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背景下火力发电行业何去何从

余江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严重,雾霾天气频繁出现,国家对火电企业环保政策层层加码、日趋严苛。2014年连发“三道金牌”。4月,国家环保部要求京津冀所有火电厂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7月1日,国家要求火电企业全面实施“史上最严厉”的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月17日,《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要求全国新建煤机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机排放限值。

今后火电行业“何去何从”?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火电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维持生存发展空间,不仅“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现役机组坚决实施升级改造”,而且自我加压,2014年“超低排放”改造之风正由浙江、广东、江苏、山东、河北等省份迅速向全国蔓延。国华电力、浙能集团、华能集团拟计划投入10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对现役燃煤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但是,“超低排放”引发了激烈的社会争议,成为电力行业的一个热词。

支持一方认为,“超低排放”能改善我国大气环境,防止过度关停旧的煤机,获批新的煤电项目,有利于煤电生存,进一步提升煤炭转化为电力的比重,建议上升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在全国推广;反对一方则认为,“超低排放”是火电环保门槛“水涨船高”的典型缩影,概念不清,提法不科学,监测数据不准确,技术上没有重大创新,严苛的煤质条件一般电厂达不到,且投入大,环保边际效益低,易造成资源设备大量浪费。

“超低排放”虽然有争议,其环境的边际贡献有待实践检验,但改造之风在全国推开也是事实,国家政策导向已经予以鼓励。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从国家层面以制度的方式进行“奖励”:适当提高能效和环保指标领先机组的利用小时数;燃煤机组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应适当增加其下一年度上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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