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唯论文”!清华大学规定:申请硕士学位不必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Evelyn Zhang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修订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这一举措吸引了不少目光。

《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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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最新《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

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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