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超9.8%

余菲

2013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其中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3006元,与2012年的84742元相比,增加了8264元,增长9.8%;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027元,与2012年的42882元相比,增加了5145元,增长12%。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保持增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经济运行平稳是工资增长的基础。2013年,全市经济稳中有进,经济总体实现了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00.6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农业)增加值161.8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4352.3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14986.5亿元,增长7.6%。经济的平稳增长为就业人员工资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劳动力成本上涨带动工资增长。工资变动体现了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之间的均衡关系,平均工资直接反映了社会人力资源的价格水平。2013年度企业用工情况快速调查结果显示,65.9%的企业遇到了招工难的问题,76.3%的企业认为用工成本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企业普遍通过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等手段缓解“招工难”现象,这也是工资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相关政策的落实促进了中低收入者工资稳步提高。近年来,北京市政府不断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将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作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政策着力点,保障了中低收入者工资水平的提高。2013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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