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荆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制定并实施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教育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站在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历史起点运筹谋远,引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需要;是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有效途径。为此,依据国家、省提出的教育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荆门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围绕《荆门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荆门提供了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
(一)主要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1、学前教育不断发展。全市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4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85%;市、县城区及经济发达的乡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城镇3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全市3至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70%。
2、“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8.1%。
3、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发展。在我市城区和经济较发达的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
4、高等教育稳步发展。2007年3月,荆门职业技术学院、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荆楚理工学院,成功创建为综合性本科院校。“十一五”期间,全市为各类高等教育院校培养输送新生8.9万人,其中普通高校7.2万人,成人高校1.1万人,自学考试0.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1%。
5、各类教育发展规模稳定。截至“十一五”末,我市小学在校生规模为13万人,初中在校生规模为7.8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为8.6万人,大学在校生规模为1.7万人。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大力巩固“普九”成果,完善控流保学机制,健全完善关爱和教育留守学生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大力推进扶贫助学工程,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益,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力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稳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强优质高中建设,大力改造薄弱高中;积极争创示范高中学校,全市有省示范高中和省重点高中7所,市示范高中11所,普通高中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比例达65%以上,优质高中已经成为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普通高考连创佳绩,各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8-2010年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人数均突破20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狠抓中职招生工作,普职比例达到6:4;大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市建有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5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5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2所,省级实习实训基地4个;积极开展职教资源整合实践,成功组建了荆门职教集团,投资3000余万元的集团一期工程于2010年9月顺利竣工,集团所属的湖北信息工程学校被评为全国286所国家级示范职高之一;积极推进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培养,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荆门职教集团在校内建立了李宁工业园培训基地,累计为工业园培训技能型人才2000余人,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研讨会上专题介绍了我市校企合作的经验。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加大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力度,促进了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教育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落实改革资金5.77亿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经费得到有力保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步伐,大力实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薄弱初中改造工程等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资金2.5亿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300余所,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累计投入资金7362万元,已动工新建和改造加固校舍总面积64610平方米。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市共投入资金9300余万元,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建设,基本实现了现代远程教育“校校通”;加快荆门教育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实施荆门教育主干网和城域网建设工程,建立了覆盖全市教育系统的资源共享体系。
三是深化改革,素质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先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爱湖北爱家乡、文明礼仪、爱国主义主题读书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出了全国孝道典型刘芳艳、全国十佳自强女孩刘浴霜等一批先进典型;积极整合学校、家庭、社区德育资源,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全市340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以及410处劳动实践基地免费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开放;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我市被评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实验区,工作经验在全国德育研讨会上交流并被中央文明办向全国推广。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积极开展教学常规管理评估,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教学质量提高工程,课堂教学效率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爱生减负行动,大力推广“新三好”评价模式,结合新课程改革的推进,对初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进行了改革。扎实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科研对教学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启动了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探索美育新模式,促进学生艺术素养全面提高。
四是狠抓培训,教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狠抓校长培训,中小学校长接受国家级专项培训比例达到60%。抓好教师培训,先后选派1746名骨干教师赴省培训,市本级组织培训学科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教师13000余人;建立了教师考学制度,在市直学校推行教师业务水平抽考。积极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先后选派200多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建立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市十佳校长、市十佳教师、市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先后开展了荆门名师、骨干教师、首届荆门本土教育家和教育创新奖评选表彰以及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湖北名师评选推荐活动;截至2010年底,我市有省特级教师49名,湖北名师6名,省级骨干教师211名,荆门名师424名,市级骨干教师502名,市级学科带头人300名,形成了具有一定数量的名优教师群体。此外,“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师各项工资政策,稳步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
五是强化管理,教育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五好”班子创建、“解放思想、开放崛起”大讨论、文明执法教育、落实创优年、规范创优年、“创先争优”等专项教育活动,机关干部、教职员工作风进一步优化。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加强对县级政府落实发展教育责任的督导考核力度;强化督学工作,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化“四个四”的校务公开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廉洁教育,源头治腐不断深化。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收费、办班等办学行为,先后有1所学校被评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6所学校被评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县(区)被评为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在全市教育系统先后开展了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迎接了市人大工作评议,评议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机制,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三)基本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基本经验:一是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全民对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基本形成了“全民兴教”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力实施教育专项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突出问题:一是教育结构不够合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主要是普职发展不够协调,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学校布局不够优化,城区学生入学面临一定的压力。二是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办学条件不均衡,县级政府的教育投入仅能维持运转,不能促进发展,农村中小学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不均衡,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影响了教师整体素质;教育质量不均衡,城乡教育质量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教育环境不够优化,还不能完全符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标准。主要是校园面临的安全压力仍然很大,当前社会上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增多趋势;教育系统不和谐因素仍然存在,个别学校乱办班、乱招生等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
二、“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建设和谐荆门,要求教育实现新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实现教育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教育公平。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教育的前瞻性和服务性,是“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荆门崛起,要求教育更好地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在湖北省“两圈一带”及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中,我市定位为“两圈”内的一个重要节点城市,成为湖北省中部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点,以及向西部发展的门户。为此,我市提出“十二五”时期全面实施工业强市、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强市、生态宜居城市发展战略,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社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适应加快荆门崛起的新要求,需要培养培训大量多层次、多类型的专门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责无旁贷。同时,我市作为人力资源大市,只有通过建设教育强市,才能实现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的转变,依托人才推进富民强市。
(三)就学人口结构变动对教育的新需求,要求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十二五”期间,我市学龄前儿童和小学学龄人口数逐年缓慢下降,后期趋于稳定;“十二五”初期,我市初中学龄人口将以每年近三千人的规模递减,后期趋于稳定;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在“十一五”末期达到峰值,在“十二五”后期下降较快。同时,我市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老龄人口基数较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比例较高,对成人继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和老年教育的需求不断上升。这些都需要我们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把握教育发展节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抢抓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趋利避害,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坚持“巩固普教、发展职教、整合资源、加强管理、规范办学”的发展思路,以“民生、安全、发展”为工作重点,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内涵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教育公平,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体系完善、基础厚实、特色鲜明、社会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为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打好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荆门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学校之间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质量立教。以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坚持人才强教。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构建荆门教育人才高地,努力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改革开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促进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坚持教育公平。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薄弱学校和薄弱地区,为各类人群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教育督导,依法、规范、高效、公正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力,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一步协调发展,教育结构明显优化;教育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提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九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8.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四、“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主要发展任务
(一)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编制实施荆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更加完善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公办幼儿园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为主,多渠道投入、多体制办园的学前教育体系。建立城区以社区、农村以乡镇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科学布局城乡幼儿园,新建小区要合理规划建设幼儿园。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的校舍建设。到2013年,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新建、改建或扩建一所独立公办幼儿园,并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村级幼儿园要建成合格幼儿园。到“十二五”末,全市3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加强幼儿园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多渠道开展幼儿教师培训,改善和提升幼儿教师待遇和地位,不断提升保教质量。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和义务教育关爱工程。以“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为目标,按照“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弘扬、人民群众一样满意”的要求,尽快实现全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通过建立“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形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切实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差距。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监测机制,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到“十二五”末,全市各地义务教育在受教育机会、教育质量、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和适合度大幅度提高,省义务教育均衡改革试点县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各地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达到优质均衡。
内涵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全面把握普通高中发展现状,科学谋划未来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从合格发展向特色发展转变。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进一步优化高中教育布局,通过联合、合并等各种途径,撤并规模小、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并逐步推进小班教学。坚持优质发展,树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观,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根据本地教育资源的结构分布、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选准和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不断丰富积累,逐步形成差异化、多样化的办学特色。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加强研究性学习、校本课程开发和选修课程学习,促进教学观念、教育方法、学习方式和课程功能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高中教育教学的评价体系,加强对高中学校教育质量、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环节管理的科学评价,促进教学工作不断创新和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鼓励和扶持优质普通高中与国内外高校合作,形成独具特色的课程资源。
大力发展职业成人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职业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大职教资源整合力度,办好荆门职教集团,促进县域及部门职教资源整合。认真实施湖北省中职发展“319工程”(即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省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武汉城市圈内9个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好职教园区),集中人力、财力重点办好各县级职教中心。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学分制、分阶段学习等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在一些专业领域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学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重点打造荆门数控、荆门幼师、荆门烹饪、京山护理、钟祥建筑等职业教育品牌。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构建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教学、生产、经营一体的开放式、示范性合作基地,探索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办学机制,建设职教产业园区。大力开展争创国家、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活动,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至少达到2所,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至少达到3个,国家级、省级示范实训基地至少达到2个。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和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以中职教育为依托,建立县乡成人教育网络,每年力争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万人,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培养100—150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进一步采取措施支持荆楚理工学院又好又快发展。荆楚理工学院应立足荆门、辐射湖北、面向全国,不断增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耦合度。着力实施优势学科孵化工程,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注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团队建设为关键,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发展专科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和国际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好荆楚理工学院的基础上,根据荆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规划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具有一定接受能力的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并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积极建立和完善县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水平。到“十二五”末,荆门城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本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农村地区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达到90%以上。稳步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探索各种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教育形式。强化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力争使每一名学生能够掌握一技之长,为残疾学生立足社会、公平参与社会竞争奠定基础。
稳步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在我市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大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新格局。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民办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落实法人财产权。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促进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
(二)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形成与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校布局。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前提,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长期布局调整规划,建立与人口布局结构相适应的教育空间体系。加快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进程,按照每个乡镇一般设置一所初中,小学设置满足群众需要的基本要求,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撤并学校。做好城市学校布局规划工作,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新区的学校布局规划。
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认真编制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通过3-5年的建设,使区域内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管理日趋规范,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舍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校舍的建设标准、抗震设防、消防安全等技术规范要达到国家制订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全面消除学校危房和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基本解决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差、生活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升旗台、饮用水设施、校门、围墙、监控设备、校内道路、水电架设、公用厕所、洗浴室、医务室等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设施,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到2015年,全市生均校园面积、校舍生均建筑面积以及生活和学习的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大教育现代化建设投入,提高学校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到“十二五”末,全市60%的中小学实现“班班通”。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加大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力度,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丰富网上教育资源,着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效能,努力实现教育内容的数字化、教育形式的交互化、教育资源的共享化和学习方式的个性化。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德育领先,切实转变教育思想,从根本上改变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推进德育整体建设工程,构建人本化、生活化、科学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各层次相衔接,各途径协调一致的德育新体系。继续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的民族精神、明理诚信、民主法制、公民意识和个性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教育,突出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理想信念的教育重点,强化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良好的生活态度和行为习惯。建设校园文化先进学校,创建“书香校园”、“和谐校园”。制定校训、校旗、校歌,努力在中小学形成使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育人环境。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和生产劳动基地建设,加强市、县两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探索更多的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总结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实践经验,全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积极推动课程开发与管理,探索新型课程教学模式,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强化校本研修和教学改革,着力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大力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全面启动“百(百所学校)、千(千个小课题)、万(万名教师参与)”校本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服务、指导和引领作用,推出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先进水平或重大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建设高效课堂。
改革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合理确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择校”问题。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严格招生计划,不断完善保送生、特长生、推荐生等多样化的招生政策,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稳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强化质量调研制度,建立学校质量评估档案,基本实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积极完善教学质量激励机制,健全贯穿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建立分层定位和分类指导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抓好学校艺术、体育与卫生教育、国防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方针,重视抓好学校艺术教育、体育与卫生工作,努力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建立完善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防艾、防毒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国防教育,认真做好中学生军训工作,发挥军训在增强学生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四)整体优化教师队伍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落实“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加强学校岗位管理,探索实行教师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机制和退出机制。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建立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实施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健全中小学校长考核、奖励、监督等制度体系,促进校长的专业化发展。
加强师德建设。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市场经济背景下师德建设的有效模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心理健康等师德教育活动,强化广大教师爱生敬业、教书育人的意识,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和完善校长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推进校长提高培训和新任校长职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在岗研修、挂职锻炼、出国深造、导师引导等多种形式,不断开阔校长办学视野,进一步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和能力。“十二五”期间,组织校长参加国家、省级培训120人次,市级培训400人次,选派一定数量校长参加出国培训。大力开展教师培训,继续加强薄弱学科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按照每所学校每门学科培训1名骨干教师的要求,逐年完成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全面推进校本培训、校本研修,积极推行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制度。着力创新培训形式,大力推广网上培训,建立教师团队发展共同体,建立中小学与高校之间开放、协作、互惠的合作机制。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教师专业比武和教师基本功竞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严格施行教师继续教育与学分登记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和学分登记情况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在每个培训周期必须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完成120学时的培训任务。班主任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大力加强学历教育,力争5年内,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85%以上,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45%以上,不断提高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着力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坚持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形成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40%以上。不断加大名师培养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荆门名师、荆门市本土教育家评选表彰,“十二五”期间,培养各科骨干教师1800名,学科带头人120名,荆门名师80人,本土教育家10名。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考核同晋级、评先、职称评定挂钩。深化中小学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落实和完善教师津补贴、医疗、养老、定期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加快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
(五)着力实现教育公平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完善以“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为主要模式、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助学体系,落实政府在扶贫助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助学经费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大中小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完善城区学校布局,加快学校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提高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承受能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100%。建立留守学生关爱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学生活动,加强对留守学生青春期知识教育与辅导,促进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大力开展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活动,出台对口帮扶学校捆绑发展考核制度,建立学校间有效协作机制,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和辐射作用,推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均衡。建立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坚持开展支教、上挂下派学习交流制度,促进城乡教师、干部交流,保证优秀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和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支教,采取提高农村学校的中、高级教师职务比例等措施,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
五、重大项目
(一)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市将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的校舍建设,配备必要的教学、生活辅助设施。经调查摸底,全市需改造校舍12.6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6.4万平方米、改扩建校舍4.7万平方米、加固校舍1.5万平方米,购置各类设备设施1.3万台(套)。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1、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市完成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和C级危房维修加固任务。
2、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将东宝区、掇刀区和屈家岭管理区的12所初中纳入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规划实施范围。
3、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全市乡镇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和初中,以全市57个乡镇测算,原则上每个乡镇重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所学校。
4、实施教育技术装备达标工程。主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逐步使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和功能教室等基本达标。
5、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主要任务是逐步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推进中小学“班班通”;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市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和资源配置等监测分析系统。
(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1、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市直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5-7个),每所学校申报总投资约1000万元。
2、规划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市(地)可以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的精神,规划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项目
1、规划建设基础教育城。根据荆门城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学龄人口分布情况,在荆门南城区或西城区规划建设基础教育城。
2、实施荆门职教产业园区建设。依托湖北信息工程学校,利用荆门经济开发区企业资源,建设集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技术服务市场和就业服务市场为一体的职教产业园区。
3、建设荆门教育科研培训基地。将荆门市教学研究室、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荆门教育学院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在荆门职教集团南侧规划建设教育科研培训大楼,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研究办公和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
4、荆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场馆建设。建设荆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体大楼,内设儿童剧场、体操厅、舞蹈厅、科技厅等设施设备。
5、荆门市龙泉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通过资源整合,规划建设荆门市龙泉中学学生公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党政“一把手”抓教育制度,把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的办学职责,加强有关部门的统筹,加大教育宏观管理的力度,构建坚强有力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推进教育发展制度体系,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推进教育规划落实机制,广泛开展对《荆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和执行《规划》的共识。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强化年度监测,开展中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增加教育投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各级政府按照《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按照省有关规定,2011年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少提高100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年400元以上、初中每生每年600元以上,对100人以下的农村教学点按100人的规模补助公用经费;认真开展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研究,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2011年按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初中每生每年340元的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以后逐步提高上述各项标准。依法保障教职工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及社会保障性等支出。持续加大市、县(市、区)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从2012年起市、县(市、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或高于当年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额用于教育事业,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争取中、省支持扶助,争取上级项目建设投入,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等专项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努力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公民个人捐资办教育。加强对公共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逐步形成财政与审计部门的专业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监管和学校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社区)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育发展的能力,建立市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重大教育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的作用。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扩大民办教育的办学规模,增强民办教育的整体实力,逐步形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互相促进、平等竞争、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承(协)办国家、省级部门或学术团体主办的具有实质意义的现场会、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树立荆门教育良好形象;鼓励支持省市示范高中与国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鼓励支持各级学校与省内外知名学校缔结友好关系,开展以学术、学科、教师、学生为主要内容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特色学校、优秀校长、知名教师的对外推介力度。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继续开展荆门市政府教育创新奖评选活动。
(四)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以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为抓手,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加强学校工会建设和教代会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促进民主治校;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实施奖励与处分;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认真解决中小学乱收费、乱招生、乱补课、乱办班问题,确保行业风气群众满意;依法推进学校自主办学,大力提倡教育家办学和专家治校。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坚决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高品位的校园精神。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强化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及教育行风建设,构建具有系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五)加强教育督导。加强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建立督学选拔聘任、督学资格认定制度,建立一支由教育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社会名流、学生家长等组成的教育督导员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完善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坚持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建立发展性、动态化的追踪问效督导机制。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完善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机制,提升学校发展水平,引领学校内涵发展。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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