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明可以,领导们就是不愿直接把事儿给办了?
作者|人神共奋 来源|人神共奋(ID:tongyipaocha)
我不骗你,只是有些事情,我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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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马屁万万拍不得
金庸的《鹿鼎记》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情节。
天地会想给潜伏在宫中的韦小宝传密信,就把一只猪加工成很稀罕的“茯苓花雕猪”,以“免检贡品”的形式送进宫。
掌管御膳房的韦小宝,觉得“茯苓花雕猪”很新奇,想献给小皇帝,没想到下面的小太监暗示他不要这么做。
这么好的讨好皇帝的机会,就这么白白浪费了?这跟影视剧里的画风也太不一样啊?
小太监有两个理由:
第一、凡是希奇古怪的食物,是不能供奉给皇太后、皇上和贝勒、公主们的。倘若吃了有一点儿小小乱子,大伙儿有几颗脑袋?
第二、要是皇上吃得对了胃口,下了圣旨,命御厨房天天供奉,大家可只有上吊的份儿了。
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就叫下属对上司的“信息控制”——我不骗你,但有些事,我就是不告诉你。
我们平时说,上下级之间,要及时沟通,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实际上,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如果领导要求所有下属事无具细,一律上报,那么这两位,就都没办法工作了。
所以下属在汇报工作前,哪些需要汇报请求,那些就不劳烦他老人家过问了,是很有一讲究的,通常来说:
第一个是尽量只汇报结果,不汇报过程。
要去掉那些尚未确定的信息,以免一天一个变化,让上司觉得自己“办事不牢“,也防止上司过早干涉,让他进退两难;
第二个就是控制风险,把自己的工作难度保持在自己可以把握的水平。就像小太监不让韦小宝把“茯苓花雕猪”献给皇帝一样。
表面上看,领导的权力很大,实际上,领导和下属之间仍然有权力制衡关系,具体的说,下属有“建议权”,可以合法的行使“信息控制”;领导有“决定权”,但为了避免过于集权,通常只能在下属提供的有限选项中进行选择。
即使是“奉天承运”的皇权,同样如此。
当然,话说回来,小太监的这个理由,其实是有点牵强的。皇帝想吃的东西,还有弄不到的?
所以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金庸没有展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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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权与决定权的博弈
事实上,有些“信息控制”是由规则决定的——凡是“希奇古怪的食物”一律不准奉给皇帝,小太监强调,“这是尚膳房历来相传的规矩“。
规矩就是不成文的制度。这个规矩既是对太监的约束,也是对皇帝的约束。
我们知道,清朝皇帝特别注意吸取明亡的教训,而明朝的皇帝,很多都有一些古怪的爱好。宣宗喜欢斗蛐蛐,嘉靖喜欢炼丹,武宗喜欢扮武官,熹宗喜欢做小木匠……。而明朝干政的太监,也都是利用了皇帝的这些喜好。
想要当个好皇帝,就要收敛正常人的喜好。否则,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但毕竟是“九五之尊”,如果直接用制度去制约皇帝,必然有损皇帝的威严,动摇皇权的合法性,根本没有可行性。
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太监定规矩,不让太监给皇帝敬献“新奇的食物”,间接约束皇帝。
这个古怪规矩,正是利用了下对上的“建议权”。
当然,与建议权相反的,领导有“决定权”。如果觉得下属有所隐瞒,他可以利用“决定权”,否决下属所有的“建议”,推倒重来。
皇帝不能明着点菜,但可以明着“绝食”,也可以私下授意贴身太监去办。这么做,虽然最后还是坏了规矩,但好在权力制衡没有被破坏。
有人要说,凭本事吃饭,凭良心办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好吗? 这么多弯弯绕真麻烦。
换句话说,领导是否可以出于效率的考虑,直接告诉下属该怎么办,或者干脆直接把事儿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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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们为什么不愿直接把事儿给办了?
王石曾经讲过一个当年找市长要政策的往事。
1986年,王石想在万科搞股份制改革,结果上面的集团公司不愿意。
王石也是牛气,直接找到了深圳市委书记的办公室。
王石对当时的场景记得很清楚,书记边练大字,边听他汇报。汇报完后,书记也没表态,而是把他批评了一通:
年轻人,你太操之过急了,我怎么好直接插手你的事呢?我管理的各部委管着下面各公司,我直接插手你,下面各部委怎么运作?
王石当年35岁,换成今天任何一个35岁的国企干部,肯定能听出书记的话中的弦外之意,但当年的王石却以为书记不支持。心想,完了。
没想到后面峰回路转。见王石要走,书记知道小伙子没明白,就给了他秘书的电话,索性把话给挑明了:
以后你有什么为难之处就找我秘书,但是你们之间的联络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
王石这才明白,书记还是支持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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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制约上面的权力,也防止下面混日子
建议权和决策权的分离,并不能简单视为一种官僚和低效(尽管有时确实如此)。
在民间想象中,青天大老爷明察暗访,惩奸除恶,体恤民生,或者企业家大刀阔斧,力排众议,力挽狂澜……,这些集建议权和决策权的于一身的人,都是高效正义的象征。
但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或者官场的高效往往带来的都是权力过于集中,绝对的权力产生的,或者是绝对的腐败,或者是绝对的风险。
建议权和决策权的分离,之所以成为组织运行中一条不文的规矩,自然有它的道理:
首先,这种权力分离,既制约了管理者的权力,也防止下属不作为混日子。
书记说的“我直接插手你,下面各部委怎么运作”,意思是说,我出面,当然没有解决不了的事。你的事儿是办了,可下回再有类似的事,下面人的积极性就没了:
“领导,这回还按上回的来,您怎么说,我怎么办。”
其次, 下属了解具体情况,管理者有战略意识,下属的建议权和领导的决策权,都符合各自的相对优势原则,长期来看,更有效率。
书记可以支持股份制改造的大方向,但不是王石个人,万科能不能股改,仍然要由下面部委的同志给出具体意见。领导只能施加影响,不能直接干预。
而且,如果下面的同志就是顶着不办,领导就得好好想想,到底是什么原因?
就像皇帝,他知道不知道御膳房的规矩呢?我想,他知道也会装作不知道,他当然可以打破这个规矩,但接下来呢?说不定,下回饭菜里就真的有问题了。
不过,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有效的外部监管,像“建议权”和“选择权”这种基于权力制衡的制度设计,通常都会给执行者以“钻空子”和“打政策擦边球”的机会。
BBC最经典的政治讽刺剧《Yes!Minister(是,大臣)》和《Yes!Prime Minister(是,首相)》几乎每一集都提供了这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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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导听不见的方式向领导汇报
《Yes!minister》的第三季第六集中,一位官员向行政大臣哈克密报,有一批英国的武器,被某国偷偷转卖给了恐怖份子。
哈克虽然是一个标准的政客,但这次却被激发了正义感,不顾秘书的反对,执意要向首相汇报此事。
谁知,首相好像知道他要汇报什么似的,特意安排了一个顾问拦住了他。
顾问告诉他,军火生意根本没有办法控制最后的流向,除非你不做,但这关系到首相选区的几万人就业的问题。
顾问建议哈克最好不要向首相汇报此事,首相正在签署一个“反恐协定”,如果此时捅出去,整个政府形象都会受损。
大臣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人“甩了锅”,接手了一个“信息定时炸弹”,而且处于一个两难境地:
自己已经通过正式渠道得知此事,如果不向首相汇报就是渎职;但首相又明摆着不想接手这个“信息定时炸弹”。
怎么办呢?聪明的秘书长最后给他想了一个非常官场的主意:
“写一份容易被误解的报告。”
大家可以欣赏一下这篇奇文(但不要学习哦):
最近我私下里得知一些信息,显示可能有人违反1939年海关进出口权力法案第一条,得有人采取措施。证据显示也许有必要进一步了解,以便决定是否需要展开调查。然而必须强调,已知情报有限,事实难以把握……
这不就搞定了?大臣甩掉了责任,因为他确实汇报了;首相也不必调查,因为这个报告实在是太“容易被误解”了。
《Yes!Minister》把这种汇报总结成一句话:“用领导听不见的方法告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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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得了君子,管不了小人
《鹿鼎记》中,小太监解释了一番这个规矩的由来后,韦小宝笑道:
“皇太后、皇上都是万分圣明的,哪有这等事?”
在韦小宝看来,没有什么规矩是不能打破的,而且,他用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想要快速成功,就要敢于打破一切规则。
就像小太监的回答,这是前朝宫里传下的规矩。
可这也没能妨碍明朝的皇帝们吃喝享乐。
建议权与决定权的分离是一个精妙的制度设计,但它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违背了“权力的尊严”,只能作为一条潜规则,管得了君子,管不了小人。
如果不能放在阳光之下,再精巧的制度设计,要么被轻轻避开,被要么被粗暴践踏。
编者按:本文转载自聚集个人成长的微信公众号:人神共奋(ID:tongyipao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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