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金融业新规则:脱欧后英国大型投资银行必须在欧盟成立分支机构

Mark Fang

前瞻经济学人

欧盟立法委员会周一对公布的新规则表示支持,以阻止伦敦大型投资银行在英国退欧后在欧盟开展重要活动,除非他们在欧盟成立了全面的分支机构。

如果外国投资银行想要进行自营交易和提供承销债券及其他证券等服务,一旦新规则得到欧盟国家和整个欧洲议会的第二次投票批准,这意味着外国投资银行在欧元区必须要设立分支机构。

欧盟拥有大量公共债务的国家,如意大利,可能会反对这一投票。如果承销其主权债券的银行数量减少,那么其融资成本可能会上升。

拟议的新规则将缩小所谓的等效制度的范围,该制度允许外国金融公司在欧盟境内无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在欧盟开展业务,其本国的监管被视为与欧盟的监管相同。

中右翼德国议员Markus Ferber投票后说,“根据新的规则,我们将确保英国的金融公司仍然受制于严格的制度,并且当他们想要提供某些服务时必须在欧盟设立分支机构。”

欧洲议会经济委员会对欧盟委员会去年就投资银行的监管和资本要求提出的立法提案进行了调整,这些提案由于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而经常逃脱更严格的银行业务规则。

根据欧洲议会经济委员会的提议,在欧元区运营的投资银行将受到欧洲中央银行的监管,并在计算其资本要求时被视为单一实体,这是为了避免大型投资公司分成较小的单位以逃避更严格的监管和资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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