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优势文化企业、扶持文化会展活动为重点,构建“一核三极七心四带”的文化产业总体布局,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渗透提升和带动能力,推动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并最终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正确处理“两种属性”和“两个效益”的关系,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统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流通、消费方式,突出高技术、高附加值等特征,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含量。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文化服务业的比重,增强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渗透提升和带动能力。

3.坚持特色优势。注重发挥省内各区域地方优势,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开发生产相应的文化产品,建设相应的文化产业基地和项目,增强其根植性和生命力。

4.坚持集聚集约。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的集聚程度和集约水平,开展集聚平台建设,实施大项目引导,提升文化产业基地区块的能级和辐射能力。

5.坚持多元开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千方百计巩固与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更为完善,体制机制更富有活力,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明显扩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明显提高,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全国的地位得到较大提升,全面巩固和发展在新闻出版、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数字内容与动漫、文体休闲娱乐以及文化产品制造等领域的领先地位。具体包括五大方面的目标:

1.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4.2%以上,文化服务业占比达到40%以上;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以上,文化服务业占比达到45%以上。

2.产业优势进一步增强。重点引导发展的新闻出版、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数字内容与动漫、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会展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快速壮大,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群基本确立;建成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产业特色的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和项目,对文化产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具有跨地区跨行业经营、较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的骨干文化企业集团,一批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初步形成。

3.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初步形成,文化产业人才资源加速集聚,文化产业关键创新技术得到提升,文化策划和原创能力进一步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广泛运用,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显著提高,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4.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城乡文化市场进一步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文化会展活动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文化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5.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得到深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基本形成。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更显活跃,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取得重要进展,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三、总体布局和发展重点

(一)构筑“一核三极七心四带”总体布局。根据文化产业初步形成的集聚态势和地域特色,把杭州建设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核心,推动形成宁波、温州和浙中城市群三大文化产业增长极,建设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七大特色性文化产业集聚中心,构筑浙北、浙中、浙东、浙西南四大文化产业发展带,从整体上引导形成“一核三极七心四带”的文化产业发展总体布局。

1.一核。立足杭州省会城市独特的政治、文化中心地位,依托杭州近年来快速崛起的文创产业规模,利用杭州“动漫之都、休闲之都、创意之都”等知名效应,挖掘省属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和文化产业高端人才高度集聚的资源优势,引导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影视服务、数字内容与动漫、文体休闲娱乐等优势产业,将杭州打造成为全省综合性的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及全国一流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2.三极。发挥宁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制度优势,依托其全省重要工业中心和国际化港口城市的地位,加快文化产业对传统制造业的渗透影响,重点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等行业,力争把宁波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文化产业增长极及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依托温州现有的印刷业、文化产品制造业、创意设计业及文化旅游等优势基础,鼓励发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文化创意产业,逐步提升制造业文化含量,引导发展数字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巩固提升印刷业集群优势,扶持形成全省重要的文化产业增长极和国内外知名的印刷产业基地。以金华、义乌、东阳为主体的浙中城市群要利用商贸影视文化既有基础,进一步发展影视制作、网络游戏、文化旅游、品牌会展、文化产品流通等产业,进一步巩固在全国行业发展中的领先优势,形成全省重要的文化产业增长极。

3.七心。按照特色优势发展的原则,引导形成全省七大特色性文化产业集聚中心,即湖州太湖文化创意特色中心,重点引导文化创意、数字内容与动漫等行业;嘉兴江南文化创意特色中心,重点引导文化创意、文化会展、艺术创作等行业;绍兴轻纺珍珠文化特色中心,重点引导工业设计、文化休闲等行业;衢州“两子”文化创意特色中心,重点引导文化旅游、文体制造等行业;舟山海洋文化创意特色中心,重点引导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沙滩运动、影视服务等行业;台州工业产品设计特色中心,重点引导工业设计、文体制造等行业;丽水生态工艺文化特色中心,重点引导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工艺品制造、艺术设计等行业。

4.四带。从各区域原有的文化产业发展资源和共性特征出发,引导形成基本覆盖全省的四大文化产业发展带。以沪杭甬高速公路为总体轴线,依托杭州东部、宁波北部、嘉兴、湖州、绍兴北部等浙北环杭州湾区域较为深厚的平原水乡文化积淀,以及该区域紧邻上海等文化创新资源集聚中心的优势,引导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内容与动漫、艺术创作等优势产业,推动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强化文化对其他产业的提升带动作用,构筑具有浓郁现代文化气息的浙北创意文化产业带;以杭金衢高速公路为总体轴线,依托金华、绍兴南部和衢州中部、丽水北部等区域的文化产品商贸流通基础以及东阳横店影视的知名品牌,引导发展文化会展、文化产品流通、影视服务等优势产业,构筑具有浓郁传统文化气息的浙中影视与流通文化产业带;以甬台温高速公路为总体轴线,依托温州、台州、宁波东部、舟山等滨海、海岛地区较为独特的海洋文化特征,以及发达的日用轻工、文体用品等制造基础,利用全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发挥海洋文化大气的底蕴,引导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文化会展、工业设计、演艺娱乐、文体制造等优势行业,构筑具有浓郁海洋文化气息的浙东海洋文化产业带;以浙西南山地延展为总体轴线,依托杭州西部、衢州、丽水南部、温州南部等区域的生态休闲旅游资源和传统特色文化优势,引导发展生态文化旅游、艺术创作、传统工艺品制造等优势行业,构筑具有浓郁山水文化气息的浙西南生态文化产业带。

(二)重点发展八大产业。按照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的要求,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等八大重点产业,明确八大产业的发展导向和发展载体,全面构筑我省文化产业的新优势。

1.文化创意业。

发展导向。文化创意业主要包括艺术创作、艺术设计、咨询服务、文化科技等重点领域。加大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努力推出一批体现国家和浙江文化精品创作水准,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精品。加大对工业设计、环境艺术、服装设计等创意产业的扶持和引导力度,着力发展品牌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时尚设计、多媒体设计以及手工艺品设计等,不断增强产业渗透力和辐射带动力,推进“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加快广告策划业的优化升级,加强创意和创新,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广告公司。引导和鼓励咨询服务创新,重点发展市场调研和策划、企业咨询、商业策划、金融咨询等行业。培育和规范艺术品交易市场,鼓励发展艺术品经营机构,努力促进艺术品经营业繁荣发展。鼓励发展乐器、棋艺、书法、绘画等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服务。

发展载体。重点培育杭州、宁波和温州三大创意能力突出、辐射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创意城市,以及嘉兴、台州、义乌三大专业化水平较高并具有地域经济文化特点的特色化创意城市。全面推进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之江文化创意园、西湖创意谷、杭州山南设计创意产业园、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温州学院路创意产业园、绍兴中国轻纺城纺织创意中心、丽水万象创意产业园等基地建设。大力扶持西泠印社集团有限公司、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优势企业。重点推进天泇山书院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DA国际设计中心项目、嘉德威工业设计园项目等建设。

2.影视服务业。

发展导向。影视服务业主要包括广播、电影、电视的拍摄、制作、传输、播映和集成等领域。影视服务业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重大历史和现实题材,重点抓好主旋律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频的创作生产,努力使我省影视业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发展电视剧产业,推动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机构在完成转企改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面向市场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积极组建集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电影频道、新媒体业态为一体的省级电影集团,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骨干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大力推进电影院线和城镇数字影院建设,着力发展品牌院线、特色院线、数字院线和跨区域院线等,做大做强浙江时代、浙江横店、温州雁荡、浙江星光等院线,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影院终端网络。加快改造建设数字化多厅电影院,大力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影放映技术。推进和优化横店国家影视产业实验区产业链,形成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和院线发行紧密结合的产业链体系。大力推进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加快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发展,加快推进通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广播电视产业链。

发展载体。影视服务业拍摄与制作应以浙江横店影视产业集聚区为核心,西溪创意产业园、“中国坞”文化创意产业园、南浔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安吉竹海(影视)创意园等为支撑,大力推进影视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省电影有限公司、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项目、象山影视城(二期)项目、嘉兴国际影视与文化创意制作基地项目等建设。

3.新闻出版业。

发展导向。新闻出版业主要包括新闻业、书报刊出版印刷发行业、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网络出版和数字出版业,以及与新闻出版相关的版权服务业。进一步做优新闻业,积极探索新闻媒体分类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推进非时政类报刊社的改革,加快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面向市场的发行公司。以建设新闻出版强省为目标,做强做精书报刊等传统出版业,大力发展网络出版、数字出版、手机出版等非纸介质现代新型出版业态,推动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积极促进印刷复制业转型发展,加强印刷复制园区建设,积极发展数码印刷、特色印刷、绿色印刷。积极发展现代出版流通、物流产业,大力发展出版物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分销形式、流通业态,构建“高效、便捷、有序”的现代出版物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版权交易服务机构,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促进书报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版权贸易的健康发展。实施图书“走出去”工程,构建海外发行渠道和平台,扩大浙版图书影响力。

发展载体。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等为龙头,积极推进新闻宣传加强创新,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同时积极推进产业经营与发展,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为增强新闻出版影响力提供坚实基础。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温州、金华等为结点,整合新闻出版物流基地,形成“高效、便捷、有序”的新闻出版网络体系。重点推进杭州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浙江新出版数字传媒研发中心和中国移动杭州手机阅读基地、中国古代造纸印刷文化村、百步文化印刷创意园、绍兴印刷产业创意园等基地建设,逐步把杭州、宁波、苍南、路桥、义乌五大特色印刷产业区块打造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印刷产业基地,加快扶持衢州印刷集聚区和台州路桥横街印刷产业集聚区发展。做大做强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曙光印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推进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印发基地项目、浙江新出版数字传媒研发中心项目、图书销售与文化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杭州数字出版印刷产业园项目等建设。

4.数字内容与动漫业。

发展导向。数字内容与动漫业主要包括动漫业、网络游戏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网络服务业。数字内容与动漫业发展要充分利用3G时代与三网融合的技术趋势,以杭州高新区国家动漫产业基地、西湖区国家数字娱乐产业基地为载体,依托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的科研力量,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品牌相结合、民族文化和现代时尚相结合、创意内容与数字科技相结合,加大动漫、网络游戏及衍生产品的开发力度,全面推进数字内容与动漫产业发展。鼓励创办综合性或行业性的电子商务网站、文化信息服务网站,创作生产以移动通信设备为终端的多媒体广告影视音像文艺作品、手机游戏及衍生产品等文化产品,开发关键网络技术、应用无线网络技术和相关设备。努力将浙江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以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为特色的数字娱乐基地,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动漫游戏产业中心。

发展载体。以杭州为龙头,以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西湖数字娱乐产业园等数字内容与动漫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集聚专业创意人才和数字内容与动漫企业,加大杭州“中国国际动漫节”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打造产业带动能力突出、辐射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动漫之都”。加快推进宁波国家级动漫游戏原创基地建设,培育全国重要的原创动漫产品生产、创作基地。以湖州科技创业园、嘉善浙北动漫基地、绍兴动漫产业创意园区、浙中网络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着力将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数字内容与动漫产业发展集聚区。加大对数字内容与动漫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杭州漫齐妙动漫制作公司、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浙江海利控股集团、金华比奇网络公司等一批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数字内容与动漫龙头企业,建设阿里巴巴淘宝城项目、迪斯尼动漫项目、盛大网络全球首家互动娱乐产业示范基地项目、浙江省动漫衍生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具有重大引导和带动效应的示范项目。

5.文化会展业。

发展导向。文化会展业主要包括文化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体育商务代理服务等行业。文化会展业发展要以打造国际知名会展目的地、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及会展强省为目标,加快浙江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培养和引进会展业专门人才,完善会展中介机构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会展市场主体。在已有的文化用品、轻纺产品、五金制品等传统会展品牌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加快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工艺美术品、文体休闲娱乐产品等新型会展产品,积极打造浙江会展强省。加快推进展示工程资质认定、展览品牌与会展活动评优、会展统计等工作,扶持文化艺术体育商务代理企业。

发展载体。加快构建以杭州、宁波为中心,以嘉兴、绍兴、义乌等特色会展城市联动发展的会展业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合理布置和整合会展场馆资源,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功能的现代化会展场馆,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会展业体系中发挥重要功能。以中国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杭州“西湖艺术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节”等为依托,打造一批优势文化展会;以杭州西湖国际博览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动漫节会展有限公司为依托,打造一批知名文化会展企业。

6.文体休闲娱乐业。

发展导向。文体休闲娱乐业主要包括生态文化业、文化旅游业、演出业、体育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生态文化业要充分挖掘全省生态资源优势,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文化、水生态文化、湿地生态文化、海洋生态文化等多种领域,实现文化与区域生态、休闲旅游的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业要做优做特民俗文化、水乡古镇、海洋文化等文化旅游区块,积极开发宗教、美食、丝绸、影视、修学、科技等特色文化旅游,积极举办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活动,打响“诗画江南、山水浙江”的文化旅游品牌。演出业要切实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大对民营院团的扶持力度,支持其与国有院团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不断完善演出市场网络体系,推动浙江演艺市场向多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进文化演艺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实现全省4A级以上风景区都有一台特色文化演出项目。体育服务业以运动休闲、健身服务和体育竞赛表演为发展重点,打造特色运动休闲基地,积极培育大型体育产业集团。文化娱乐业要引进、开发新的娱乐形式,提高娱乐产业的整体层次和文化品位,鼓励建设经营面向老年人和中低收入居民的休闲娱乐场馆设施,加大行业监管和市场开拓力度。

发展载体。以城市为中心,充分整合文化资源,加快构筑杭州国际文化休闲、宁波滨海都市文化、温州山水文化、浙北古镇文化、绍兴古越文化、浙中商贸影视文化、舟山海洋文化、台州山海文化和浙西南生态文化等九大文体休闲娱乐业发展板块,形成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文体休闲娱乐业发展格局。重点推进杭州创意良渚文化产业基地、黄龙体育中心体育文化创意中心、宁波梁祝爱情文化产业园、嵊州中国民间越剧城、景宁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等文体休闲娱乐基地建设,培育区域性文体休闲娱乐产业发展集聚区。以浙江新远文化产业集团、浙江旅游集团、宋城集团、杭州金海岸有限公司、长兴百叶龙演出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培育文体休闲娱乐产业发展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杭州奥体中心项目、西湖文化广场浙江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径山禅茶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等建设为抓手,促进全省文体休闲娱乐业的发展。以中国国际钱江(海宁)观潮节、中国网络音乐节、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舟山 国际沙雕节、中国金华国际黄大仙文化旅游节等会展活动为重点,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丰富文化内涵的会展活动。

7.文化产品流通业。

发展导向。文化产品流通业主要包括文体用品销售、文体设备销售、相关文体产品销售、艺术品经营等行业。文化产品流通业要以建设文化产品大流通格局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文化产品实体市场建设和文体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现代化商贸平台建设,加强仓储物流、海关、金融、商检、保险、信息网络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带动全省艺术创作及文化产品制造业的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品流通业现代化改造,以阿里巴巴等网上交易市场为重点,加速文化产业电子商务体系开发,构建行业性、综合性、多领域的B2B、B2C、C2C电子商务模式,推动文化产业流通渠道创新。

发展载体。以义乌文化产品市场及各地文化产品专业市场为依托,构筑以浙中为中心,以全省快速交通网络为支撑的文化产品实体市场体系。加快义乌文体专业市场提升改造,进一步巩固其在全国的文体用品流通中心、信息中心、展示中心和出口基地的地位。加快杭州、温州、台州等地文体用品专业市场区块的建设培育。以西泠印社集团“江南艺术品交易中心”项目、东方卢浮宫文化艺术品展示中心项目、衢州奇石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宁波书城建设项目等为依托,推进一批文化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加快培育和发展博库书城、淘宝网、好易购家庭购物等新兴文化产品流通平台。

8.文化产品制造业。

发展导向。文化产品制造业主要包括文体用品生产、文体设备生产、演艺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行业。文化产品制造业要抓住我省加快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机遇,利用已有产业集聚优势,推动文化产品制造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加快文体用品、木制玩具、体育休闲用品等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工艺美术品、演艺设备等领域的高端化发展,大力提高文化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培育若干个区域品牌,不断提高产业高新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提升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发展载体。充分依托浙江块状经济基础,加大制造业文化含量,培育文化制造业品牌。大力推进南浔善涟“中国湖笔之都”产业基地、江山羽毛球产业基地、温州桥下教玩具产业基地等建设,重点扶持浙江华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伦乐器制品有限公司、衢州醉根艺品有限公司、华宝斋富翰文化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快推进杭州临安昌化国石文化城项目、中国衢州莹白瓷研制中心、中国印章产业基地项目等建设。

(三)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为引领,以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优势文化企业、扶持文化会展活动为具体依托,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四个一批”行动计划。

1.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按照“有空间、有规模、有基础、有前景”的要求,引导建设一批具有集聚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基地,进而加快发展一批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等不同产业的示范基地,突出特色、提高水平,推动文化产业的集群发展,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和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的新载体。

2.推进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按照“有主体、有规模、有效益、有带动”的要求,着力抓好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努力在优势产业领域形成强大竞争实力,在传统产业领域打造优势产业品牌,在新兴产业领域实现跨越发展,激发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力。

3.培育一批优势文化企业。按照“有实力、有影响力、有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代表和区域代表意义的优势文化企业,进而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重组等途径,打造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

4.扶持一批文化会展活动。按照“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有实效”的要求,扶持一批精品文化会展活动,搭建我省文化产业对外宣传和交易的新舞台,逐步扩大文化会展活动的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的影响力。

四、主要举措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形成新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不断优化文化发展环境。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继续大力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制订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评办法,形成政府、社会、公众代表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

2.促进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坚持把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与跨区域、跨行业整合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国有文化集团跨地区覆盖、多媒体经营、跨行业拓展,打造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继续扶强扶大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等国有文化集团,着力扩大国有文化产业增量,培育和打造若干在新闻出版、影视服务等领域的国有文化集团。大力支持中南卡通、华策影视、横店影视、宋城演艺等知名民营企业,鼓励支持企业进入创业板,做大做强企业实力。

(二)夯实文化消费基础。

1.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努力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善和优化文化消费的基础设施和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购买意愿和能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持续拓展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商贸会展、休闲旅游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积极扩大体育赛事的影响力,组织承办国际国内品牌赛事活动,繁荣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推动在纺织等制造业中进一步融入文化元素,提高制造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效果,促进文化创意衍生品生产,通过具备文化及创意元素的商品销售扩大文化消费。

2.加大对新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政府采购。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采用政府购买、社会供给的形式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新兴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在个人消费暂时无法发挥合力的领域扩大政府消费,培育与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引导国有影视播放机构对原创动漫产品的采购,促进动漫产品与电视电影播放、工艺品设计、图书音像出版的结合。加大政府对手机网络内容制作与播放等自主研发的新兴文化产品的采购力度,积极争取更多新兴的文化产品进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1.推进文化产品市场建设。重点建设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完善城乡实体书店体系,大力培育网络电子书店,加强报刊发行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演出市场,支持大中城市推广票务连锁服务,形成覆盖全省的票务连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电影院线的跨地区整合,加大数字化多厅影院的建设与改造,逐步提高全省电影院线的整体实力。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加快艺术品产权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品交易中心。努力推进文化产品流通业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实体市场和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加快网络线上交易与线下物流结合的文化产品流通模式建设。加强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文化流通企业建设,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著名品牌、辐射力强的大型文化流通企业,重点建设几个具有区域辐射力的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

2.加强文化市场体系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大力加强对自主创新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交易中介与交易市场的发展,鼓励自主文化产权合法交易。大力支持省内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文化品牌与文化商标。逐步整合现有各类文化监管体系,根据行业发展规律与企业发展需求出台一批监管政策,确保文化产业各个领域有序发展。强化对涉及青少年群体的书籍、音像、网络等知识载体与内容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借文化载体营销非法读物的组织与个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四)提升文化科技含量和文化品牌。

1.提升文化科技含量。加强数字技术、数字软件、数字内容、网络技术和安全播出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提高装备技术和制造技术的水平,加快关键技术设备改造更新。积极发挥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和舞台技术,鼓励文化设备提供商研发新型电影播放设备、数字电影娱乐设备、便携式音响系统、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等新型产品和设备。扶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壮大,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影视等新型业态,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大力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实现传播渠道多元化。妥善处理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与网络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和信息安全。

2.提升文化品牌。要把文化品牌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着力点,在已有文化品牌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浙江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都市文化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加强品牌的策划、培育和宣传,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民间工艺品牌,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影视、动漫、出版物、演艺等现代文化产品品牌,一批文化旅游和文化节庆品牌,一批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努力形成覆盖全省、特色鲜明的浙江文化品牌群,增强浙江文化品牌的整体竞争力。

(五)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1.大力培养引进文化人才。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文化领域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引进,推进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人才。依托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师资科研力量,探索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开设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人才。实施文化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注重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海外创意、设计、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2.健全文化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通过高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鼓励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优秀人才的政策倾斜,着重在户口档案转入、经济适用房购置等领域设立绿色通道。梳理和完善全省现有文化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形成人才政策洼地。

(六)扩大文化对外贸易

1.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充分挖掘和利用全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努力培育一批戏剧、音乐、舞蹈、动漫、民间工艺、版权贸易等领域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对外文化精品项目,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扩大出口贸易。加强与周边省市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全省出版业积极参与“中国图书推广计划”,加强与境外出版机构的合作,扩大浙版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输出。培育一批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领域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一批文化营销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咨询和营销业务。

2.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各文化行业之间的指导协调机制,理顺管理领域各条块与文化“走出去”整体战略之间的关系。树立现代营销理念,把握国际市场规则,优化出口区位选择,充分利用各类国际性文化博览会、影视节、出版物展销等活动,构建国际营销网络,做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推介和营销。发展文化营销企业,鼓励与培育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大力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咨询和营销业务,为文化“走出去”提供信息、人才和服务支撑。鼓励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在境外投资、注册公司,发展海外俱乐部会员,加入海外相关协会,委托国际代理,与国际知名文化公司开展合资合作等,不断巩固与拓展国际文化市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20号)等,以服务贸易专项资金为导向,引导和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地“走出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出口领域,鼓励兼并重组,推动文化出口企业管理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在项目审批、内容审查等部门审批程序上,采取“内外有别”的管理模式,更加便利、透明、高效地为企业服务,在输出我国核心文化价值的同时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海关通关、人员出境、外汇汇出等方面,制订符合文化出口企业特点的便利措施,不断为文化出口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持之以恒地打造文化品牌。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充实完善组织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切实做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降低产业准入门槛。按照《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2009)》(浙发改社会〔2009〕1055号)鼓励类和允许类的领域。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印刷出版物分销等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和股份制改造,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省内外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对《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2009)》进行调整和修订,逐步放宽相关领域的政策限制,提高文化产业开放程度。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做到“十二五”时期文化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进一步整合扩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重点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和基地建设,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合理整合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统筹效应,通过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推动民企合作,完善金融资本市场。进一步落实与完善版权奖励机制,加大对文化企业自主版权的政府采购与出口扶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财政应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贴息和奖励的方式,支持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等有关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13年底止免征企业所得税,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地支持力度,规划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基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优势文化企业的用地空间位置、规模等信息,应尽量纳入市、县、乡三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范围,确保文化项目建设“落地”或预留发展空间。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104号)对省级国有文化单位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相关规定。积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文化产业,加大对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利用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确保文化产业在内的转型升级项目用地优先供应。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文化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进行产业开发,在确保原有文化设施面积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方式盘活资产。

(六)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9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建立健全全省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的对接合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探索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完善和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大有效的信贷支持,不断提高服务效率。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积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投资运营状态良好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重点支持中小文化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的文化项目;以国有资本为主,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筹资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产业融资的配套机制,发挥产权交易所的投融资服务功能,为知识产权拍卖和交易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制定著作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质押办法,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建立和完善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探索建立文化产业投资风险分摊机制,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的担保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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