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资源过度开采 产业整合势在必行
2013年8月5日,工信部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2012年全国非法产量达4万多吨,违规冶炼产品5万多吨,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是稀土生产地的地方人民政府。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稀土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过量开采造成中国稀土资源的储量锐减。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中国稀土工业储量为5200万吨,占全球总储量的46%。2009年,中国稀土储量锐减到3600万吨,所占比例下滑至36%。按现有的生产速度,中国的中、重稀土仅能维持15-20年。
稀土资源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高科技材料和战略性资源,在国家生存、发展和竞争中具有不可或缺性。一旦稀土资源流失殆尽,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的保障将难以实现,稀土在未来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战略地位不言而喻。因此前瞻产业研究院稀土产业研究小组分析认为,加快稀土产业的整合势在必行。
一、我国稀土产业整合现状
1、北方稀土整合情况
2012年12月28日,包钢稀土发布公告,公司已经和内蒙古12家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签署了《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包钢稀土此次与内蒙古12家稀土企业签署重组协议,标志着以包钢稀土为核心的北方稀土集团整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南方稀土整合情况
南方稀土方面,江西、广西、广东、福建、湖南、四川,都规划了大手笔稀土产业蓝图,组建了本省稀土整合的产业集团。2011年11月,江西赣州率先成立了稀土交易所。2012年6月1日,广东省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稀土行业整合的意见》,对广东省进行稀土资源以及稀土产业链的整合提出了时间表。这说明南方稀土整合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二、我国稀土产业整合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稀土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根据稀土产业的发展轨迹及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了我国稀土产业的四种整合模式,现具体介绍其中的两种。
1、内蒙古模式——传统稀土企业掌控重组
内蒙古模式是指地方企业凭借长期以来掌握的资源优势和加工优势,在所在资源省区一家独大,以绝对的优势整合当地的稀土产业。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北方稀土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对稀土市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内蒙古拥有中国以轻稀土为主的最大稀土矿,这是包钢稀土在北方得以实现资源垄断的关键。2007年8月,内蒙古稀土高科公司更名为包钢稀土公司。2007年12月,包钢稀土公司与包钢集团签约,以2.68亿元购得包钢集团出资的稀土企业的国有产权。2008年12月,包钢稀土公司出资3.85亿元,同内蒙古高新控股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公司等共同组建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整合控制采控源头的基础上,以整合稀土产品销售业务的方式,增加对稀土产品市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稀土产品氧化镨钕等价格的成倍增长就是最好的例证。
2、赣粤模式——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竞合重
赣粤模式是指本地区稀土资源丰富,有开发稀土资源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也是中央企业的重视之地,稀土产业整合呈现出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竞争的态势。中央企业的资金优势和地方企业的资源优势,使得地方与中央企业利益博弈复杂化。
江西省作为全国重稀土第一大省,赣州市拥有全国30%以上的离子型稀土矿。江西省成立赣州稀土集团,意图统帅南方重稀土资源。2008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赣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合作发展稀土产业的框架协议,出资组建五矿赣州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看中地方的稀土采矿权,但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掌握着所有的矿权,仅仅通过配额的形式将稀土卖给开矿企业,中央企业根本拿不到采矿权,只能通过与稀土分离加工企业合资的方式染指赣州稀土。到目前为止,中央企业在江西省建立的大多是分离加工企业,并未参与上游稀土资源的开采开发,因此整合并未有实质性的推进。
广东省拥有丰富的稀土资源,其中,河源市稀土资源为高价值离子吸附型,储量占中国南方稀土资源的两成以上。拥有广东省四张采矿证中的三张、并争取民企手中的另一张开采证的广晟有色公司,是广东省惟一合法的稀土采矿企业和主要开采力量,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10年,中铝集团转战稀土资源丰富的广东省清远市,与清远市政府合作组建了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2011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广东省河源市政府签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合作协议,对河源市以稀土为主的矿产资源进行合理有序的勘查开发与集约利用。另外,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也加入到竞争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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