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金融网陷乱局而非红海 央行定调两个底线
日前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召开。当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出现在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首次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论坛现场时,台下的嘉宾和媒体记者还是感到了些许诧异。
面对传统金融行业的“搅局者”,刘士余直言,互联网金融正在为科学发展和包容性增长贡献越来越多的“正能量”,但互联网金融的两个底线不能触碰: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是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概念在2013年似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从第三方支付工具“余额宝”的风头一时无两,到300余家P2P公司分享“网络借贷”盛宴。短短半年内,业界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模式的推陈出新如雨后春笋一般。
刘士余在论坛当日的致辞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力量“不可不视,更不可小视”。
互联金融网目前更像是 “乱局”
目前,涉足互联网金融的博弈者们来自于各个领域。
电商方面,阿里巴巴一直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者。2012年末,京东商城也开始布局其互联网金融战略,利用其首个金融服务类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打造包括第三方支付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在内的金融服务平台。
互联网企业巨头百度、腾讯和新浪不愿屈居人后。7月,百度公司以19亿美元收购91无线抢占移动互联网入口;8月5日,引入了微信支付、表情商店等功能的微信5.0正式面世,下一步,腾讯将继续涉足第三方支付领域;新浪则选择与阿里巴巴合作,通过“微银行”拓展理财市场。
民间资本则更多选择众筹贷款及P2P作为登上互联网金融的舞台。7月,宜信财富公司发布首个《P2P行业年度白皮书》称,2012年P2P贷款服务平台已超过200家,可统计借款余额规模近百亿。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解读了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业态模式:
首先是已经获得官方审批下发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但支付系统并不是银行特有的业务,谁都可以做支付,随着这个群体越来越庞大,“再过不了多久,‘第三方支付’这个概念就会消失”;
第二类是民间资本较为集中的众筹贷款和存在争议较多的P2P模式,二者的模式类似,区别在于P2P是债权,而众筹是股权;
第三类则是利用展开金融交易的业态模式,即互联网卖金融产品,“现在特殊的是余额宝。它是把货币的职能、支付的职能、金融产品的职能和收益风险对冲的职能放在一起了”。
博弈者甚众,被盯住的蛋糕也并不止一块。除银行的传统支付功能,存贷款业务、汇兑业务领域,其他如农村金融、移动支付等“存量资源”,也成为争食的对象。
2011年,中国电信成立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迅速获得支付牌照。该公司副总经理宁檬表示,目前“翼支付”已接通了超过200个城市,并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缴纳和发放,实现了金融工作“从传统门店服务走到移动互联网”。
有评论认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红海”,描述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其中非常重要的前提是“产业边界是明晰和确定的,游戏的竞争规则是已知的”。在这个意义上,目前的互联金融网更像是一种“乱局”,而非“红海”。
早在6月21日,中国证监会曾公开批评余额宝两大违规问题。
7月22日,重庆五家人人贷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整理。目前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无论是网上理财产品、众筹贷款还是债券融资,都存在若干隐形红线。未来也许乐观但仍然难以看清,走什么样的道路,仍然需要各类企业和机构“摸着石头过河”。而可以预见的是,新生力量的勃兴,各方势力的厮杀以及行业的重新洗牌在所难免。
“银行业的钱并不好赚。”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张旭辉表示,互联网企业对于进军银行业过分乐观。“当央行解禁存贷款利率限制之后,银行业的刚性利润将会下滑,趋之若鹜的互联网行业兴趣就没有那么大了。”
互联网金融的前提是电商
或许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其跨界优势非常明显,即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所带来的技术价值。但在互联网金融的生态中,“跨界”也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专有名词。
事实上,现在更多的传统银行在通过另一种方式转战互联网金融领域,即与电商合作甚至自主创办电商企业。平安银行对公网络金融部总经理金晓龙明确表示,无论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其大前提都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供应链的各方参与者都在自己的生态圈向上下游延展,谁赢得平台客户的入口权,谁赢得资金的入口权是最关键的。”
华夏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卢小群表示,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一种“平台金融”。由平台经济理念而打造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实现三种功能,即在线融资、现金管理和跨行支付。“平台经济的模式已经是商业发展的新热点,互联网金融化、银行电商化都属于积极的状态,真正的竞争即将开始。”
互联网金融离不开政府推动
得到官方的肯定或许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业界的最大愿景。“翼龙贷”创始人、CEO王思聪直言:“互联网金融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因为投资太大了。”
一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似乎总是处于“形势比人强”的状态。然而,业界的再创新必须基于来自官方循序渐进的肯定。
本次峰会上,刘士余表示,目前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构成了中国广义的金融体系。在国家鼓励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概念走势良好,也是对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特殊的贡献。刘士余同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发展创新,失败与失误在所难免,因此需强调防范风险。
而刘士余提到的“两个不能碰的底线”,更被视为是央行给互联网金融定的调。
新挑战:信息风险和信任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表示,她最担心的问题是个人隐私保护。她指出,互联网金融企业所依赖的大数据生产力,必须规则使用,否则,不堪设想。个人隐私具有产权属性。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个人同意原则”已不适用于当前互联网的信息采集模式,掌握数据的机构和数据使用者应当成为数据保护的主要责任人。
“一是信息风险,二是信任风险。”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助理总经理王梅解读了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安全挑战。她认为,除大数据下的数据存储的安全外,网贷平台等新兴商业模式需要管理信任风险。“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频繁出现。”而目前,网贷平台缺少第三方机构对借款人进行测评。
这或许也将带来第三方机构的发展空间。在本次金融峰会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公约》,试图整合行业资源,掌控互联网金融业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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