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吉林省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 “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林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主要成就

1、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森林培育经营取得新进展。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造林 57.4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造林 21.3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 22.4万公顷,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造林13.7万公顷。绿化美化村屯3644个,全民义务植树16630万株,城市新增绿地2815公顷,县城新增绿地889公顷。绿化铁路105公里,公路3993公里,河流1073公里。“十一五”末,森林覆被率达到43.6%,比“十五”期末增加0.4个百分点。森林培育和经营工作进一步加强,在东部天然林中实施采育兼顾式的经营模式,探索出了适合长白山林区的森林培育方式,培育采育林15万公顷。加大了中幼龄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抚育中幼林67万公顷,改造低效林5 万公顷。预计到2010年底,全省森林面积达824.6 万公顷,森林蓄积9.14亿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7.1万公顷和4400万立方米。在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的同时,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公顷蓄积由2005年的105立方米提高到110立方米。

2.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加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省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吉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伤害补偿制度,受理补偿案件1.1万起,发放补偿款2900多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审议,2011将颁布实施。继续实施了全省禁猎,重点开展了东北虎、梅花鹿、原麝、丹顶鹤、大鸨等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作,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普遍得到恢复和增长。加强了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实施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对天然红松籽和松茸的采集实行限额管理,确保了红松、松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加快,截止目前,全省林业系统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区达32个,面积23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2.46%。湿地保护全面加强,新增设波罗湖、扶余2个省级湿地保护区,面积8.6万公顷。三湖和哈泥晋升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并对基础设施进行了配套建设,使我省主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公园建设发展迅速,已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5处,省级湿地公园11处。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建国家森林公园6处,省级森林公园2处,使全省森林公园达48处,总面积21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7%。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先后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国际鹤类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了东北虎、白鹤等保护项目,组织参加了兽类和水鸟保护网的交流和技术培训,促进了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

3.林业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十一五”期间,林业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林业产值已由2005年的23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 763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年均增长15%以上。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产业实现产值190亿元,第二产业454亿元,第三产业89亿元,分别占林业总产值的 26%、62% 12%。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产值超10亿元的18个县市区总产值已达360亿元,占全省林业总产值近50%,林业产业发展出现集群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趋势。优势产业进一步壮大,2010年木材加工及木制品制造实现产值183亿元,占总产值的 25%;非木制林产品加工制造业实现产值147亿元,占总产值的20%;经济林种植与采集实现产值73亿元,占总产值的10%;森林旅游实现产值51亿元,占总产值的7%。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十一五”期间建成国家级林业特色产业园区1个,省级林业特色产业园区7个,认定的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 75个,林业产业基地 30个。林业特色产业园区、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基地在全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

4.林区民生改善迈出实质性步伐。“十一五”期间,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7.55万户,面积377.5万平方米;改造泥草房1万户,面积50万平方米;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8300户,面积41.5万平方米;享受廉租房政策的职工4000户,面积2万平方米,林业职工住房得到初步改善。改扩建给水项目17个,改善和增加日给水能力2.2万吨,解决了22万人的饮水困难。改扩建局址职工医院5个,林场卫生院46个,改善了林区职工医疗条件。改扩建局址集中供热项目9个,增加集中供热面积358万平方米。2010年林业职工年收入由2005年7750元增加到18000元,年均增长19%。

5.林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林木种苗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新建林木良种基地14个,面积2278公顷,累计生产苗木20多亿株,林木良种使用率达65%。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先后实施了吉林老爷岭、汪清白河等8个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辉南县等5个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以及吉林省重点火险区火灾扑救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和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森林防火能力显著增强。截止2010年春季森林防火期结束,全省胜利实现了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先后实施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森林鼠害防控体系、东部小蠹虫危害区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了监测预警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提高了森林病虫害防治能力。省政府启动了省级栗山天牛灾害、日本松干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林业“三站”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建设标准化林业站197个,新建林业站办公用房33180平方米,增添设备2341台套,有力地保证了基层林业工作的开展。改造木材检查站42个,增加设备420台套,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为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市县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施了国家林业局948项目11个,中央财政科技推广项目20个,改造林业科技推广站14个,增添设备257台套,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林业科技贡献率。

6、林业改革不断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主业辅业全部分离,学校等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经营性公益事业转变为社会经营或股份制经营,加工业国有资本退出或股份制经营,林业职工身份全员转换,国有林区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在完成了10个县(市)改革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至2010年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部分县市区配套改革已经启动,即将进入全面推进配套改革阶段。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突破,全省森林公安实现了推公转制,纳入公务员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彻底解决了林业公安队伍编制和经费困扰,极大地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7、林业发展建设资金大幅度增加,资金渠道进一步拓宽,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林业发展建设资金达190亿元(不包括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比“十五”期间增加了77亿元,增幅77%。资金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资金大幅度增加到24亿元,占总资金比重由“十五”的4.8%提高到12.6%,比“十五”的5.5亿元增加19.2亿元,增幅400%。利用外资取得新突破,经过不懈努力,我省利用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正式启动,“十一五”期间累计利用日本政府贷款4.44亿元,造林13.7万公顷,彻底改变了我省生态建设单纯依靠国家投资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生态建设。

(二)基本经验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印发了《吉林省2010—2020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07年5月省九次党代会确定了变林业资源大省为林业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省政府把建设林业经济大省列为农村经济五大战略之一,2009年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林业工作会议,这些,为全省林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2.林业改革向纵深推进,成为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十一五”期间,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林区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全部完成,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收入显著增加。一些县市区国有林场大胆探索,敢闯敢试,靠改革走出了困境,有的县市林业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改革成为我省“十一五”期间林业发展的最重要动力。

3.突出重点工程,带动了林业建设的全局。“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全面推进的同时,又启动实施了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泥草房改造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对全省林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4.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全省林业走上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迈进的轨道。“十一五”期间,我们确立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 2008年以来先后三次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林业产业专题会议,省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林业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林业产业发展逐步被提到战略性位置。林业发展方式实现了历史性转变,由部门林业向社会林业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生态建设上,继续开展造林绿化的同时,加强了现有林的经营培育;在产业发展上,扩大产业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和品牌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突出林区给水、供热、医疗等民生工程建设。

(三)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时代背景

1、林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林业经济强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并列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把林业定位为“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

2、林业产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发展空间广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林木产品、森林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旅游需求大幅度增加,这些都为我省林业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促进我省从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同时,全球资源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的新趋势,将促进我省森林培育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也将为我省林业产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3、改善林区民生越来越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随着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林区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区民生问题。省委、省政府在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中明确提出将林区道路、给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促进林区和谐发展。这些,为林区基础设施和民生的进一步改善提供了重要保障。

4、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入分析林业发展面临有利形势和战略机遇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随着我省林业保持多年快速发展,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特别是短期问题与长期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新时期林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一是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和林业改革滞后等因素,全省林业队伍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在发展建设上还没有完全将林业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来考虑;在改革开放上,创新不够,缩手缩脚;在管理上还完全依靠行政命令,服务意识不强;在资金筹集上对国家投资依赖性较强,多渠道投资林业还没有破题。

二是生态建设任务繁重。我省西部白城市、松原市森林覆盖率仅有10%左右,风沙干旱灾害频繁,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已威胁中部国家商品粮基地的安全。但是,由于受眼前利益的驱使,一些农民大面积垦荒种地,严重破坏了地表植被,使部分区位脆弱的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中部地区部分区位水土流失仍十分严重,林分质量不高。东部地区林分结构不优,珍贵树种较少,生态功能退化,部分陡坡耕地仍在耕种。天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泥炭挖掘、私开乱占等盲目侵占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林业产业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全省林业产业缺乏高、精、新产品,初级产品多,终端产品少,产业链较短,产品附加值低,林业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虽然我省林业产业近几年发展较快,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实现林业经济强省目标,还需各级政府付出更大努力。

四是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投资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林区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大多数路面为沙石,部分道路弃养,桥涵破损严重。大部分电网设施陈旧老化,能耗高、供电质量差。林区排水设施非常简陋,污水没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林区医院医疗设备设施落后,无法满足职工群众就医的需要。林区局、场址居民区内硬化、亮化、文体设施等设施不完备。部分国有林场吃水难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落后的基础设施,制约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是地方国有林场改革滞后。目前,国有林场体制不顺,定位不准,资源减少,债务繁重,富余职工多。大部分市县区国有林场可采森林资源枯竭,无法维持生存。由于改革和产业发展滞后,大部分国有林场没有经济收入,又没有财政资金支持,使国有林场经济十分困难,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在6.4万职工中,有3万职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3.6万职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1.7万职工没有参加失业保险,2.6万职工没有工伤保险。

六是林区职工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林区职工收入多年来一直处在较低水平,特别是生产第一线的职工收入更低。 虽然近几年林区职工工资增长速度较快,2010年全省林业在岗职工平均收入18000元,但仅为全省城镇在岗职工收入的60%。林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尚有30多万林区家属和一次性安置人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七是部分省级以下林业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费没有保证。部分省级以下林业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费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没有保障。特别是部分乡镇林业工作站、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一直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已严重不适应集体林权改革后各项工作要求和保护工作的需要。

这些问题,大都是林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出现的,有的且已存在多年,已经成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要完成好我省“十二五”期间林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措施,着力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十二五”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林业经济强省的总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强化森林经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林区民生,实现由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产业支撑和资源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调发展。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将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结合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2.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抓好对全省有广泛影响的重点生态区域和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逐步形成分区域、有重点、整体协调的林业发展格局。

3.坚持改革开放。深化林业改革,释放林业生产力;扩大林业开放,注入发展新动力;振兴林业产业,增强发展带动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在植被恢复上,宜造则造,宜封则封,造封结合。

5.坚持科技兴林。不断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努力提高科技在林业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和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6.坚持依法治林。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

(三)发展目标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省林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如下:

1.森林总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完成人工造林27万公顷,封山育林37万公顷,森林抚育100万公顷,绿化美化村屯 7500个。有林地面积达到8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4.2%,新增森林蓄积4600万立方米,森林总蓄积达到9.6亿立方米。

2.林业经济总量大幅度提高,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总产值达到1400亿元,年递增14%,二、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80%,林业特色产业园区达到15个,林业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3.林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全面改善。林区种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道路等林业基础实施得到全面改善。林区民生得到明显改善,改造棚户区(危旧房)9.4万户,林区给水、医疗、供热设施全面改善,在岗职工年收入接近全省城镇职工平均水平,林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完善。

4.森林和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4%以下,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四)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不同自然环境、区位特征,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将全省划分为东部长白山水源涵养用材林及产业经济密集区、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及林农牧循环经济区和西部荒漠化土地治理及复合型林业经济区等三大区域。

1、东部长白山水源涵养用材林及产业经济密集区。本区包括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该区域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和物种基因库,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战略储备基地,同时也是我省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基地、绿色食品药材基地和木材加工基地。该区域重点实施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战略,加强森林保护与培育培育,调减木材产量,加快中幼龄林抚育,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20度以上陡坡耕地和挂画地退耕还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产业发展上要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进一步加快林下多种资源开发,重点发展木材深加工、森林绿色食品、药材,加快森林旅游业的开发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2、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及林农牧循环经济区。本区包括辽源市、长春市和四平市的大部分地区。该区域生态建设以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林为主,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提高防护效益。产业发展上重点开发杨树产业,培育种苗花卉和林产品加工贸易基地。

3、西部荒漠化土地治理及复合型林业建设区。本区包括白城市、松原市和四平市的双辽市。本区是全省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要依据具体的生态区位,在保护好现有森林和草原植被的同时,启动实施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积极组织退耕还林,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提高造林质量和林草植被覆盖率,建设乔灌草、带片网相结合功能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在产业发展上要与荒漠化治理相结合,重点发展草业经济和文冠果、枸杞、桑树、白刺、沙枣、仁用杏、葡萄等干鲜果及药材为主的沙地经济,走生态与产业结合、乔灌草结合、果药间作的发展道路。

三、“十二五”发展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生态建设

启动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以扩大城乡绿化总量,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绿化美化模范城为重点,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带动作用。实施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战略,加强生态保护力度,调减木材产量,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加大防沙治沙投入,因地制宜,积极建设能源林和经济林。发挥森林固碳抵排功能,探索碳汇造林,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在继续大力造林,扩大森林面积的同时,加强现有森林保护与经营,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增加森林碳汇。积极开展珍稀树种和大径材培育,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

1.启动实施“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依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以建设生态屏障为目标,以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把防护林体系建设同新农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加大造林力度,完善防护林体系,提高综合防护功能,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十二五”期间人工造林15万公顷,封山育林20万公顷。

2.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目前我省仍有沙化耕地35万公顷,25度以上坡耕地2.4万公顷,临时性耕地86万公顷,“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启动退耕地造林,沙化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及江河两岸、库湖周围等重点区位退耕地造林4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8万公顷,封山育林17万公顷。

3.实施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为彻底改变我省西部地区沙化、碱化及草地退化,保护国家商品粮基地,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西部绿色屏障工程,建设与内蒙古边界防风阻沙基干防护林0.46万公顷,加强防沙治沙(碱),造林6.7万公顷,封山育林1万公顷,退耕还林3.8万公顷。深入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

4.深入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为目标,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整体绿化水平。“十二五”期间新增城市绿地2600公顷,完善提高1300公顷;县城新增绿地1000公顷,完善提高900公顷。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中心,以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绿化美化村屯7500个,完善提高2100个。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绿化铁路63公里,完善提高200公里;绿化公路5000公里,完善提高1800公里;绿化江河850公里,完善提高580公里。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省义务植树1.2亿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000个。

5、启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中心,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管护面积396万公顷。调减木材产量,木材产量量由一期的217.5万立方米调减到134万立方米,并且2013年调减到位。加强工程区生态建设和森林培育,“十二五”期间营造公益林1.3万公顷,改培13.3万公顷,补植补造37.3万公顷,抚育中幼龄林128万公顷。深化林区改革,进一步林区社会保障体系,林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中央财政给予补贴。推进林区消防、环卫、街道、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社会性事业改革,中央财政安排补助。

6、加强森林培育,提高林分质量。认真总结和完善前期森林经营的经验,继续实施科学培育经营措施。对天然林实施择伐和更新择伐,搞好伐后更新。对天然林中林相残破、森林质量和生产力低等林分,采取采育兼顾式经营模式,取消皆伐,实行低强度采伐,畜力集材,合理补植珍贵树种,培育多树种的复层异龄林分,促进森林向长白山林区地带性顶级群落过度。针对中幼龄林比重大,林分质量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加大中幼龄林抚育力度,重点加强幼龄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十二五”期间完成森林抚育100万公顷。同时,针对中西部农防林成过熟林比重较大的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农防林更新改造任务,更新和改造农田防护林各2万公顷。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提高林分质量,改造低产低效林4万公顷。

7、加强森林和林地保护。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打击非法采伐,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认真编制我省林地保护利用纲要,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功能布局,统筹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建立科学的林地利用保护管理机制。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征占林地规模。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蚕食林地等行为,及时收缴被侵占的林地。

8、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新建长白、吉林青山、通化四棚子、伊通、蛟河等5个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以及白鹃梅、野玫瑰、黄金尾、山楂海棠、对开蕨、朝鲜崖柏、钻天柳等物种为保护对象的保护小区10处。争取波罗湖、黄泥河、汪清、白山、集安等5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继续完善长白山、莫莫格、向海、龙湾、三湖、天佛指山、雁鸣湖、珲春、哈泥等9个国家级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拟晋升抚松金龙湾为国家森林公园,新建长春莲花山、扶余宁江、梨树二龙湖、东丰江城、东丰南山等5处省级森林公园。编制《吉林省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总体规划中选择一批条件优越的森林公园进行重点建设。

9、加强物种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监管,恢复东北虎、豹栖息地93万公顷,建设廊道10万公顷,开展全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建立丹顶鹤户外放归基地,实施人工驯养梅花鹿、马鹿野外放归工程。建设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43处,形成布局合理、监测全面的网络格局。建设珍稀野生植物基因收集圃、长白山珍稀植物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引种繁育研究中心和莫莫格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站各1处。进一步完善全省89处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和52个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管理机构建设,配备相关设备,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10、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新建黄泥河老白山、临江珠舍里、镇赉环城、双阳湖、双辽茂林、松原松花江、辽源二龙湖、大安龙泉泡、珲春敬信、长春北湖、大安月亮湖、双阳饮马河、四平二龙湖、四平伊通河源头等1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吉林磨盘湖、大安嫩江湾、大石头亚光湖、扶余大金碑、榆树老干江等5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基础设施,继续开展好吉林三湖、雁鸣湖、波罗湖、哈泥、查干湖、扶余松花江、包拉温都等湿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莫莫格、向海、龙湾、三湖等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的能力建设。探索长白山区退化泥炭地的生态恢复及松嫩平原退化湿地的恢复利用,做好关键物种栖息地营造优化工作。开展莫莫格、龙湾、哈尼、查干湖、敬信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加快向海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蒙古黄榆、山杏、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工程。开展重点湿地全面调查工作,完善监测体系,建设省湿地监测中心站和莫莫格、向海、龙湾、三湖、查干湖、三湖、哈泥、雁鸣湖、龙湾、扶余等湿地生态系统研究站,重点建设省湿地宣教中心和莫莫格、龙湾湿地科研基地。加强湿地管理,全面贯彻《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逐步建立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二)大力推进林业经济强省建设

1、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着眼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按照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要求,积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突出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传统产业,催生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现代林业服务业,提高林业整体产出功能,构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格局。

2、着力推进八大特色产业建设。一是木制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品牌战略,变初加工为精深加工,变初级产品为终端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二是森林绿色食品医药业。通过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参业、鹿业、蜂业、中药材、林蛙、食用菌、山野菜、干果、浆果等种植、养殖基地,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森林绿色食品、保健品和医药品牌。三是森林生态旅游业。充分利用白山松水得天独厚的森林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资源整合。抓好《吉林省森林生态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加快以森林、湿地为主的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冰雪体验、民俗风情等旅游产品开发,促进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成为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四是林业苗木花卉业。适应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趋势,大力发展园林林业、暖棚林业,建设林业苗木及花卉产业基地。加快构建信息化、网络化营销体系和现代服务体系,推动林业苗木花卉业快速发展。五是沙地经济和生态草业。着眼改善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服务增产百亿斤粮食能力建设,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深化生态草建设工程,实行深度开发,搞好加工转化。重点建设文冠果、枸杞、桑树、白刺、沙枣等抗旱、固沙经济作物和药材基地,增强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六是林区矿产业。加大对矿泉水、煤炭、铁矿、沼气等资源的开发利用,使矿产业成为林业新的增长点。七是生物质能源产业。立足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文冠果等能源林,加大林区剩余物的开发利用,扶持木质颗粒燃料等生物质能源企业发展。八是特色经济林产业。继续实施具有长白山特色的林果、林药等经济林示范项目,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50处,推动我省经济林快速发展。

3、实施百强企业工程。把培养骨干企业作为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加大扶持力度,实施项目拉动,营造发展环境,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培育100个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拉动产业规模扩张。

4、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广泛招商,把大企业、大项目引进园区,扩大园区综合产能,发挥林业产业园区的整合资源、积聚资本、吸纳劳力、集散产品、辐射带动作用,使园区成为拉动区域经济的支撑点,林业产业扩能升级的增长点。“十二五”期间要新建设林业产业园区12个,使省级林业特色产业园区数量达到20个,成为建设林业经济强省的重要支撑。

5、加强林业品牌建设。围绕优势产业,推进林产品标准化建设,尤其要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名牌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和战略重组,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建立我省林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制度,编制我省林产品和规模以上企业名录。充分利用国家林交会、农博会等形式,组织龙头企业、大众传媒、中介组织等加大我省优势林产品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提高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巩固现有市场、开发潜在市场、进军高端市场。

(三)进一步改善林区民生

1、彻底改善林业职工居住条件。抓住国家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省政府实施安居工程的机遇,继续实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要将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与林场布局调整相结合,重点加强中心林场棚户区改造。要因地制宜,宜楼则楼、宜平则平,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物业管理,及时办理产权。“十二五”期间改造林业棚户区(危旧房)9.4万户,建设面积470万平方米。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和住房保障部门,将贫困林场职工纳入各地廉租房政策范围内,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

2、加强林区给排水、供热、医院、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红石、黄泥河、八家子、大兴沟、天桥岭等5个国有林业局址给水改扩建项目和湾沟、红石2个林业局的8个中心林场给水项目,改善和增加日给水能力4.8万吨。建设临江、三岔子、湾沟、红石、大石头、敦化、白河、大兴沟8个局址集中供热项目,增加集中供热面积342万平方米。改扩建临江、泉阳、松江河、白石山、红石、白河、大兴沟林业局等7个林区医院,改造增加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加强营林防火道路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十二五”期间争取改造林区干线道路2000公里。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增加职工收入。完善重点国有林区社会保障体系,将一次性安置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将林区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林业职工和林区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逐步完善国有林场(圃)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依托丰富的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地经济。落实各项林业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扶持林业职工创业。把发展林业产业、中幼林抚育工作与职工收入增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林业职工多途径就业创收,千方百计增加职工收入。

(四)加快林业改革开放步伐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入探索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建立运行有序、充满活力、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林业管理体制。扩大开放,广开资金渠道,为我省林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在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规范林权流转、建设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以及创办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为主体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权责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林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推进国有林场(圃)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适应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合理调整国有林场规模与布局,在对森林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林场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妥善解决现有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完善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

3、扩大林业开放。紧紧围绕我省林业发展目标,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增强我省林业发展实力、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为中心,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统筹省内省外、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各种合作。着力引进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全省林业发展建设水平。通过开放,促进经营理念转变和产业升级,提升我省林业产业竞争力,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后劲,抢占林业发展制高点。

4、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通过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建立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社会投入机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在林权保护、投融资、林木税费、林地使用、森林采伐利用等方面为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提供条件,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用林业系统内跨行业、部门多的优势 ,积极与各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实现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推动全省林业快速发展。

5、加快重点国有林区林场布局调整。抓住林业棚户区改造契机,充分依托小城镇建设,按照有利于森林经营、方便生活的原则,加快中心林场建设。将国有林区的247个林场调整为96个,其中18个国有林业局林场由216个调整到81个,4个森林经营局由31个调整为15个,平均每个林场经营面积由15700公顷扩大到4万公顷以上,为促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五)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林木种苗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现代育苗技术,实现苗木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十二五”期间新建、改扩建19个重点区域调剂苗圃,面积480公顷,重点发展容器育苗、组培育苗、生物质能源林苗木、绿化苗木和名优花卉。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建设,开展我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制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名录。加快收集保存长白山优良树种、花卉、木本中药材等基因资源,建设东北红豆杉、刺楸、黄菠萝等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新建云杉、水曲柳、黄菠萝、紫椴、胡桃楸等林木良种基地4处,面积290公顷;改扩建26处林木良种基地,其中,种子园9个,面积550公顷;重点母树林17个,面积29800公顷;开展小粒种子温室强化育种试验;建设杨树原种圃3个,杨树采穗圃2个,面积400公顷。加强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应的设备设施。续建省林木种子调制储备中心等基础设施,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5处,建设省级林木种苗信息系统,建立省级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和生态苗木补贴制度,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

2.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加强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一是加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更新升级现有25个省级森林火险监测站,新建14处国家级森林火险要素监测站和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建设150个森林火险监测站,32个火险因子采集站。二是加快防火通信和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增强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和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三是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在维护好现有边境防火隔离带的同时,在重点林区和险要地段,开设区域性防火隔离带。新建、维护机耕带1250公里、防火线2680公里、边境防火隔离带490公里。四是强化森林航空消防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敦化航空护林站由“林—直类”升级为“林—3类”全功能航站,长白山直升机起降点扩建为“林—直类”航空护林站。新建汪清、辉南、丰满三处森林防火直升飞机机降点,新增4-6架直升飞机。五是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建立起167支标准化、正规化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新建营房100个,扩建营房63个,维修营房3个,并配备相应的扑火装备。六是加快火情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完善瞭望监测、视频监控、卫星监测飞机巡护等监测体系,建设省级卫星林火监测中心,完成重点林区视频监控体系247个。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加强森防检疫体系建设,构建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控灾、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全面提升应对大面积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的防治能力。一是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更新完善43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心测报点设施,建设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测中心和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市州、县市区及乡镇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站和监测站。二是加强检疫御灾体系建设,建设省级林业有害生物评估中心和9个简易检疫除害处理场,与现有的木材检查站相结合,建设100个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三是加强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建设省级应急防控指挥中心、省级森防物资储备中心和省级天敌繁育中心,改扩建及完善9个地级药剂药械库,3个天敌繁育场。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设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利用网络平台,建设全省网络森林医院,加强对栗山天牛、日本松干蚧、云杉八尺小蠹、松果梢斑螟、森林鼠害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综合治理。

4.加强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设备设施建设。大力加强森林公安正规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新建和改建各级林业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化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加强以信息情报中心和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为主体的全省森林公安网络系统建设以及森林公安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稽查部门用于办案、检查及稽查工作交通、通讯、取证、办公等装备设施,配备交通工具107辆,通讯、取证、办公设备107套。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继续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建设398个、改造12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配备交通工具500辆,购置办公、通讯、工作设备11000台套。完善全省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和一级站标准化建设,全部259个木材检查站配备木材运输管理系统,189个一级站和89个流动检查站配备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改善工作环境,提升执法形象。

5.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以实现林业信息化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以林业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以3S技术为创新点,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突破口,以完善机制为保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尽快形成先进实用、稳定安全的全省林业信息化格局。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包括106个接入点的省市县三级林业专网和省级数据应用中心及市州、县市区综合视频监控体系和应急指挥中心。二是加强公共基础、林业基础、森林工程、森林保护、综合管理、政务办公等全省林业数据库建设。三是加强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统一规范应用系统开发和扩展。四是加强应用系统建设,开发综合办公、林业资源监管、营造林管理、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行政审核审批、综合视频监管、视频会议、网站群、三维GIS等9个业务应用系统。五是加强标准规范、安全与综合管理体系建设。

(六)大力提升林业科技创新驱动能力

以科技创新为途径,以应用技术开发为核心,攻克一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林业科技对林业经济的贡献率,推动林业发展方式转变。

1、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开展荒漠化地区植被恢复和湿地功能恢复技术研究,主要造林树种优良新品种、无性系及无性繁育技术研究,抗寒、耐旱、速生杨树新品种选育研究,开展中西部防护林和东部采育林等关键技术研究,珍贵阔叶树种、开展我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和浆果等林产品加工技术研究,解决我省林业发展技术难题。

2、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广困难立地造林及植被恢复技术、林木良种及繁育技术,推广抗旱、耐盐的树种、草种,推广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和森林防火预警技术,围绕林业产业发展推广木材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

3、强化林业科技平台建设。按照现代林业技术对科技条件的要求,重点加强木材加工重点实验室、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采育林重点实验室、林木逆境生理重点实验室建设。同时,继续做好省林业生态定位观测站和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建设,提升林业科研水平,促进林业科技快速发展。

4、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建设完善10个市州级和60个县(市、区)级科技推广站(中心),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机构装备建设,完善各类设备设施,提高科技推广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转变观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要进一步从传统林业转变到全面发挥林业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上来,从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小林业发展理念转变到全方位的大产业发展观上来,从重生态轻产业转变到生态与产业发展并重上来,从林业部门单打独斗转变到全社会办林业上来,从偏重行政管理和计划调控转变到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上来,从重公有轻民营转到经营主体多元化上来,从重管理轻服务转到优质服务上来,以发展方式的大转变促进全省林业的大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林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业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林业发展约束激励机制,实行各级政府林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林业发展列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任期目标管理。

(三)完善林业投入体系,加大林业投入

加大林业建设投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一致的林业建设投入体系,力争林业建设资金与国家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天保工程二期、“三北”五期、退耕还林、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投入。进一步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行国家重要湿地、省级以上湿地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效益补偿,扩大省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建立完善省市县财政支持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不断加大林业贴息贷款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力度。

(四)加强林业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林业立法工作,配合国家修订《森林法》,研究制定《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吉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管理办法》、《吉林省野山参管理办法》、《吉林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订《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林业执法。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五)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结合我省林业发展实际,重点培养引进森林经营、荒漠化治理、湿地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碳汇等重点领域专门骨干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条件吸引林业大中专毕业生到林区区创业。利用省林业技师学院师资力量,开展林业基层职工教育培训,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加大对林业行政和事业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和公用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林业部门履行职责的经费需要,提高林业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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