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贵州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是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助推全省实现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攻坚时期,也是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的关键时期。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和引导力量。为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金融工作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结合贵州金融业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果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贵州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支持经济发展、完善金融组织建设、推进机构改革、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全省金融业呈现出“速度加快、效益良好、服务增强、环境优化”的积极发展态势,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

金融业继续快速发展,对经济支持作用进一步加强。一是金融业整体实现快速发展。2010年全省金融业创造增加值231.5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8%,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5.4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387.8亿元,是2005年末的2.6倍,贷款余额5,771.7亿元,是2005年末的2.5倍;证券经营机构资产总额达到50.8亿元,净资产15.22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10.7倍和10.35倍;2010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22.63亿元,是2005年的3倍。二是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金融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0%,对现代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达到10.6%,成为全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全省社会融资总量为3803.2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8倍;全省保险业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133.62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9倍。2010年直接融资额达141.2亿元,债券、股票融资均达历史最高水平,直接融资占比提高至11.4%。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取得突破,2007年贵州首次利用短期融资券为企业进行融资,到2010年末,全省已累计利用该融资工具融入资金45.9亿元。

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整体运行良好。“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区域性商业银行2家,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94家;新增证券营业部22家,期货营业部5家;新增省级保险经营机构11家。2010年末,全省拥有各类金融机构网点5,033个,较2005年末增加2,191个;金融资产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6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2.8%,比2005年下降7.9个百分点;保险业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财产险公司业务增速位列全国中上游。 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不良率和资本充足率持续改善,各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地方商业银行改革顺利推进。贵阳、六盘水和遵义市商业银行在省内成功跨区设立分支机构,贵阳银行上市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证券机构获得快速发展。华创证券公司收购汉唐证券在黔全部证券类资产,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跻身全国证券公司前30位。四是保险业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各保险公司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持续加强内控执行力,内部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 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步伐加快,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09年以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填补金融服务空白乡镇250个,提前2年实现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全覆盖。为农民工量身订做金融产品,在全国首创为农民工提供金融服务的“安顺模式”。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相继成功上线运行,以之为基础的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汇划效率极大改善,清算成本有效降低。各项外汇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三农”等融资难题。社会金融安全意识增强,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各级政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识不断增强,打击逃废债力度不断加大。驻黔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系统风险监测水平不断提高。信用评级市场取得初步发展,截至2010年末,全省已为6.7万企业和1,801多万自然人建立征信档案,为1.9万户无贷款中小企业和741万户农户建立了经济信用档案。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贵州经济金融发展态势良好,但我省金融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全省发展的主基调和主战略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金融市场主体中总部机构数量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金融业开放程度低,金融服务体系薄弱;二是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在全国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地位,金融资产和业务规模在全国的占比还很小,金融市场体系不平衡,直接融资比重偏小;三是“三农”、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贷款难的状况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信用体系、担保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五是金融人才总量少、层次低,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匮乏,社会各界对金融的认知有待提高,金融大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发展环境和条件

当前国内外社会经济形势风云变幻,我省金融业发展既存在机遇,又面临挑战。“十二五”时期,贵州金融业将处于加速发展、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来看,虽然国际金融危机极端动荡状态已有所缓和,但政府债务风险继续积聚,欧元区一些国家财政赤字高企,美国主权信用评级从AAA级下调为AA+,引发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世界经济正在复苏之中,但复苏进程还很脆弱、很不平衡,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继续采取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失业率居高不下,经济增长缺乏动力,日本已连续3个季度负增长,一些新兴经济体增速也有所放缓。全球通胀压力加大,流动性过剩的影响日益突出,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全球金融业发展依然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

从国内来看,当前中国经济的总体运行态势良好,经济增长继续由前期政策刺激的偏快增长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趋于改善,经济与社会发展趋于协调。但是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是经济增速缓慢回落与物价较快上涨交织在一起,使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房地产市场成交量萎缩、房价僵持不下、房屋竣工量增速下降;一些中小企业受多重因素挤压经营困难。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大,有关省市正在积极争取先行先试金融领域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我国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和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将进一步丰富完善,金融改革创新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职责和体制将进一步强化。 从贵州来看,“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着既要“转”又要“赶”的双重压力和双重任务,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给金融产业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国家制定支持贵州加快发展一揽子政策的推出,黔中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批准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全省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为我省金融业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十二五”时期是贵州金融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巨大的发展需求和良好的环境氛围,将使贵州金融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以推动金融业提速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金融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建设黔中经济区的促进作用,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着力构建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和金融教育宣传体系,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着力提升贵州金融的产业竞争力、资源集聚力、资本辐射力和经济贡献力,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保证金融运行的相对独立性,又要发挥政府对金融改革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注重金融生态环境和政策环境建设。 2.全面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既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体系,又要围绕主基调和主战略优化服务重点,加快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构建以黔中经济区为龙头的地方金融体系,着力发展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渠道,依托优势资源,加强场外市场建设,推动金融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聚集。

3.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既要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深入推进金融业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适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又要健全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注重提高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运行质量。 4.自身发展和服务全局相结合。既要促进金融自身的科学发展,优化金融结构、布局和质量,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又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二五”末,金融业要基本构建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金融主体活力显著提高;力争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70亿元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3个百分点、达到8%,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升7个百分点、达到17.6%,增速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水平、高于全国和西部金融平均增长水平,把金融业打造成新兴支柱产业和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极;把贵阳建成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及在西部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力争金融业竞争力在全国提升1-3个位次。“十二五”时期,全省社会新增融资总量确保达到9000亿元,力争11000亿元。 主要预期目标:

——金融体系建设目标。“十二五”末,形成功能齐备、分工合理、支付结算快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服务体系;形成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活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形成保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形成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

——金融业增长目标。“十二五”末,力争银行业增加值达到566亿元以上,证券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以上,保险业增加值达到22亿元以上,其他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亿元以上。力争全省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8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4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全省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GDP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全省新增上市公司20户左右,全省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500亿元以上。确保保费收入实现260亿元,力争突破300亿元。

——金融机构建设目标。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来黔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我省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域开展业务,到2015年,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至140家以上。贵阳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进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争取在黔注册设立更多的股权类投资企业,华创证券公司做强做优、规模翻番,证券业中介机构得到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主体达到32家以上,力争在黔设立1家保险法人机构。组建4家以上农村商业银行,以贵州银行和贵阳银行为代表的地方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新金融得到有效发展。

——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力争到2015年,把贵阳建成在西部有影响力的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和排放权交易中心。

——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到2015年,建设一支懂金融、用金融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支熟悉行业惯例的高级人才队伍,建设一支熟悉现代金融服务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支金融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金融生态环境目标。到2015年,形成信用体系更加完善、经济金融信息交流更加顺畅、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及突发事件处置更加有效、鼓励和扶持金融发展的政策更加健全、金融机构及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建立健全五大体系

(一)金融机构体系

做大做优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支持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为主的股份制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深化在黔分支机构改革发展,鼓励在县及县以下增设办理信贷业务的营业机构。二是加快发展地方银行。加快组建贵州银行及其他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支持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使贵阳银行成为一家跨区域发展的有影响力的上市银行。积极支持地方银行在夯实本地市场的基础上,稳步实施“走出去”的扩张战略。大力推进村镇银行的设立进程,力争五年左右村镇银行覆盖到县。到2015年,基本构建起以黔中经济区为龙头的地方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支持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合理布设网点,有序拓展业务。鼓励华创证券公司做优做强核心业务,提升资本实力,成为业务功能齐全的优质券商。支持在黔设立期货公司,提升期货在社会经济中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套期保值功能。 着力发展各类股权类投资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资源配置作用,推动贵州省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支持和引导境内外投资者来黔注册设立股权类投资企业。 稳步发展保险机构。加快贵州本土保险法人机构设立步伐,积极引进偿付能力充足、运营安全、服务良好的内、外资保险公司来黔设立机构。支持省内内控严密、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保险公司向县、乡延伸机构。鼓励试点相互保险组织,丰富市场主体组织形式。 大力发展其他机构。积极推动信托机构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华能贵诚信托公司在黔业务范围,做大做强信托投资。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进程,力争五年左右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到乡镇。加快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典当的发展,积极试办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机构。

(二)金融市场体系

信贷市场。紧紧围绕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用好用足信贷资源,充分发挥银行信贷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融资主渠道作用。

债券市场。支持在黔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债券承销、发行资质,积极为地方政府、省内企业发行地方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工具提供承销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开展债券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 证券期货市场。大力支持在黔证券公司特色经营、创新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加强与知名投资机构合作,支持其参与设立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并购重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加大期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相关企业稳步进入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 保险市场。积极支持保险专业中介公司规范发展,加大银保合作,努力形成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公司、保险兼业代理公司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市场格局。大力发展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不断提高人身险业务在行业中的比重。鼓励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

场外市场。支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依托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我省范围非上市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集中托管。支持引导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份,规范开展股权交易业务,增强股权流动性。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积极发展黄磷等化工产品以及茶叶、辣椒等农产品的大宗商品交易,稳步发展稀有金属、白酒、本土特色高档农产品等交易市场。 外汇市场。加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服务力度,积极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创业投资、承包工程及开展劳务合作。积极支持引进外资,特别是支持企业通过返程投资、境外发债等方式吸引外资。

(三)金融服务体系

打造融资对接服务。加强政府金融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融资对接机制,加强政银企沟通平台建设,有效引导金融部门主动把自身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满足经济发展的有效资金需求。 大力发展担保机构。大力发展担保主体,实现担保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通过补助、补贴、奖励、资本金注入等多种形式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三农”等业务。设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和专业化担保公司,搭建现代农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引导和积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担保行业。大力推广信用担保、动产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提高担保服务水平。

积极发展多层次个人理财服务。支持私人银行、理财咨询机构、财富管理机构在黔发展。鼓励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人资产信托、基金顾问公司等机构积极拓展业务,大力推进银行理财、保险理财及第三方理财等金融理财产品创新,综合运用各种理财工具,加强个性化理财服务和风险监测。举办区域性财富管理论坛,建设财富管理培训基地,提升财富管理服务能力。 培育金融中介组织。积极发展律师、会计、资产评估 、信用评级、咨询等金融辅助产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和组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信用担保机构、保险经纪和公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提高金融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扩大保险服务范围。继续发展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传统险种。围绕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积极开展企财险、环境污染保险等业务;围绕我省大力实施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黔中经济区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竞相发展举措,积极推进保险“进工程、进项目”,大力发展建工险、工程险、货运险等保险业务;围绕我省旅游经济大省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保险相关业务;围绕农业现代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

加快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加快二代支付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工作,改善支付服务环境,创新和完善银行支付工具。开展授信支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票据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拓展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功能。加强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第三方支付环境的安全。完善便民支付体系,丰富拓展支付渠道。 努力构建绿色金融服务。发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作用,拓展绿色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专营机构创新绿色信贷融资模式,扩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及影响力,鼓励开展能效融资项目合作。探索建立集绿色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中介服务组织于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四)风险防范体系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规范信息通报程序,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金融产业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办法。 健全业内风险防范机制。调整优化金融企业结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强对金融风险控制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健全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政府金融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与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有关执法部门为支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金融安全体系。规范金融秩序,严格查处高息揽存、变相高息揽存等违规行为。

健全金融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协会建设,增强行业组织自律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我约束、纠纷协调、信息沟通、协助监管、改善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金融产业良性规范发展。

(五)金融教育宣传体系

国民教育体系。有关高等院校要根据“十二五”金融发展要求积极增设金融学本科专业和金融专业硕士点,争取设立金融学博士点。 继续教育体系。有关高等院校和金融研究机构要开展面向全省及西部地区政府和金融企事业单位的金融MBA、EMBA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专题培训。 职业教育体系。有关职业学校要开设金融相关专业,为全省培养大量金融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教育体系。开办贵州金融大讲堂。通过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金融专家、商界名流来黔,围绕我省金融工作重心,开办金融形势、金融前沿问题等专题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者、企业家掌握和运用金融知识的能力。打造贵州金融论坛。立足贵州,辐射大西南,放眼泛东南亚,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较强号召力的区域性金融论坛。

宣传普及体系。开展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和网络媒体开辟门户网站,开展我省“十一五”金融业发展成就和“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典型成功案例以及运用现代金融工具支撑产业发展宣传活动,开展全省金融发展有奖征文活动和金融知识有奖竞赛,开展金融公益广告宣传等活动,营造有利于金融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开展群众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人民团体和电视、广播、报刊、农村远教平台等信息渠道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群众性基本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升群众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

四、着力打造十大工程

(一)金融服务“三化”工程

支持工业化建设。一是支持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围绕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变化情况、重点支持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重点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对资源深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酒、烟、茶、苗药、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倾斜。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制定符合贵州实际的信贷优惠措施,积极争取各银行总部信贷支持,推动金融资源向重点建设项目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等领域聚集。积极引导保险资金以产业发展基金、债券投资等方式在风险可控条件下投资省内基础产业、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扩大保险资金在省内的投资。三是支持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产业园区内设立网点,与入园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产业园区信贷评估、审批和贷款制度,根据产业园区工业建设特点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优先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带动形成一批有规模、有效益的产业集群。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等产业转移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动资源深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产业承接。 支持城镇化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开展融资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在城镇化重点地区设立城市建设基金、发行城投债,用于增资入股或直接投资项目,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采用多元投融资模式,广泛吸纳财政、银行、外资、证券市场等多渠道资金,引入民间资本投入到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动建设以省级为重点的省市县三级投融资主体,化解城镇化建设资金瓶颈。

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管好用好差别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拓宽政策性金融支农领域,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和水面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发展面向“三农”的信托投资机构,开发适合农村产业发展的信托投资产品,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现代农业。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力推广农户、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卫生、农业产业化、农村中小企业、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投入。积极稳妥地扩大完善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试点品种和覆盖面,逐步增加设施农业、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项目等保险种类。

(二)金融服务民生工程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十大民生工程”创新金融产品,着力满足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信贷需求,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做好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增加助学贷款,大力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对城镇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和房屋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不断扩大旅游、助学、文化的消费信贷规模。加大对就业和创业、劳动力培训、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贷款。进一步推广为农民工金融服务的“安顺模式”。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满足农村居民保障需求。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旅游安全责任险、校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提高保险对公共安全的保障水平。

(三)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工程

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单列信贷计划、单独管理、单独考核,提高利率风险定价水平,强化人员培训,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措施,优先支持区域特色明显、产业政策支持的优势行业。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积极推动无形资产质押、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创新,支持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权法律确认、价值评估、贷款担保等中介服务,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加快建立财政出资、民间资本参与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多形式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建立担保机构资本补充、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四)“引金入黔”工程

重点引进实力强的全国性、地方性银行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进驻贵州。鼓励省外银行在我省设立独立核算的信贷专营机构。引进重点投向我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渠道和产品,让离岸人民币投资省内项目。

(五)地方投融资平台工程

加快建立省级投融资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出资人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有效整合国有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加快产业、水利、旅游、园区等省级投融资公司组建工作,合理确定平台职责和投融资领域,形成功能齐全、分工明确、主业突出、运营规范的投融资体系,为重要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

着力规范现有投融资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投融资平台的规范清理,从资金的筹措手段、管理模式、运作形式、还款方式等方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的投融资体系,努力建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资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做实、做大、做强地方投融资公司。切实提高地方投融资公司融资能力、运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加快推进现有平台公司转为一般类公司。

(六)直接融资工程

巩固和扩大各类债务融资。鼓励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申报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募集资金。做好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有选择地开展不同规模、不同期限的债务融资。 积极拓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和支持能够代表我省能源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轻工、涉农和旅游等特色产业领域大型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推动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上市。到2015年,每个市(州、地)至少有一户新增上市企业,力争全省新增上市公司20户左右,全省累计实现200-300户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股权收购、债务重组、整体上市,注入上下游产业优质资产或整合同类资源延伸产业链等途径,实现全省优势资源、支柱产业的嫁接和整合,推进地区市场内部分行业的整体上市。

努力拓展新型融资。开展股权融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参与省内大型骨干企业并购重组和省内能源产业、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及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直接投资。开展信托融资。充分发挥信托公司机制灵活的优势,加强银信在项目推介、资金募集等方面的合作,建立项目与信托公司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资源开发、民生工程、中小企业等领域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发与利用。

(七)区域金融合作工程

建立与重庆、成都、昆明、南宁的金融合作机制,重点加强与重庆和南宁的互动发展,推进区域内城市商业银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跨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统一完善的区域产权交易机制;积极鼓励和支持异地贷款、银团贷款,促进区域信贷市场的发展;积极推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八)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继续深化“诚信贵州”建设,弘扬诚信意识,加强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教育和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以行业信用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建立部门联动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行政审批方面推广信用服务产品的使用;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奖惩机制;以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将信用环境建设与金融支持、财政扶持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征信系统,扩大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提升征信系统的服务水平;大力培育第三方信用评级市场,搞活信用服务市场。

(九)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工程

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在主体班中开设金融专题课程,有关高等院校要根据“十二五”金融发展要求设立相关专业,系统地大规模地开展各级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把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金融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金融意识。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到发达地区和省内金融机构挂职锻炼,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金融工具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到2015年,全省相关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全部轮训完成。

(十)金融专业人才建设工程

依托高等院校、贵州金融研究院和金融大讲堂等研究和培训平台,加大金融人才的培训力度,为我省培育高级人才队伍、高素质中层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支持金融监管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在黔设立金融研究、教育和培训机构,培养金融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建立金融业高端人才纳入省管专家管理及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拓宽优秀金融人才服务地方发展、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快懂金融、用金融领导干部的培养。建立金融人才引进机制,鼓励金融高端人才、急需人才服务我省发展。成立贵州省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在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

五、突出抓好十个重点

(一)建设区域金融中心

建设以贵阳为中心,贵阳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毕节为轴线的“一核四带多节点”为支撑,与重庆、成都、南宁、昆明等密切联系的区域金融体系。建立资源产权交易中心。依托现有产权交易所和贵阳大宗商品交易所,探索建立区域性白酒等优势资源资本化、证券化交易市场;加强与期货交易所合作,争取设立铝材、焦炭等大宗商品交割库。设立排放权交易中心。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采取项目合作的方式引进技术和设备,通过项目投资实现减排量的交易;以重点污染行业为核心,建立多种形式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机制。力争到2015年,把贵阳建成在西部有影响力的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和排放权交易中心。

(二)做特做优贵州银行

依托地方资源,大力推动贵州银行发展成“股权合理、治理完善、规划清晰、定位明确、管理有效”的新型中小商业银行,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小微企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做好毕节、安顺试验区和武陵山片区金融服务

优化毕节、安顺试验区和武陵山片区金融结构,完善金融布局,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鼓励各金融机构围绕毕节、安顺试验区和武陵山片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趋势,切实加大对试验区和武陵山片区优势资源开发、农业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建设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基地

支持国家级高新区推动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融合试点工作,努力创建国家级的综合性金融创新试验基地。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开展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性科技金融创新;完善包括债权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产权交易等在内的专业金融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代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五)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加快推进各市州地城区农信社增资扩股、增提拨备、清理不良,积极改善各项监管指标,尽快改制组建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农村商业银行。到2015年组建4家以上农村商业银行。

(六)组建省信用再担保公司

按照“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原则组建贵州信用再担保公司,为省内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提升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三农”等融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服务中心

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基金服务中心,建立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平台机制,搭建项目投融资交流平台。

(八)建立贵州省金融研究院

组建贵州省金融研究院,承担国家及省重点金融问题和金融前沿课题研究,加强区域金融研究,为推动贵州金融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举办各种形式的融资培训班,帮助企业提升资本运作技能。每年编制《中国贵州金融发展报告》。

(九)建立贵州金融网络服务平台

建设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贵州金融网络服务平台。以网络服务平台为载体,及时发布最新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动态,加强金融宣传。搜集、整理、发布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重要融资信息,搭建融资桥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动全省金融资源共享。

(十)打造项目融资储备库

从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建立项目融资储备库,搭建融资平台,为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等提供融资服务。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金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银企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监管机构要各司其职,加强督查力度,把金融业的发展速度、水平和效益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推进与金融机构总部合作

积极协调各银行总部将支持服务我省发展上升到总部战略,给予我省信贷规模最大程度倾斜,赋予在黔机构更大的审批和业务创新权限。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直接申请单列规模或其他更为灵活的融资模式。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系统内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我省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总部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三)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扶持金融业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根据金融机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支持和引导金融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及县以下增设具有信贷功能的营业机构。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对引进和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机构高级人才和金融创新人才提供包括奖励资金、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提供包括家属落户、子女入学等便利,人才被授予“贵州省特聘专家”称号的,由特助经费给予资助。每年对金融机构支持贵州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对获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向其总部机关推荐嘉奖。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和违法行为发生。

(五)优化投资环境

积极推进各地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等领域。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激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支持中小企业、三农、民生等领域的发展。推动民间资本设立VC(风险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为基础,创业投资为核心,各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创业投融资体系和机制。

(六)强化金融生态建设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与工商、税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金融秩序和侵害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成立贵州省金融业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为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建立金融生态评估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为政策实施提供良好的执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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