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二五”陇药产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十二五”陇药产业发展,实现把陇药产业做大做强的目标,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陇药产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甘肃是全国中药材资源大省,是全国中药材优势主产区之一,人工种植面积位居全国第三,中药材品种资源丰富,质地优良。现有药用品种1527种,其中植物药材1270种,动物药材214种,矿物药材43种。属于国家382个重点品种的有276种。大宗道地药材30多种,其中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甘草、柴胡、板蓝根、枸杞、黄芩、款冬花等十大陇药品种已形成一定规模。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目前已形成了集中药材种植加工、中成药、生物制药、化学原料药和医药商贸物流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甘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底,全省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61户,资产总额83.09亿元,从业人员1.23万人,完成工业总产值50.42亿元,工业增加值17.5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3.58亿元,实现利税10.23亿元。
(二)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优势。
1.中药材种植已形成规模,为加快发展陇药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保障。201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252万亩,产量52万吨。大宗道地药材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甘草、板蓝根六大类药材占全国同类品种产量的90%、60%、50%、50%、25%、65%,除板蓝根以外,其他五个品种的出口量占全国80%以上。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30项中药材地方标准,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加工进行了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初步建立起中药材标准体系,已建成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区9个,示范区建设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岷县当归、陇西黄芪、陇西/渭源白条党参、文县纹党、礼县大黄、西和半夏、民勤甘草已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目前在我省优质道地中药材最佳生态区域,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岷县、宕昌、漳县等地为中心区的优质当归基地;以渭源、陇西、临洮、文县为中心区的党参基地;以陇西、武都为中心区的黄(红)芪基地;以礼县、渭源、华亭地道产区为中心区的优质大黄基地;以金塔、高台、民勤为中心区的甘草基地。有2个中药材种植基地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定西、陇南两市是全省中药材主要的种植生产加工基地,两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约200万亩,占全省80%以上。定西地区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发展较快,目前已注册道地优势药材地理标记4个、品牌商标40多个,当归基地获得《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有较大规模的中药材加工企业93家,34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年加工中药材7.97万吨,加工产值8.6亿元,产品已发展到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保健品、化妆品等多个系列。区域内有6个大型中药材专业市场,年交易中药材30.6万吨,交易额29.4亿元。千金药业、广药集团、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已在陇西建立了提取、中转仓储基地。陇南中药材种植基地初具规模,种植面积接近全省种植面积的40%,规模以上生产企业5家,特别是独一味已发展成为集现代中药、天然植物药和生物制剂研究开发为主的大型上市制药企业。
图1:2009年全国药材种植面积分布图
图2:甘肃省道地药材分布图
二、“十二五”陇药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甘发〔2010〕8号),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产品为核心,加快构建陇药药源研发体系、生产加工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整合重组,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整合科技资源,增强新药研发能力,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施项目带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培育陇药大品种,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陇药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扶优扶强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优先发展道地药材和新特药精深加工,辐射带动陇药产业提质增效,推进陇药产业做大做强。
2.坚持技术创新与项目带动相结合,扶持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着力抓好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
3.坚持引进战略投资与培育省内企业相结合,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参与陇药产业开发,鼓励支持企业重组,培育壮大陇药企业。
4.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传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保持特色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通过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提高中药临床疗效和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药现代化。
5.坚持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环境相结合,围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保护濒危稀缺中药材资源为重点,建设濒危资源保护抚育基地,保障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奋斗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陇药产业研发、生产和流通体系。陇药药源规范化种植基地基本建立,新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区域布局更加优化,物流配送网络更加健全,实现陇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力争使陇药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陇药种植业增加值达到15亿元;陇药加工业(工业)增加值达到60亿元;陇药流通业增加值达到25亿元。
——药源基地建设目标: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道地药材良种普及率达到70%以上,陇药种植业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药源基地,建成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等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10个;
——企业发展目标:培育3家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收入5—10亿元的陇药龙头企业,15家年销售收入2—5亿元的骨干企业,力争有5—6家医药企业上市;
——品牌培育目标:培育3—5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5—10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过亿元、15—30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陇药大品种,3—5个国内知名品牌;
——技术创新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陇药创新体系,力争培育3—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1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成1个陇药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完成5—8个创新药物的开发、10—15个现有重点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重点企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研发投入平均达到年销售收入的3%左右。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药源基地建设,保障陇药原料品质。
1.加强药源主产地资源环境保护,保证道地中药材品质。在全省四大优势产区,围绕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甘草、柴胡、板蓝根、枸杞、黄芩、款冬花十大陇药特色道地药材品种,重点建设十大优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围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建设三大濒危资源保护抚育基地(甘南野生濒危资源保护抚育生产基地、陇南濒危木本药材资源保护抚育基地和河西濒危荒漠药材资源保护抚育生产基地),重点抚育发展独一味、岷贝母、红景天、手掌参、脉花党参、刺五加、山茱萸、杜仲、肉苁蓉、锁阳、麻黄草等药材品种。
2.鼓励和引导制药企业按照中药材种植规范要求,在我省道地药材适生区内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基地。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引进国内100强医药企业在我省道地药材主产区建立中药生产加工基地,支持国药集团及国内外大型制药企业通过“公司+行业协会+基地+农户”等模式建立药源生产基地。
(二)推动产业整合重组,培育陇药龙头企业。
1.组建陇药集团。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建陇药产业集团,支持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省内制药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参股控股等方式组建集研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按照上市企业标准进行组建,条件成熟后培育成为上市公司。
2.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培育一批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主业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的陇药龙头企业,做大陇药经济规模。加大对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兰州佛慈、奇正藏药、独一味等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陇药骨干企业和品牌。
3.按照优质道地药材向优生区集中,加工生产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优势企业和加工园区集聚,推动陇药产业集群化发展。扶持创新型企业和配套企业,逐步形成产品结构各具特色,大中小企业合理布局,产业链上下游专业分工协作,企业经营充满活力的陇药产业集群。
(三)强化科技创新,提升陇药研发水平。
1.加快医药创新服务平台实验资源和信息数据共享系统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向陇药产业园区集聚。支持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联合国内外大型科研机构,建立甘肃省陇药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我省大宗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研究、创新药物研发和陇药公共技术服务,逐步建立起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制。
2.大力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陇药新品种,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新药创制计划。力争开发5—8个创新药物,完成10—15个现有重点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改造升级开发。重点开展陇药新药创制、中药材种植关键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研究、特色医疗器械研发和陇药创新体系建设等。
(四)拓宽营销领域,建立现代商贸物流。
1.打造陇西药都,建设大型电子期货交易平台。支持甘肃惠森科技集团与港澳资讯公司合作,利用中药材仓储物流现货市场交易优势,构建云计算平台,建设物联网与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平台,建成全国最大的中药材现货期货交易市场,发展中药材出口贸易。
2.组建陇药供应链管理公司。引进现代医药供应链管理模式,鼓励国药控股甘肃公司和相关企业组建陇药供应链管理公司,每个市州都规划设一个分公司,利用信息技术实行在线监控管理,将药品销售直接与终端医院和药店对接并延伸到乡镇,形成农户—基地—药厂—供应链管理公司—零售终端—医院、药店的供应链,企业产品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统一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
3.鼓励制药企业与药品销售企业建立新型产销模式,促使我省制药企业产品进入国药集团、九州通及省内外大型医药商业公司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医药会展业务,依托国药集团,在我省举办全国性医药展会,充分展示省内医药产品,实现上游厂家、下游医疗终端和零售终端有机合作的联盟机制,提高陇药市场占有率。
4.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外中药消费市场,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优势陇药在国外设立经销店或在国内重点市场设立营销中心及连锁经营店,扩大国际国内市场销售规模。
(五)组建产业联盟,推动陇药组团发展。
按照“自愿、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组建生物医药产业联盟、陇药产业联盟和医药供应链产业联盟,形成陇药产业推进合力。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科研机构参与的方式,联合生物制品企业、国内外生物发酵工程研究单位成立生物医药产业联盟;联合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中成药制造企业、国内外天然药物研究机构成立陇药产业联盟;联合国药控股甘肃公司、九州通、西城药业、百安医药、甘肃惠森等若干个大型流通企业成立医药供应链产业联盟。联盟成立后,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目标,形成陇药产业推进合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陇药跨越式发展。
(六)实施项目带动,推进陇药产业升级。
加快推进陇药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信息化水平和节能减排水平。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实施一批、上报一批、储备一批和筛选一批的思路,健全和完善陇药产业发展项目库,提高项目质量。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跟踪落实项目进度,促使重大项目早日投产达标。
五、促进“十二五”陇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重点陇药企业、重大技改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其产业化、优势产品二次开发提升和陇药商贸物流体系以及企业药源基地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并适当提高贷款贴息比例、延长贴息年限。支持陇药产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搭建陇药产业发展平台。
(二)鼓励和支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建设。对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四大道地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从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中给予重点倾斜;对获得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认定的其它陇药品种,以及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的柴胡、甘草等品种,列入重点扶持范围。支持企业发展中药材种植,对于企业从事中药材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通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三)支持企业扩张和拓展市场。鼓励和支持陇药企业开拓国内外消费市场,抓住国家推动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利用资源和产品优势,实施兼并重组;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鼓励省内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地产药品;积极争取扩大本省医药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比例,在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增补、乙类目录药品调整和新农合药品目录调整中,对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的省内药品品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组团申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组建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并给予一定资金扶持。陇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我省投资建厂或整合重组我省制药企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在规划、用地、环评、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投资方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资金补助;采取由政府性投资公司出资、跟进投资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促使项目落户。
(六)实施人才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高级管理、研发、营销和技术人才。制定并实施陇药领军人才在甘创业计划,对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的创业项目,给予启动资金、研发资金等支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系统培训、知识更新,依托省内外医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大力培养医药产业急需的技术、管理、营销、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中药材及饮片炮制、鉴定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复合型人才,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七)改进投融资体制,多元化筹措资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投入多元化、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加快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培育风险投资主体,吸引国内外多种类型的风险投资企业,参与陇药产业风险投资活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支持和参与的医药产业专项发展基金,以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支持新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积极推进陇药企业上市融资和股权融资。优先培育和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社会资金进入陇药产业。支持兰州生物所、佛慈、扶正、大得利、岷海、皇甫谧、陇神戎发等企业尽快上市。
(八)实施品牌战略,扩大陇药市场份额。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牌意识和品牌经营能力,积极开展争创甘肃名牌和中国名牌产品活动,形成一批陇药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医药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达3亿元以上的,可优先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对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的陇药企业,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获得名牌产品企业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09〕55号)给予奖励。重点市州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安排名牌专项奖励资金,激励企业推进名牌战略。充分利用省内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大力宣传陇药产业,着力在绿色、质量、标准、技术、管理、信用等品牌策划宣传上下功夫。对我省道地中药材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和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奇正藏药、兰州佛慈、甘肃扶正、独一味等骨干企业的优势品种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制药企业要加大广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产品展销会,向国内外推介陇药产业知名品牌,扩大陇药的市场知名度和整体影响力。
(九)强化服务职能。陇药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尽可能地简化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市政府对陇药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十)加强组织领导。陇药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市州要加强沟通协商,形成推进合力,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陇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陇药产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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