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商林春平一审被判无期 曾虚开增值发票5.2亿
据了解,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抵扣税款发票罪,曾谎称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声名大噪的温州商人林春平昨天被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底,林春平宣称已斥资6000万美元收购有85年历史、位于特拉华州的“美国大西洋银行”,并更名为“美国新汇丰银行”试营业,迅速得到公众关注,后被选为温州市政协委员、瓯海区慈善总会副会长。但媒体调查发现,其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纯属子虚乌有。去年7月,林春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捕。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林春平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在没有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利用其设立的5家公司,指使员工向全国31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6份,价税合计5.2亿余元,税额合计7600多万元。为弥补进项抵扣,又指使员工在辽宁锦州设立公司,并从该公司为其旗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 价税合计6200多万元,税额合计720多万元;购买海关完税凭证(系伪造)137份用于抵扣,海关完税凭证价税合计8.5亿余元,抵扣税额1.1亿余元。
据了解,1997年,林春平曾因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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