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二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加快培育生物产业,是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精神和我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特点

2009年全省生物产业实现销售产值1000亿元左右,已初步形成以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为主体,生物环保、生物能源等领域推进发展的产业格局。主要特点是:

(一)产业规模全国领先,但增长速度相对趋缓。我省生物资源丰富,生物产业发展起步较早。其中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医药制造业2009年实现总产值657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完成出口交货值177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但近年来,我省生物产业发展速度相对趋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与先进省市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

(二)优势领域比较集中,但高端产品占比不高。我省生物产业中,化学原料药、维生素、天然药物、保健产品、生物疫苗和检测试剂、生物发酵农药、兽用生物制品、生物饲料添加剂、农林良种、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制造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拥有一批拳头产品。但药物制剂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低,基因药物、生物工程育种等代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方向的高端产品明显不足。

(三)硬件提升明显,但创新软实力不强。我省拥有省医科院、省农科院等19所与生物产业发展相关的科研院所,建立了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企业技术中心32家(其中国家级6家)、公共创新服务平台16家,科研仪器、中试装备等创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通过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欧洲药典适用性(COS)认证的企业数量全国领先。但受国际专利技术壁垒制约严重,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不足,高端科研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缺乏,产业创新链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不畅。

(四)骨干企业效益良好,但生产销售规模较小。2009年我省进入全国医药百强的企业有16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生物企业13家,拥有新和成、浙江医药、海正药业、华东医药、华海药业、仙琚制药、升华拜克、钱江生化等上市企业22家,企业利税位居全国前列。但企业市场拓展能力不足,品牌营销优势不突出,缺乏销售规模超10亿元的拳头产品和产值超百亿元的特大型企业。

(五)产业集聚特色鲜明,但发展后劲明显偏弱。全省有生物专业园区12家,总面积51平方公里左右,2009年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左右,已初步形成以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台州国家化学原料药基地为主,湖州生物制药、金华天然药物、浙江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生物产业集聚区块。但核心区块产业规模偏小,产业链发展不完整,示范带动效应不强。

目前,全球生物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国际生物医药产业链转移的趋势日益明显,同时,国家已将生物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抢占发展先机,我省要抓住机遇,立足自身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实现我省生物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思路

(一)基本原则。

坚持转型提升。以创新为动力,加快实现产品、技术由仿制到原创,价值链由低端到高端,布局由分散到集中,产业链由相对缺失到相对完整的发展转型。

坚持重点突破。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块、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以及具有重大支撑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对接国家重大专项,以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为核心,集中力量形成突破。

坚持融合发展。推广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物产业,加快向纺织、化工、造纸、制革等其他行业的渗透,推动产业技术的交叉融合、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生物产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形成“人才+资本”的有效发展模式。

坚持开放带动。主动对接国际产业转移,引进国内外知名生物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支持我省生物企业采用战略联盟、收购兼并、引进发明专利等多种形式与国内外大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先进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生物产业销售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省高技术产业比重30%以上;继续保持生物产业发展位居全国前三的地位,并争取缩小与前两位的差距。

行业发展方面:到2015年,生物医药达到2100亿元左右,生物农业达到600亿元左右,生物制造达到300亿元左右,努力保持和形成在生物原料药与制剂、绿色生物农用制品、天然药物、生物保健食品、生物疫苗与诊断试剂、生物基材料等领域的全国领先地位,力争在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药物(包括创新制剂、创新中成药、基因药物)、海洋生物开发、生物服务等领域实现有效突破。

集聚发展方面: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销售产值超1000亿元,台州国家化学原料药基地销售产值超500亿元;建成绍兴、金华、湖州等3—5个超100亿元的省级特色生物产业基地。

企业培育方面:培育10亿元销售产值以上企业30家以上,50亿元以上销售产值企业5家左右,力争填补百亿以上规模企业空白。

自主创新方面:企业平均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5%以上。

三、重点领域

(一)优先做强四大优势领域。

1、特色原料药及药物制剂。加快微生物制药技术和控释、缓释、靶向定位、透皮吸收、微球、微囊、微丸等新型制剂技术的应用,围绕抗肿瘤、抗病菌感染、心血管疾病防治、抗抑郁、糖尿病及代谢综合症防治等重大疾病领域,重点开发氨基酸、核酸、多肽、多糖类的创新药物和特色原料药,做强维生素、激素、药用辅料等优势产品。

2、生物医学工程。综合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领域的产业和技术优势,重点突破核磁共振、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全数字化彩色三维超声影像诊断系统等大型医学影像和诊断设备、一体化手术室、多功能激光治疗设备、微创手术及介入设备等先进治疗性设备、生物人工器官及工程组件、人缘化或适宜人体的生物医学材料等高端领域,加快开发家用便携式诊疗与康复设备、社区和中小医院用医疗系统工程技术和设备、急救诊疗康复技术和装置等小型化、家庭化、智能化的先进实用医疗设备,做强内窥镜、注射器、微量泵、医用导管、护理设备等特色领域的高附加值产品,力争在国内率先实现干细胞工程技术突破。

3、绿色农用生物制品。针对重要病虫害和禽畜水产重大疫病,重点推进水基化生物农药新剂型、第三代新型高效杀菌剂、广谱高效杀虫剂、农用抗生素等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兽药、渔药)、生物饲料的研究与产业化,推动产品制剂标准化,支持植物源农药的开发和推广。开发针对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新型动物疫苗、诊断试剂以及免疫佐剂、增强剂。推进具有固氮、溶磷、解钾、抗病等功能的生物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类肥料的研制和产业化推广。开发和推广防病促生长且低毒低残留的维生素、植物源饲用蛋白、微生态制剂等生物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推进完全可降解农用薄膜的生产和应用。

4、现代中药。开展名医名方的新药筛选,促进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研究创制一批治疗重大疾病的创新中成药产品。集成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等,加快发展口服缓释、控释等新型中药制剂,推进中药饮片规范化加工。推广“浙八味”、铁皮石斛、灵芝等道地中药材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GAP)种植,加强金丝桃素、茶多酚、越桔、丹参、银杏、苦瓜、千层塔、益母草等中药标准提取物的研究与产业化生产。加强梅花鹿、蕲蛇、穿山甲等药用珍稀动植物品种保护与繁育。

(二)全力培育四大新兴领域。

1、生物制药。扶持开发以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为代表的基因工程药物,以及融合蛋白、聚乙二醇(PEG)化和抗体偶联药物,争取在第二代基因工程药物开发过程中掌握创新优势。推进预防重大传染病和治疗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新型疫苗、联合疫苗、新型佐剂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集成,重点开发针对传染病、肿瘤或基因异常的基因诊断、生化检测、酶标免疫等类别的诊断试剂。

2、生物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开发和做大一批具有免疫调节等效果的功能性营养保健食品,重点做强铁皮石斛、蜂胶、珍珠粉等特色优势保健食品,加强对功能性茶饮料、益生菌乳制品等新产品领域的开发。发挥市场优势,打响本地品牌,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加强对天然植物、珍珠、蚕茧等的功能成分开发,加快发展具有护肤护理等功效的天然美容化妆品。

3、农业良种选育。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推进基因工程、胚胎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应用,加强转基因技术及其对环境风险影响的研究,重点开发优质高产高效水稻等粮食作物新品种,茶叶、竹、特色蔬果、油菜、油茶、菊米等经济作物新品种,良种猪、奶牛等畜禽良种、特色水产良种、名特优水产增养殖新品种以及特用蚕、食用菌等特色新品种;推进花卉等园艺植物和绿化树种的种苗繁育以及产业化、主要经济林和速生工业用材林的选育和规模化繁殖。

4、海洋生物开发。围绕海洋生物活性多肽、糖氨聚酸、膳食纤维等功能成分,开发针对重大疾病的新型海洋药物以及抗衰老、健脑益智、降脂降压的海洋功能(保健)食品,挖掘海洋生物制品在生物功能材料等其他领域的应用。

(三)推广应用四大可及性领域。

1、生物基材料。重点发展聚乳酸、聚羟基烷酸酯等可生物降解的塑料和功能高分子材料,推进乳酸,生物基乙烯、1,3—丙二醇等生物基平台化合物的产业化应用。

2、生物制造技术。推进基于酶工程、基因工程、微生物分子选育、代谢工程以及发酵工程技术的工业用糖化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等新型酶制剂和手性氨基酸等微生物发酵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扩大新型生物催化和转化技术在医药、化工、食品、纺织、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的应用。推进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的产业化开发。

3、生物环保技术。积极运用生物技术,进行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退化等方面的治理。推进专用微生物菌剂、生物净水剂、絮凝剂、灭藻剂、生物脱硫剂、有机垃圾处理剂等新型生物环保制剂产品和技术的产业化,加快开发基于生物治理技术的环保设备。推广秸秆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4、生物服务。重点支持合同研发、临床试验、安全评价等服务外包。发展生物检测、新药申报、专利申请、报关代理、商标注册、信息咨询、技术交易,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

四、主要任务

(一)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和支持生物医药、生物农(兽)药领域的龙头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加强与跨国公司战略合作,完善研发、生产、物流和营销网络,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通过成果产业化、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等方式,形成特色优势;加大对拥有技术专利的团队创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创投引导、产业孵化等方式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

(二)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围绕酶工程和发酵工程、基因工程菌种构建和选育改良、大规模动物细胞培养和分离纯化、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生物标志物与功能分子筛选、分子标记辅助育种、胚胎工程繁育、工业酶规模化表达等关键共性技术,对接生物技术领域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好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现代化、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新品种选育等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省内科研院所以及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发展,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围绕成果产业化的薄弱环节,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技术)联盟,加强对产业重大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完善中试基地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成果转化平台。

(三)强化基地带动作用。加快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发展,重点建设多肽、个性化基因药物、合同研究(CRO)服务、医疗器械、生物疫苗等专业化园区,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产学研联盟和投融资平台,提升服务全省生物产业发展的能力,强化核心区和拓展区的联动,成为全省生物产业的研发孵化中心,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的生物产业基地。提升台州国家原料药产业基地水平,加快产业链向制剂延伸,促进全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以原料药与制剂为特色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产业基地。规范发展德清生物农业、兰溪天然药物、舟山海洋生物、绍兴化学药、新昌医药、湖州生物技术、磐安、丽水中药材种植等特色产业基地。支持萧山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嘉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金华农业高科技园区等农业良种育种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

(四)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积极申报和对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专项,组织实施新药创制、重大品牌药仿制、中药现代化、新型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制备、大型医疗器械和组织工程产品突破、生物农(兽)药和新型兽用疫苗开发、农业特色良种选育与推广、海洋生物和天然植物资源功能开发、生物基材料产业化示范、现代生物技术推广应用十大重点突破工程,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容量大的生物新产品,推进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组织实施种植业育种、畜禽水产良种、兽用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生物农药、种质创新与资源培育等一批农林领域的生物产业重大创新提升工程。支持企业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工艺创新与改进、生产基地改扩建,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产能。

五、保障措施

通过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向生物产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加速生物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国际化发展。

(一)大力促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级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及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对企业自主创新生物产品的研发给予资助。加强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学院、省医科院、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设施建设,对参与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的给予补助;积极落实我省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等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共建系列创新载体,建立有利于科研成果产业化的综合考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和产业标准化工作,加强生物技术科研成果的登记和转移工作,完善生物技术成果的评价体系和转让机制,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积极抢占中药提取、生物保健品等优势领域的行业标准制定权。加强生物技术专利研究与分析,推动生物产业专利库和专利预警报告发布系统建设。在“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创新领军人才计划”中,重视生物技术领域人才的培育。制定生物产业人才引进计划,鼓励省外生物产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来浙创业,支持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公开向海内外招聘技术负责人。加大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的收入分配倾斜力度,完善技术参股、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鼓励生物产业人才申报省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

(二)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在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中,设立一批生物产业的集聚区块,为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结合利用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为现有生物产业集聚区块发展留出拓展空间。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优先满足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台州国家原料药基地等集聚区块项目的空间需求。统筹安排环境容量指标,加大对集聚区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调配支持力度,加快生物产业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等向生物产业集聚区块布局和功能延伸,支持在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等集聚区内建设一批跨单位整合、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鼓励集聚区块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职业院校,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和实习实训基地。

(三)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向生物产业领域倾斜,支持我省生物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国家相关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的投入。切实落实国家《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有关研发费用摊销抵免、所得税减免等各项关于生物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从事生物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新设立的生物企业,在地方规费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对涉及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生物企业贯彻实施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将种畜禽生产列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对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建设规费实行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欧洲药典适用性(COS)等国际市场的注册与认证、临床研究给予补助。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我省生产的医药创新品种,经联合审定后优先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并采取支持性价格政策,逐步试行药物经济性评价办法定价。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将其主导和优势品种申报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通过强制和计划免疫、扩大良种补贴覆盖面、工程示范、应用试点等措施,鼓励推广使用农林业良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完全可降解生物薄膜、沼气、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支持和帮助生物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研究编制《浙江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于拥有专利技术的生物产品优先列入目录,我省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机构和项目优先采购列入目录内生物产品。研究建立生物制品便捷通关制度。

(五)拓展投融资渠道。研究设立浙江省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生物产业集聚区设立生物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现有的创投基金投向生物产业领域,加强与国际专业生物创投基金的合作。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品种创新,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发展项目、生物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支持产权交易所开展未上市生物企业股权转让试点,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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