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以规划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将规划中所制定的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作为对各市经信部门考核的依据。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实施重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的力度。各地要不断提高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规模,对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有力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多元化的支持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体制,调动各方面投资循环经济项目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政策和标准,严格执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
(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和印发宣传品等,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曝光反面典型。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形势需要,围绕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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