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退市制度改革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4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完善退市制度,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
本轮退市改革有四方面核心内容
邓舸表示,此前退市不够配套,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够有效,具体的执法标准不够具体,一些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能退场,影响了退市制度的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安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退市的执行,所以,证监会在充分论证,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邓舸表示,本次退市改革主要有四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为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路径选择,二是实行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同时交易所在上市规则进行细化和动态调整;四是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退市制度完善的重点问题之一,强化企业退市前的信披义务,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并不是评价企业好坏标准
同时,邓舸表示,退市制度既包括公司主动退市也包括强制退市,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并不是评价一家企业好坏的标准,有利于上市公司自主确定发展战略,提升公司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活力,有利于培育理性的投资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退市制度改革目标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法治化、市场化、常态化。
IPO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认为,自肖钢肖主席上台以来,一直强调健全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同时也多次提到完善退市制度,如今发布意见稿,将加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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