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球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市场概况与发展趋势分析 未来发展呈现新趋势【组图】
全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存差异
20世纪80年代以后,金融控股公司逐渐成为混业经营的主流模式,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都选择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混业经营的实现形式。
美国金融业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过程,20世纪30年代,由混业经营走向分业经营,主要基于对规制落后条件下过度混业易带来极大风险隐患的担忧,同时考量了保护处于起步阶段的资本市场和弱小的投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而20世纪90年代末再次选择回归混业,则是在各项规制逐步完善基础上,基于满足金融业自身发展以及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出于对资本市场逐步壮大后投行业经得起冲击的肯定。
在回归混业后,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交叉经营,成立大型的“金融超市”以及“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依据。从此,美国以金融控股公司为核心的全能金融制度改革,及金融服务业立法的现代化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到2015年底,美国金融控股公司资产规模占银行控股公司总资产规模的比重达到86%,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1986年,英国进行了“金融大爆炸”改革,改革彻底摧垮了其本土及英联邦国家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投资银行业务与股票经纪业务的融合,促进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结合。英国的大型清算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形成了多家没有业务界限、包罗万象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也称多元化金融集团,代表性公司为汇丰控股。
日本也在1996年11月启动了被称为“金融大爆炸”的金融体制改革,实行了金融自由化、公平化及全球化,金融控股公司全面解禁。日本基于保证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保护投资人利益,通过修订相关经济、金融法律,针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概括性立法。日本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包括业务范围、市场准入、关联关系、风险集中度和监管措施。
与日本相似,韩国金融控股公司制的引入也体现出政府主导的特征,目的是为了挽救危如累卵的金融业。因此,韩国金融控股公司具有以下特点:在德国式工业化经济环境下采取了美国式金融体系;为了克服危机,政府推行体系改革;引进前后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金融产业发展程度远远低于整体经济发展程度。
我国台湾地区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放松金融管制,进行金融自由化、现代化、国际化改革,金融机构数量迅速增加,金融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泡沫经济的影响以及亚洲金融危机一的冲击,使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环境严重恶化。2002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金融全球化给我国台湾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正是在为应对地区内外因素的影响、增强金融机构竞争能力的背景下产生的,是政府主导下,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设立逐步发展起来的。
总体而言,全球各国(地区)在进行金融改革、推进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后,金融机构的跨国(跨地区)扩张、多元化经营以及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服务方式的革命,使得市场的边界和壁垒不断消失,竞争更加激烈,金融资本和金融产业内的集中趋势逐渐明显,出现了金融机构大型化的趋势,并且金融机构盈利能力都有所提高。
全球金融控股公司呈现新趋势
根据以上分析,未来金融控股公司将呈现以下新的趋势。首先,采用“大而全”的“金融超级市场”这种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会更加式微,而围绕核心业务向产品和市场深度和广度掘进,会成为金融企业更加普遍的战略模式。
其次,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会减少周期性较强的业务,而更加集中在周期性较弱的业务,例如零售、现金管理、证券托管、养老金管理、信托、共同基金销售和保险代理等。
第三,金融控股公司将会更加充分利用其现有的零售客户和渠道,销售投资和保险产品,扩大对同一零售客户销售的产品种类。
最后,并购的趋势会继续,但同时战略联盟、合伙人、外包等合作方式也会成为金融控股公司拓展业务和市场的主要方式。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金融控股公司趋势前瞻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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