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方案试行 中职教育再获政策支持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组织实施。《方案》规定: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年龄在50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

该《方案》的试行,为我国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拉开了序幕,同时也反映出教育部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中等职业教育行业发展模式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指出,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培养高水平技能型人才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对技能型人才——技术工人的需求十分迫切。而中等职业教育能够培养大量的高水平技能型人才,以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促进教育的竞争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打破了国家统一办学的格局:实现从教育的“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变,也就是从政府办学的单一主体向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多生主体转变,并且不断增加社会办学的份额。

同时,中等职业教育也为现有教育创造了一个更具竞争性的环境: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学校作为竞争中的一个独立实体,在拥有可以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充分自主权和独立性的同时,必须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积极地参与社会竞争和教育内部竞争,以提高效率感和责任感。

增加教育供给方式的选择性

在某种程度上,中等职业教育满足了人们选择教育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选择教育。人们可以从各自需要出发,或者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或者选择就读形式、或者选择教育的特色。目前,许多家长选择中等职业学校,更深层次上的原因是对传统学校缺少个性化教育的不满。由此可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

实行多层次办学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中等职业教育行业报告同时指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革,实行多层次办学。

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人们的就业愿望的变化,不断进行变革,以期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这充分反映了中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社会生产的息息相关性。

而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高层次教育需求,中等职业教育不断构建职教与普教、中职与高职之间沟通的“立交桥”,多层次办学趋势更加明显,以满足教育社会化、终身化、个性化的教育消费需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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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资深产业研究员、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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