的考核督促检查机制,完善奖励措施。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文化建设情况及文化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及文化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办。
(二)政策保障
——用足现有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文化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和鼓励政策。征收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先安排文化建设项目用地,减免公益性、非营利性文化事业项目城建配套费和征地管理费。执行国家对文化事业捐赠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除国家有明确限制外,赋予非公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保障经营性文化事业投资人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允许经营性文化设施、文化表演团体冠名权拍卖,允许公益性文化机构或设施按规定捐资冠名。
——制定相关政策。加快制定一批加强文化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大文化执法和监督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和市场有序运行。结合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西建设若干政策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促进南宁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或实施意见,进一步从财政税收、项目开发、文化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三)人才保障
——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文化工作者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鼓励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奖励分配制度,培养造就更多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员、名评论员、名主持人,重奖在文化领域有特殊贡献的优秀人才。本着先急后缓原则,采取委托培养、在职培训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文化艺术人才,缓解人才短缺矛盾。定期选拔有潜力的中青年文化人才赴国内外大型媒体和文化集团研修、考察或赴著名艺术院校学习深造,培养高层次文化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造就一批熟悉国际文化及传媒市场运作和投融资体系的高级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文化产业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构筑南宁市文化人才小高地。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文化单位以重点项目吸引人才,以合作方式招揽人才,以签约、兼职、聘请等方式不拘一格引进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根据《南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南宁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内容,制定加快南宁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倾斜措施,让优秀文化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机制,在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经营和专业人才中深入推进竞争上岗,使各类人才的潜能在公平、公正的竞争中得到充分开发。加大对文化创新领军人才、文化艺术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
(四)资金保障
健全政府公共财政体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对文化发展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到2015年,文化事业经费占市财政总支出比例不低于0.8%。各县区要加大财政重点向乡镇、村屯、社区等基层单位的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产业,公益性文化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或委托代理等方式进行采购并进行绩效评价,经营性文化项目采用政府投入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断拓展融资渠道,整合新增和原有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采购、社会科学研究、文化研究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文化发展重点任务和重点支撑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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