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汕头是全国沿海五大经济特区之一,在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推动汕头海洋综合开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向海洋要资源、要空间、要环境,对克服当前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加快建设幸福汕头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广东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快转变汕头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海洋综合开发新途径,促进海陆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是指导汕头“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综合条件
汕头市发展海洋经济条件优越,基础良好,潜力巨大。
区位优越。汕头地处闽粤交界,扼韩江、榕江、练江三江出海口,距香港187海里、台湾高雄180海里,位于太平洋西海岸国际航线和我国南北航线要冲,是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是连接珠三角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发展极。
海洋资源丰富。汕头海域辽阔,海岸线长,海岛众多,港湾、旅游、海洋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资源丰富。领海基线内海域面积2570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217.7公里;海岛82个,岛岸线长176.37公里;适宜建港的主要港湾有广澳、烟墩湾等25个,拥有海洋自然、人文景观旅游资源超过30处;海域有浮游植物202种,浮游动物87种、鱼卵和仔稚鱼54种,底栖生物442种、潮间带生物482种、游泳生物298种,拥有丰富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资源。
海洋经济实力稳步提升。汕头海洋经济“十一五”期间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十一五”年均增长12.5%,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临海工业、海洋渔业等产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201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248.28亿元,同比增长27.3%,是“十五”期末的1.7倍,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0%,海洋三次产业比例为30.8:32.5:36.7。“十一五”期间汕头市海洋交通运输业发展态势良好,港口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7.5亿元,与世界57个国家和地区、268个港口建立了海上经贸航运关系。到2010年,港口泊位数达到8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有18个;货物吞吐量3509万吨,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十一五”年均增长15.2%;集装箱吞吐量93.5万TEU,比“十五”期末增长了154%,“十一五”年均增长20.7%。2010年,全市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76亿元,水产品总产量39.9万吨,水产品出口量9万吨,出口额5.33亿美元。
东海岸新城建设有新进展。《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河口及外砂河口治理开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于2007年获得省政府批准,《汕头东部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于2008年获得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目前,已上报办证的围填海面积达6.3平方公里。
科技兴海初见成效。“十一五”期间,汕头市扎实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了政产学研合作力度,与汕头大学合作成立了广东省(汕头)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和汕头市海藻生产力促进中心,并就成立“广东省或国家的海洋生物工程中心”、“粤东海洋生物物种资源库”、“粤东水产生物工程中心”、“粤东水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中心”达成合作意向。积极组织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领域的技术攻关,承担了《粤东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技术研究》、《无公害健康养殖网箱成套设备的研制》等一批省级科技兴海(渔)项目,完成了《汕头市海藻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研究报告》,并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海洋综合管理有新举措。出台了《关于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头市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规则》、《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试行)》和《海洋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试行)》,编制实施了《汕头市海洋功能区划》、《汕头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汕头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规划》等。加强了岸线保护和海域使用清理整顿,规范了海域开发秩序;开展了碧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建立了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防灾减灾网络,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立了南澎列岛等8个省、市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汕头市海岸湿地自然保护区成为国内首个GEF湿地国际示范区。“广东省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综合试验示范区”获得省政府批准,建设“广东省海峡两岸合作南澳试验区”工作有序推进。
(二)机遇与挑战
当前,全球经济趋海步伐不断加快,产业布局从内陆向沿海推进更加明显,向海洋进军成为世界主要沿海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国务院开展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并把广东列为试点地区之一,这为汕头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海洋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汕头列为粤东地区的中心城市,《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把汕头打造成为海西地区南翼中心城市,为汕头市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左右逢源的机遇。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拓宽了汕头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的范畴,为汕头海洋经济新一轮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同时,汕头发展海洋经济还面临挑战,主要体现为:厦门、揭阳等周边城市的迅速发展,汕头面临的竞争压力明显加大;海洋产业结构不平衡,尚需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较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海有待深入;海域环境污染未得到有效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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