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城市设计阶段对建筑设计进行管控?

廖亮

1

导读: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城市设计中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控制,可以有效提升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时应当始终坚持城市设计理念,合理运用设计原则,在建筑设计中充分发挥城市设计的指引作用,保证设计管理控制到位,提高管控水平。

一、城市设计的概念

城市设计,古已有之。工业革命前,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没有严格的区分,并曾一度归属建筑学领域。工业革命爆发以后,面对工业化带来的诸多城市问题,人们迫切的希望通过物质环境的改善来解决,于是带来了城市设计的蓬勃发展。同时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倡导者们也将眼光投向城市,为现代城市的设计贡献了许多宝贵的思想。

《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乡规划卷)认为“城市设计是对城市形体环境所进行的设计。城市设计的任务是为人们创造出具有一定空间形式的形体环境,重点是与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市政工程等专业协同,必须综合体现社会、经济、城市功能、审美等各方面的要求。”

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桥梁,与风景园林学、市政工程等亦密切相关。城市设计可以起到深化相关层次的城市规划和指导具体规划实施的作用。同时,城市设计又可引导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对于建筑设计的驾驭和引导作用,可以提高城市空间的整体品质,有助于形成整体上的协调有序的城市特色风貌。

二、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管控

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乔治(R. V. George)提出城市设计是“二次订单设计”(Second-order Design Endeavour),有别与建筑师对于建筑的直接设计,“城市设计师仅是间接地负责生产建造建筑形态和它们之间的空间”。城市设计师并非像建筑师那样直接设计具体对象,而是形成一系列决策,使得下层次设计师们可以再此指导下做具体设计。

面对多变的市场、独特的设计需求和不同的建筑设计理念,城市设计层面上不可能完全考虑到建筑设计层面所考虑的所有问题,若城市设计控制过于严格容易造成不合理情况的出现。因此,城市设计控制需要对建筑设计保留一定的发挥空间,在指引建筑设计的同时保持控制的弹性。因而城市设计并没有设计建筑,而是给予城市设计方案与具体的设计目标,从三维空间的各个要素层面提出建筑设计的控制要求,具体到从土地利用、建筑体量、建筑立面、建筑功能、绿化与节能等各个方面控制建筑的发展。

2.1 土地利用

城市设计涉及到开发控制的内容。在我国,城市设计在土地利用方面通常包含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土地利用相近的内容,而在地块控制层面包含有用地开发与环境容量的内容。其中用地开发包括用地的边界、用地性质及其兼容功能等内容,而环境容量一般对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地上与地下计容面积、建筑密度、兼容功能比例、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要素进行规定。控制内容通常以强制性要求为主。而对于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通常设有上限,绿地率通常设有下限。

2.2建筑体量

通过合理控制建筑物体量和高度等内容,可创建一个和谐的建筑关系,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在设计时,应尽可能的采用较小体量的建筑,减少对街道空间的挤压,保持良好的街道日照环境。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对街墙面进行有效控制,这种控制方法,有利于围合街道空间,塑造合理的街道尺寸。

2.3建筑立面

城市设计理念同样对建筑立面、造型风格有一定引导作用。例如采用何种立面装饰线、如何设置檐口线,如何设置立面进退位置、距离等。另外较为模糊的要求有如对于建筑屋顶的要求、立面材质和色彩的使用、建筑幕墙的建议做法等,通常根据设计者的意图而形成自己独特的控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共同形成对建筑立面的控制。由此可增强建筑的统一性、美观性。

2.4建筑功能

规定建筑主导功能既规定了建筑主要的使用方式,对于提倡建筑功能混合的城市设计,其也能对建筑主导功能的比例提出要求,同时也可兼容其他规定的功能。由于城市设计时常关注街道空间的营造以及公共空间中人的使用活动,因此城市设计对建筑首层的功能也尤为关注。城市设计常对建筑首层功能进行引导规定,比如沿街设置商铺、餐饮等功能,可试图营造一种富有人气、活跃的街道氛围,或者要求设置在具体位置,合理化利用景观或街道。在地下空间方面,通常会规定地下空间可建范围及建议使用功能,如设置地下商业、地下车库与设备用房等。若地块有与周边地块、设施的地下衔接的条件或要求,则通常会规定预留地下空间连接口的位置,也可能涉及到地下步行接口、车行入口、地下室地坪标高、无障碍设计等的规定和协调问题。

2.5绿化与节能

随着世界各国对绿色低碳生活的倡导,建筑节能与环保也逐渐融入到城市设计中。将节能、环保等理念、材料、工艺融入建筑设计控制,有利于实现立体绿化建筑设计,保障节能型建筑的有效实施。常见的绿化设计除了室外绿化以外,还包括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等,以此实现立体绿化,提高建筑绿化率的目的。

三、结语

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管控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当城市设计的内容大部分采用引导性的方式,仅表达设计目的而不是具体手段的时候,容易造成设计导则缺乏度量的标准和明确的依据而使得管理人员之间或者管理者与设计方产生分歧,甚至导致设计导则内容的无效;而另一方面当城市设计的内容越详细,越能充分表达城市设计的意图,但对建筑形式的过多制约又有可能影响建筑设计的创造性。总体而言,城市设计导则应该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控制,尝试既表达城市设计的目标,又不损害建筑的多样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
廖亮

本文作者信息

廖亮(产业规划师)

关注(19794)赞(1)

邀请演讲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