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使用方案出台 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

陈菲菲

日前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方案,对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并现有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收费节点和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其中,提出了自2015年起,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在2014至2016年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扩大规模。

预计到2015年,北京、上海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人均公共交通设施拥有水平比2012年提高30个百分点,市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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