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牢牢把握信息化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主题,更加突出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更加突出信息化与城市化相协调,更加突出信息化与国际化相促进,更加突出信息化与社会民生服务相适应,坚持创新驱动、应用拉动,实现信息化水平整体跃升,带动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支撑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推动、统筹协调、优化环境的调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营造社会多方参与、充满活力、繁荣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开放创新,重点突破。以全球眼光,紧盯信息化发展趋势,大力开展国际创新合作,加强珠三角信息化联动,广聚创新资源,重点突破具有全局性、重大带动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关键技术,拓展新应用,催生新业态,提升信息化国际水平。
整合资源,共享协同。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突破区划、部门、行业界限和体制性障碍,充分整合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化协同,增强政府科学决策能力,有效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提升全社会信息资源利用水平。
拓展空间,转型升级。开发互联网虚拟空间,拓展新业态产业空间,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增强高技术制造业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抢占价值链高端,优化产业结构,率先推动低碳绿色发展。
深化应用,惠及民生。以行业应用和社会服务为关键环节,面向公众生产、生活、学习的多元化需求,构建全面覆盖、高效灵活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化应用与网络、技术、产业的良性互动,提供便捷、低成本的网络信息与应用服务,消除数字鸿沟,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协调发展,安全可控。科学把握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围绕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安全,建立和完善维护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信息资源有效整合,核心信息技术创新取得突破,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信息技术应用深化普及,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信息化环境显著提升,信息化成果充分惠及民生,加速向充满活力的信息社会迈进。
着力打造智慧深圳,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改变政府、市民、社会、自然环境之间的交互方式,提高实时信息感应能力及处理与响应速度,增强业务弹性和连续性,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和谐发展,构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型现代化城市。
具体目标:
——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实现随时、随地、随需的宽带接入。全市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90%,光纤到户达到200万户,基本实现100Mbps家庭宽带接入能力,移动通信带宽达到20Mbps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9%。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等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取得新突破,信息技术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建成中国软件名城。
——率先建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三网融合示范城市,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80%,网上购物额占社会消费零售额比例超过10%,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三网融合实现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形成融合的信息通信网络,方便、快捷地提供新型综合业务。建设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城市。
——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10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100%的政府法律法规的制定、重大市政投入等实现在线公众意见征询,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大大提高。
——信息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交通、食品药品管理、文体旅游以及民政等领域信息化应用成效显著,基本普及数字化、个性化、移动化服务方式,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市民基本信息消费纳入社会保障指标体系,信息化生活品质有效提高。
四、重点工程
构建泛在信息基础设施,统筹政务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推进区域信息化合作,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打造智慧深圳。
(一)信息网络跃升工程。
以推进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将宽带网络作为优先发展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通信网络。
光纤到户。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骨干网互联互通水平,改善网络服务质量。以大芯数光纤为主要传输媒体,以PON(无源光网络)为主要传输手段,以城市更新单元为重点,加快已建区域的“光进铜退”网络改造,新建区域直接部署光纤宽带网络。探索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光缆网络的统一布放机制。加速光纤到户、光纤到桌面,向用户提供100Mbps的高可靠性带宽接入。鼓励政府和行业信息化的光纤宽带网络应用,促进宽带网络在电子政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以市场为导向,开发适合光纤宽带网络的特色业务,加快宽带应用的创新,以光纤到户为基础,逐渐发展各类综合多媒体接入平台,实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上网、数字电视的融合,推动三网融合业务快速发展。
无线城市。加快3G、WLAN、DTMB(地面数字电视)等无线宽带网的全市无缝覆盖与人口密集地区的深度覆盖,率先开展TD-LTE的4G规模试验网建设,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等4区网络全覆盖,宝安、龙岗及各新区的重点区域网络覆盖。在学校、公共图书馆、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部署无线热点,为市民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构建无线网络应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快速发展无线宽带业务在政务、商务、民生生活、教育学习、娱乐等领域的深入应用服务,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在交通安全、应急指挥、城市管理等方面,以无线城市业务系统作为有力的、方便快捷的信息载体,最大限度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通信管网。创新通信管道建设维护管理模式,推进网络基础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共享,促进网络资源高效利用。结合城市道路网、高速公路网、轨道交通网等设施的建设,全面统筹全市通信管道、杆路、光缆和机房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地铁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中,为光纤宽带及移动通信网建设预留管道、设备间、基站位置、电力配套等资源,保证通信运营商平等进入,维护用户的选择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推进通信机房集约化建设,鼓励共享共用。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等新型功能区通信管网布局。
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抓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落马洲河套地区、莲塘新口岸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化深港信息合作,争取国际通信专用通道资源,推动深港城域网高速互联,满足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国际通信需求,提升深圳国际信息通信服务能力。
(二)物联网促进工程。
以融合推动发展,渗透创造价值,促进物联网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深度应用。
技术和标准。结合深圳RFID产业、传感器产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互联网产业的先发优势,建立物联网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加强超高频射频识别、新型传感器、低功耗传感节点、中高速传感器网络系统设备及节点专用操作系统等技术研发。加快研究网络架构、网络与信息安全、节点间通信与组网、协同检测与数据处理等技术,解决物联网节点间的双向通信、路由和协同。重点突破数据库软件、决策处理、协同处理、系统级软件、中间件等物联网系统软件技术。按系统设计、急用先行、国际同步的原则,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物联网标准化协作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成立物联网产业联盟,参与物联网技术参考模型、物联网统一标识和解析等标准化顶层设计,开展物联网技术体制研究和核心基础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国家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泛在网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工作,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标准体系,加强与ISO/IEC(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TU-T(国际电信联盟远程通信标准化组)、IEEE(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合作。
支撑平台。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搭建深圳物联网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检测验证、技术攻关、研究咨询和培训交流等服务。建立适应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开展物联网产品测试验证和合格评定等相关试验和验证工作,构建测试评价体系,为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供开放测试环境。部署特定区域、特定范围的物联网网关,推动传感与控制信息的集中采集、存储和处理、并与通信网络标准化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已有网络能力和计算资源,推动物联网和云计算的应用整合,构建开放智能管理平台,支撑大规模的物联网应用。
应用示范。推动物联网规模应用的商业模式创新,促进物联网在各领域的深化应用,推进物联网传感设备、通信设备产业与信息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应用市场和产业链形成。围绕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物流、交通、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水资源监测及调度、检验检疫等重点行业,以及家庭、社区等消费领域,建设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电网、智慧水务、智慧环保、智慧民生等一批实用性强、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明显的应用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物联网商业应用模式。支持高新区深圳湾园区、深圳软件园、南山蛇口工业园、坂雪岗园区等园区建设物联网技术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区。
(三)云计算创新发展工程。
建设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城市,大力开展云计算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进多层次、广覆盖、跨领域云计算应用服务,提供即插即用的低成本计算服务。
技术和标准。建立云计算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发平台,重点发展云存储技术、云环境自适应管理技术、云资源管理与调度技术、云计算海量数据处理与挖掘技术、云服务技术、云安全技术等关键技术。发挥深圳云计算中心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主要云计算技术科研院所、企业和评测机构,成立产学研合作的“云计算实验室”。鼓励深圳云计算中心、华为、腾讯、金蝶等单位积极参与国际云计算标准制定,力争在服务能力与质量、开放接口、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环节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强化云计算信息安全,采用可靠的云安全技术和标准,保障云计算环境中的数据安全和客户信息安全,提升用户对云计算服务的信任度。
服务平台。对现有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进行基于云计算模式的升级改造,形成处理能力强、存储容量大、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适应不同应用服务的云计算环境,逐步建设以应用为导向的私有云、公共云、社区云、混合云,构建“深圳云”。依托华为、深圳云计算中心等,进一步推动深圳云计算产业联盟相关工作。引进国家健康档案中心、国家高端医学影像中心等落户深圳。打造较为完整的云计算产业链,抢占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支持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构建客户、运营商、开发商端到端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个性化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推动信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支持华为、腾讯、金蝶、阿里巴巴等企业开展商业云计算服务,针对各行各业不同需求,搭建多种云计算基础平台,通过资源的动态配置提供用户所需要的各类云计算服务。加快聚集一批云计算产业链各环节的核心企业,形成由龙头公司带动的云计算产业集群。
应用示范。围绕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和SaaS(软件即服务),转变用户独立建设信息系统的传统方式,通过云计算平台向用户动态配置提供所需的计算与存储能力,实现计算资源充分共享,降低各行业领域信息化成本,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营效率。不断拓展应用服务领域,在教育、卫生、社保、公安、电子政务、水务、环境、金融服务、交通物流、文化创意、企业信息化等领域实施云计算示范应用项目。创新基于云计算的新型商业模式,重点面向中小企业,加速培育云计算用户,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集成电路设计等重点行业企业应用云计算服务。
专属云。以云存储与数据智能处理为支撑,建立“我的专属云”,为深圳市民提供TB级容量的个人云空间。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逐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个人信息资源,集中存储涵盖市民个人医疗、教育、社保、税务、信用、人事、民政、住房等的全方位信息,实现市民终生动态信息的全过程覆盖,根据市民个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信息化推进协调体制,加强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探索设立党政机关CIO(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信息化建设评估体系,将信息化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可量化、可评价、可考核。每年定期发布深圳信息化白皮书,为政府指导和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健全信息化法规。
进一步健全深圳信息化法规体系,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发挥特区立法的优势,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及维护的立法工作,在全国率先确立电信通路权。研究制定《深圳市通信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小区和楼宇红线内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及建设标准》,规范全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编制管道、杆路、光缆等传输线路的专项规划,并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加快制定和完善光纤宽带网络相关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验收规范,加快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规范的出台和落实,推进网络基础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共建共享。探索确立市民信息消费基本保障制度。研究制定《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规范个人信息保护。
(三)提高政府投入效率。
加大政府在公共信息服务领域的投入,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投资与运营模式,确保信息化工程的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以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化投入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完善信息化工程预算、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能力,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探索建立政府与运营商的多种投资与运营模式,将信息通信网络作为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形成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机制和集约化建设模式。
(四)完善知识产权与标准体系。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推动知识产权从注重数量向提升质量的转变,优先支持光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池建设。不断提升各类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快电子商务、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数字家庭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规模应用带动标准制定,取得标准制定的主动地位,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设自主可控并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五)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加强对光纤宽带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网间互联互通监管措施,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配套措施,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物流园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的高带宽、广覆盖的光纤接入网改造。在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移动通信等专业化园区,超前建设国际先进信息网络及新一代通信试验网,为园区企业提供国际化的研发、测试、验证环境。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市民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互联网治理机制。强化行业道德建设,鼓励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维护互联网市场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积极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推动互联网实名认证体系建设,实现网民虚拟身份与真实身份的对应,促进互联网监管的有序和可控。
(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深圳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信息化课程体系,鼓励南方科技大学与世界著名学府共建高水平信息学科,提升大学城各院校信息学科的建设水平,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培养合作,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信息技术专家和高端信息人才,提高深圳市信息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加强信息技术普及教育与培训,实施干部信息能力提升工程,结合政府部门业务与信息技术,分析信息化技术趋势、方法论、信息化项目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升干部队伍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
(七)消除数字鸿沟。
及时向市民发布智慧深圳建设发展的最新动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普及活动,形成全体市民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的智慧城市建设良好氛围。在街道、社区建立信息技术应用体验中心、上网服务站和培训点,普遍提升市民信息技能,使市民更好地分享信息化成果。面向社会困难群体,建立和完善居民信息消费优惠政策和补贴机制,以低价保障市民基本信息消费权。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重视开发和提供与弱势人群相关的在线内容服务,提高互联网在弱势人群中的普及程度。依托社区信息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救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切实做到信息惠民,消除“数字鸿沟”。
(八)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加强信息化规划的约束力,形成信息化推进的长效机制。抓紧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市、区政府督查部门、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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