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年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 遏制产能过剩

前瞻经济学人

据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电解铝行业产能利用率为78%到80%,的确属于过剩

12月23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促进电解铝企业加快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根据电解铝企业上年用电实际水平,分档确定电价。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执行正常的电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同时,通知指出,各地要规范电解铝企业与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行为。铝液电解交流电耗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或未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不得与电力企业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不高于每吨13350千瓦时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通知强调,各地不得自行降低对电解铝企业的用电价格,已实行电价优惠的应立即纠正。同时,要严格执行对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收取政府性基金、附加和系统备用费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减免。

此外,通知要求,省级价格、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共同做好电解铝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工作。同时,对电解铝企业执行阶梯电价增加的电费资金,要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目的是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减少资源过度消耗,促进电解铝行业结构调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整需要,适时在其他行业推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媒体报道,产能过剩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特别是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化解钢铁、电解铝等行业的产能过剩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副会长文献军在出席12月17日举行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54期“经济每月谈”时指出,据协会统计,电解铝行业产能利用率为78%到80%,的确属于过剩。

在此前的7月底,为遏制重复建设,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矛盾,工信部就已制定并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对铝行业的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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