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湛江林业面对台风等特大自然灾害,主动抗击,降低损失;面对金融危机,积极应对,化解风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的发展战略,积极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构建林业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争当建设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排头兵,顺利完成林业“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和指标,取得显著成效。湛江林业形成了有重点、有特点、有亮点等“五大”特色:1、桉树面积330万亩,是全国最大的速生用材林基地;2、红树林面积14万亩,占全国33%,占广东省78%,是全国红树林湿地面积最大的地区,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沿海沙岸防护林带长500多公里,面积25万亩,是全省乃至全国最长、保护最完整的沿海防护林带;4、桉树无性系苗圃400多个,年产苗木5亿株,是我国最大的桉树苗木生产基地;5、建成省级林业科研试验中心,是我省三大林业试验中心之一。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9年9月率先在全省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市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面积355.4万亩,其中: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169.7万亩,集体已流转的林地158.9万亩,自留山2.3万亩,承包责任山24.5万亩。这次林改涉及我市10个县(市、区)、105个镇(街道办)、1473个村委会、11913个村民小组、110.2万农户、501.3万农民。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已确权发证的集体林地面积343万亩,核发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58.12万本。廉江、遂溪、吴川、徐闻、雷州等县(市)已完成基层林业站体制改革,落实定岗定编,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林改明晰了集体山林权属,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初步呈现出林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可喜局面。

(二)国土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市营造林面积120.5万亩,其中:桉树丰产林105万亩,沿海防护林8万多亩,珍贵树种4万多亩。全市林业用地面积500.25万亩,森林蓄积量由1260万立方增至186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3.7%增至28.3%,不断创新全民参与义务植树形式,认种、认捐、认养模式得到全国、省绿委的表扬和推广。全市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人数达1087万人次,植树3722万株。评选出湛江市委机关等45个“园林式单位”。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新建40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

(三)创建林业生态县扎实推进。

创建林业生态县是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的战略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至2012年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要求,我市从2005年起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林业部门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通过有关县(市、区)的共同努力,目前已有廉江、遂溪、麻章、吴川、坡头、徐闻等6个县(市、区)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实现了我市一年有一个县(市、区)创建林业生态县达标的要求。

(四)林业产业不断壮大。

按照省林业局作出的建设商品林基地的战略布局,我市提出“构建林业产业链、发展速生丰产林”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林业建设,推动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形成集体、个人、股份、联营、外商外资等多元化发展林业的格局。建成300万亩林浆纸一体化桉树基地林,为湛江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提供原料保证。积极引导林业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有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粤海(湛江)中纤纸板有限公司、亨昌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麻章区金海林业中心、廉江华森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授予“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全市现有各类木材加工企业500多家,年产值达30多亿元;有林木苗圃400多个,年产苗木5亿多株,是全国最大的桉树苗木生产基地。森林生态旅游呈现出全面发展的大好形势。

(五)森林资源管护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猎捕宰杀经营、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600多宗,处理各类违法人员2200多人次。结合“鸟节、“爱鸟周”和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机关团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市营造防火林带161.9公里,面积224公顷,组建了81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后备队(义务扑火队)共3057人。全市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一直控制在0.5‰以下。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大对桉树枝瘿姬小蜂和薇甘菊等有害生物除治力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2008年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和《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情况,对我市林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全票一致通过。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连续5年排在全省前8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六)主动服务湛江经济大局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较多的五年,主要建设工程有:湛江千万吨级钢铁基地、中科炼化项目、湛徐高速公路项目、茂湛铁路项目、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疏港公路海大路口至蔚律港一级公路等重大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190宗,面积27688.5亩。

(七)林业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林业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通过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机关效能建设、思想大解放学习讨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争先创优等活动,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林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经验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林业发展。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每年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等,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发展。

改革创新是推进林业发展的动力之源,通过改革创新,提高现代林业建设管理水平,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市全面铺开后,山林权属更加明晰,林地承包经营主体更加明确,林业体制机制逐步理顺,林业生产力持续得到解放,农民造林、护林、育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形成投资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

(三)坚持增绿惠民促进发展。

把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与改善生态状况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把林业产业发展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持续改善民生。一是不断总结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有关补偿资金分配到农民手中。三是加快发展珍贵树种等惠民产业,引导和扶持农民种植珍贵树种,增加绿色财富储备,逐步改变我市林种树种单一状况,提高林业经济、生态效益。

(四)坚持科技兴林推动发展。

全面实施林业人才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建立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林业建设的整体科技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一是大力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最大限度地将林业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导向作用,积极营造机制灵活、转化顺畅的良好氛围。三是紧紧围绕农民林业生产急需的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实现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四是健全基层林业科技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科技服务。

(五)坚持依法治林保障发展。

坚持依法治林,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林业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十一五”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生态效益低。

全市人均森林面积为0.7亩,远低于全省人均森林面积1.8亩的水平。林种树种单一,桉树居多,比重大,乡土阔叶树少,珍贵树种稀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

(二)林业产业有待提高。

林业产业、产品结构需要进一步加快调整步伐,第一产业基础相对薄弱,集约经营水平不高,二、三产业发展较慢,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林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产业链短、林产品附加值不高。现有林业企业中龙头企业、高、新、尖企业缺乏,大部分林业企业是进行木材初级加工,基本处于粗放阶段,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亟待加强;林业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有待强化;森林旅游、食品和药材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加速发展,林业对农民增收致富的贡献率有待提高。

(三)林业科技有待提高。

林业科技滞后,技术人员老化,科研设施陈旧,研究手段落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主要树种桉树U6无性系推广十几年已出现退化,病虫害逐年增多,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及科技成果转化较慢,科研与生产实际严重脱节,林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林业部门信息管理、远程管理水平较低,距林业要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可视化仍有一定距离。技术储备、科技人才、科研投入和科技支撑等问题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市林业的发展。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分析

林业具备生态、经济、社会、碳汇和文化五大功能,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既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优化生态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林业发展是建设生态湛江、幸福湛江的迫切需要。

(一)加快林业发展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要。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最有效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工业直接减排,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二是森林间接减排,也就是森林固碳。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手抓工业减排,一手抓生物固碳,把林业固碳摆上极其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林业碳吸收的巨大潜力,有效减轻国家所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为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争取空间和时间。

(二)加快林业发展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

湛江位于祖国大陆的最南端,三面临海,常年受台风暴雨的袭击,对沿海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大危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加快林业发展,营造高效的沿海防护林带,发挥森林的防灾减灾功能,才能有效保障我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快林业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市是木片出口的重要基地,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开始生产木片至今,木片生产一直是我市的主要林产品,木片加工厂由开始的2间发展到现在的约50间,年产木片约70万干吨,年出口总额约5亿元人民币,除木片加工厂外,我市还有其它木材加工经营单位500多家,年消耗木材约20万立方米。我市还有4间中密度纤维板厂,年需求木材60万立方米。特别是湛江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即将投产,我市每年约160万立方米的林木采伐量远远不能满足原材料的需求,必须从周边地区收购木材资源,必将引起本地木材价格的上升,极大激发农民群众造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五、“十二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人才兴林,积极构建林业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争当建设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试点市排头兵,促进我市现代林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湛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类经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我市的自然地理、社会和经济条件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区域布局,确定重点,分类指导;同时按森林生态区位实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

2、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的原则。生态建设以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森林生态体系;产业建设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

3、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处理好保护、发展和利用关系的原则。把林业建设与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整体与局部、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强化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注重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统一。

4、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和全民搞绿化的原则。动员各种社会主体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开发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5、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谋求林业发展和壮大林业经济。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营造桉树丰产林85万亩,更新改造沿海基干林带5万亩,发展珍贵树种5万亩,营造红树林3万亩,改造水源涵养林1万亩,种植其他树种1万亩;确保我市林改工作2011年通过省检查验收;2011年雷州市作为我市最后一个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力争年底创建成功,2012年我市建成“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新建60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组织1000万人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植树 3000万株。力争到2015年,全市林业用地达到51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3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8.5%,林业产值达到250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现代林业发展体系。

(四)总体布局。

根据湛江的地形地貌、森林资源分布格局,以沿海防护林生态屏障为主线,以商品林基地建设为中心,以城区绿化、乡村绿化、自然保护区为生态控制点,将湛江林业构建成社会和谐森林网络体系。

1、麻章、坡头、东海、赤坎、霞山区。建设思路:通过林业生态一体化建设,构筑一体化的林业生态体系、互助的林业产业体系、互补的城乡绿化建设体系、联动的森林保护防控体系,建成“城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生态文明”的森林城市。巩固和建设以沿海防护林、城郊风景林和工业区环保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优化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苗木、花卉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基本形成以苗木、花卉、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浆纸、木制工艺品制造为主的发达林业产业体系。

2、雷州、廉江、遂溪(县)市。建设思路: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增强沿海防护林的防护功能;加强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护南渡河、九洲江、鹤地水库的水源地;加强红树林保护与恢复,进一步扩大沿海滩涂红树林人工造林面积,保护红树林生物多样性和迁徙候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延长林产品加工产业链,打造荔枝、龙眼、红江橙、茶叶等优质林产品品牌。加强科技自主创新,选育优良种质资源,加快残林改造,建成重点工业原料林基地。

3、吴川、徐闻县(市)。建设思路: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增强沿海防护林的防护功能;通过更新改造基干林带,实现从传统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向包括乡村绿化在内的良好人居环境和林业现代化方向扩展,全面提高沿海防护林建设整体水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沿海的“绿色长城”。

六、“十二五”林业建设重点

(一)林业生态建设。

1、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全市营造桉树丰产林85万亩,每年完成17万亩。加强路旁、村旁、屋旁、水旁和丢荒耕地植树绿化,每年新增林木覆盖面积2万亩。拓宽植树造林领域,增加森林覆盖面积。

2、加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重点加强沿海防护林疏残林的改造,提高沿海防护林林分质量和防护效能,更新改造5万亩,每年完成1万亩。

3、加强滩涂红树林建设。营造红树林3万亩,每年完成0.6万亩。

4、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重点对鹤地水库及其周边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原有林分进行更新改造。

5、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加大对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增强生态公益林的整体生态效能。完成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面积10万亩,每年完成2万亩。

6、继续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力争2011年雷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通过省验收,2012年把湛江建成“广东省林业生态市”。

7、继续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到2013年,全市新建600条“林业生态文明村”,每年每个县(市、区)建设20条“林业生态文明村”。重点抓好农村道路、公共场所和农户庭院的绿化,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建设一处绿色景观点,栽植一条绿化带,营造一片风景林,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实现村庄四周有风景林,入村有绿化景观路,围村有绿化带,村内主次干道两旁植有行道树,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花草,消除空闲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8、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运动的内涵,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认种认养活动,推动认养认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9、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坚持分类经营指导,加大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力度,每年发展1万亩珍贵树种,力争到2017年全市发展珍贵树种10万亩,提高林业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培育“庭院经济”、“绿色银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0、建立湛江市乡土树种保护区。加强保护乡土树种资源,加大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推广造林力度,扩大乡土树种面积,逐步改变我市林种树种单一的状况,提高森林生态效益。

11、积极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市林业重点工程支持力度,加快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

12、建设自然保护区。继续建设自然保护区,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设4个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廉江市根竹嶂省级自然保护区,廉江市谢鞋山野生荔枝市级自然保护区,雷州市足荣樟树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雷州市九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13、恢复和重建雷州半岛原生植被区。结合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以及四旁绿化的建设协调实施。2015年,将在以上规划区内,逐步实现恢复和重建原生植被。

(二)林业产业建设。

1、重点建设好300万亩林浆纸一体化桉树基地林。围绕湛江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通过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形式,政府出台激励群众造林的有效机制,动员全社会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合作等形式开展群众性造林热潮。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良桉树品种,提高单位林木产量,大力发展桉树速生丰产林,为即将投产的湛江晨鸣林桨纸一体化项目提供原料保证。

2、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按照省提出“重经营、惠民生、增效益”的理念,积极引导林业产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鼓励原有加工企业整合、重组或兼并,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技术含量,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更新,改变粗放型的加工模式,把林业产品加工引向新技术、精加工发展的轨道。

3、创新经营管理新模式。总结“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林农在自留山、责任山上发展林果业、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林业建设,形成林地立体生态开发模式。

4、培育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扶持林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树立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提高我市木材加工竞争力。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5、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充分利用我市红树林湿地是“国际重要湿地”的有利条件,借助国际平台,通过组织专题研讨会、推介会等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突出红树林特色,挖掘红树林文化,提升我市红树林地位和品位,营造红树林品牌效应。

6、建设种苗基地。加强以湛江市林科所、湛江市林木良种繁育场等中心苗圃的建设,建成符合标准化的种苗生产和苗木供应体系。

7、加快花卉产业发展。以湛江花卉科技园为基地,把我市打造成南方花卉产业重地。

(三)林业保障建设。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全力以赴抓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工作,进一步健全林业公共财政制度、金融支撑制度、采伐管理制度、林地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建设,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配套改革。2011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林业站体制和木材检查站体制改革工作,实现定岗、定员,将经费纳入财政管理,力争2011年通过省检查验收。

2、森林资源管理。依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加强对重点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服务工作,继续争取国家、省的大力支持,确保重点项目依法使用林地。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坚决刹住乱砍滥伐现象。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秩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清查非法收购、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市场、酒家,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和出售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加强湿地规划和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3、森林防火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增强扑救森林大火的能力。强化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每5000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足护林员。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市、区)组建森林消防大队,镇(街道)组建森林消防中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林火阻隔系统,营造生物防火林带695公里,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护549公顷,建设防火道路和扑火通道40公里。积极配合省做好我市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和完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7个,形成省、市、县数据通信网络畅通的信息指挥系统。

4、森林公安建设。力争全市森林公安编制人数增加51名,总警力达到150人,其中:市森林分局警力达到20人,各县(市)分局达到20人、每个派出所警力达到10人。县以上分局警用车辆达到3辆以上,直属派出所警用车辆达到2辆以上。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全部接入地方公安专网,实行省、市、县、所四级联网。

5、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以松材线虫病、桉树枝瘿姬小蜂和薇甘菊等有害生物防控为重点,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检疫执法。加大对有害生物防治和防控力度,大力实施无公害防治,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效果,遏制桉树枝瘿姬小蜂和薇甘菊等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建立完善全市有害生物测报网点80个,其中:廉江市30个,雷州市20个,吴川市7个,徐闻6个,遂溪县7个,麻章区1个,坡头区5个,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每年完成防治面积7万亩以上。2013年底前基本除治完有害生物薇甘菊,除治面积2.5万亩。建立综合防治控制区10个,面积50万亩,其中:廉江、雷州市各2个,麻章、坡头、吴川、遂溪、徐闻县(市、区)各1个,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

(四)林业基础建设。

1、林区公路建设。新建林区公路160公里,每年建成32公里。

2、林业工作站建设。新建林业工作站10个,逐步完善林业工作站办公场所。

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12年底前完成206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改善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居住环境。

(五)干部队伍建设。

1、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加快推进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处级干部每年要完成60个学时的脱产培训和40个学时的自主学习,其他干部每年要完成40个学时的脱产培训和50个学时的自主学习,每年培训科级以下干部200人(次)左右。

3、加强岗位技术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举办1-2期科技培训班,培训学员在500人次以上,培训农民2000人次,为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七、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大好机遇,切实增强发展林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把林业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设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府、部门的生态产业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全力推动林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经费投入,增强发展后劲。政府要加大对林业建设资金的投入,把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主的森林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优良种苗及林业科技项目的引进、开发推广等公益性建设,优先安排资金予以保障。继续执行国家、省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优惠政策,促进民间资金投入林业产业建设,建设以国家投入为引导,个体、私营、外资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拓展投资渠道,以独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切实落实“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

(三)落实产业权益,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建立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机制。一是积极探索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抵押、担保、入股,以及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的途径,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利用形式。二是对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造林大户营造的商品林优先安排采伐。三是规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行为,减少审批环节,鼓励合理有序流转。

(四)坚持科学指导,实行分类经营。把森林划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根据两大森林类型使用的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对公益林和商品林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严格控制采伐,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商品林政府适当扶持、引导,但以市场为主,由市场配置资源。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各级政府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强化全民对国土绿化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掀起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热潮。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继续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强化党纪政纪法纪、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用人选人、科学决策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关心和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坚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积极争取重点项目资金,解决基层单位发展生产资金困难,引导基层单位科学发展,提高应对市场风险和金融危机的能力。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林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掌握现代林业理论和生态保护方针政策,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造就一支专业、职称结构合理、知识不断更新的专业技术队伍,打造一支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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