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地方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数量达57家、处置规模大多超5亿元
截至2020年8月,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地方AMC共57家,地方AMC的发展历程与政策准入门槛的变化紧密联系,目前地方AMC已进入“全面严监管”阶段。地方AMC机构在不良资产转让方面的主要受让主体包括个人、民营企业等;在处置规模方面,多数地方AMC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规模在5亿元以上。
1、地方AMC已进入“全面严监管”阶段
地方AMC的发展历程与政策准入门槛的变化紧密联系,自地方AMC起步以来,对其准入门槛和经营范围的限制经过多次调整得到一定放宽;与此同时,针对地方AMC的监管框架逐渐形成,经营走向规范。参考《2019年中国地方资产管理行业白皮书》,我国地方AMC机构的发展历程如下:
2、我国地方AMC机构已达57家、华东地区数量最多
截至2020年8月,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地方AMC共57家,加上已成立未获批的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正在筹备的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大连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名称待定),以及于2017年创立但未获批的河北金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共录得62家地方AMC。
从控股结构来看,国有控股的地方AMC机构数量为16家,国有独资的地方AMC机构数量为9家,民营控股的地方AMC机构数量为3家,民营独资的地方AMC机构数量为1家,混合所有制地方AMC机构28家。
从区域分布来看,我国大多数省级单位设立一家地方AMC机构,部分省份为两家。其中,华东地区的AMC机构的数量最多,达15家,福建省、山东省和浙江省各有3家,华北地区共有9家。
3、处置规模多在5亿元以上
在不良资产的受让主体方面,根据《2019年中国地方资产管理行业白皮书》中的调研数据显示,地方AMC机构在不良资产转让方面的主要受让主体:包括个人(26家)和民营AMC(21家);其次是其他地方AMC(12家)和民营企业(14家);4家地方AMC机构又转出给地方其他国资公司。
在处置的不良资产规模方面,有30.77%的公司参与的不良资产项目最大规模在10亿以上;有28.21%的公司参与的不良资产项目最大规模在5(不含)-10亿之间;有25.64%的公司参与的不良资产项目最大规模在3(不含)-5亿之间;有12.82%的公司参与的不良资产项目最大规模在1(不含)-3亿之间。可见,不良资产处置项目的最大规模普遍在3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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