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实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东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事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妥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成效:

(一)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医疗机构建设全面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四院一中心”等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建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新涌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等重点工程并投入使用。市、镇两级财政投入资金进一步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三大体系”。各镇街政府大力支持一批镇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发展,新建、扩建和在建14所镇街医院,建成38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282.31万平方米。

——医疗机构总数大幅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2522所,比2005年底增长了129.5%,其中各级各类医院74所,医院延伸设置的分院22所,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站及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2426所。我市有公立医院40所,民营医院29所,其他医院5所。

——医疗服务资源显著增加。2005年至2010年,全市病床数由13293张增加至19980张,增长了50.3%;卫生人员由27128人增加到46102人,增长了69.94%;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助理)由1.26人增加到1.6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1.14人增加到1.79人;每千人口床位数由1.94张增加到2.43张。

(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评估体系,严格遵守诊疗护理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把医疗质量管理贯穿于临床诊疗的全过程,保证医疗安全。

——大力推动医疗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医学重点(特色)专科。全市有国家级医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医学特色专科1个。全市有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23所,其中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2006至2010年,卫生类科研项目获市科技进步奖100项,占全市科技进步奖总数的24%。

——不断增强医疗救治能力。大力引进和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全系统拥有市科技拔尖人才7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2443人、中级职称4209人。截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PET-CT 2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SPECT 2台、CT 52台、MRI 17台。全市医疗机构的综合医疗救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护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成功开展了器官移植、腹腔微创手术、放射介入等一系列高难度技术项目。

(三)防保和应急工作成效突出,公共卫生管理不断加强

——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显著提升。2010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152.93/10万、死亡率为0.22/10万,均低于全省207.84/10万和1.02/10万的水平;疫苗种类由7种增至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8种增至15种,麻疹病例较2005年下降了95.97%,结核病控制覆盖率达100%。人均期望寿命从2005年的76岁提高到2010年的78岁。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加强食源性疾病和职业病的监督监测,扩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范围,提升公共卫生监督水平;加大传染病监督力度,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了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积极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危害、医疗市场等专项整治,有效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控制职业中毒事件的危害。

——妇幼保健管理指标显著改善。2005年至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由17.95/10万下降到0/10万;婴儿死亡率由9.21‰下降到3.7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53.87%上升至70.80%;住院分娩率由99.58%上升至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由78.13%上升至87.06%;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由89.77%上升至97.21%。

——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卫生应急组织建设不断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和报告。强化卫生应急人员培训,完善市镇两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成功处置甲型H1N1流感、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传染病疫情。

——爱国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充分发挥了爱国卫生运动在重大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复审命名。新增14个国家卫生镇、7个省卫生镇和297个省卫生村、183个市卫生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自来水普及率全覆盖的成果得到巩固。

(四)新医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不断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全市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区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等各类人员。同时还建立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了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为配套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92.27万人,其中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接近全员参保。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88个,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不断完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就近就医的需要。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不断完善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截至2010年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25元/人/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96.9万份,健康教育162万人,0-36个月儿童保健19.7万人,孕产妇保健12.1万人,高血压管理4.1万人,糖尿病管理1.7万人,重性精神病管理1.2万人,免疫规划接种覆盖全市0-6岁儿童和重点人群(含新莞人子女),接种率达95%以上。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妥推进。推进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改革,市财政对3所试点医院编制内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进行补助。推进公立医院债务清偿改革,市财政分五年清理偿还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债务的50%。推进卫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全市47家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编制方案(草案)制定等工作。推进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二、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为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卫生事业仍然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总体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卫生资源配置尚不均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优质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区片区,而东部丘陵片、山区片、西部水乡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较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数量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村卫生站(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体制、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

(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尚不健全,预防保健能力有待提高

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够健全,镇街政府没有设置独立的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卫生投入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待完善

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经常性卫生经费投入有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与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相比有待进一步完善,基金统筹和增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创新。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加强医疗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协作和资源共享,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全面健康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权益。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卫生问题,实现全市人民病有所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强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卫生事业。

——坚持立足市情、大胆创新。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卫生事业发展模式、服务工作方式的改革创新。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重预防、可持续的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兼顾区域实际,统筹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卫生事业发展与全民医保发展相适应,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妥善处理供方和需方利益,促进医患和谐;注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相结合,促进中医、西医、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协调发展。

四、规划思路与目标

(一)规划思路

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模式和服务工作方式,加快我市医疗服务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实现卫生事业管理“六个转移”和“两个结合”。

1、“三个转变”:从外延性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从做大医院向做强医院转变;从量的扩充向质的提升转变。

2、“六个转移”:医疗观念从单纯医疗向健康促进转移;卫生资源配置的重点从大城区、大医院向基层适度转移;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心从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移;办医格局从政府单一渠道向社会多元化转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管理转移;镇街卫生行政执法从委托医疗机构向专门执法机构转移。

3、“两个结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方式实现横向合作、纵向联动相结合;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实现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满足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的卫生保健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提供全方位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预期实现卫生事业基本现代化。

(三)主要指标

1、健康指标

前瞻经济学人

2、卫生资源指标及卫生投入主要指标

前瞻经济学人

3、“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工作主要指标

前瞻经济学人

五、规划任务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各类机构职责

1、医疗服务体系

以市属医院与三级民营医院为医疗服务网顶;以镇街综合医院及相当规模专科医院、二级民营医院为医疗服务网的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医疗服务网的网底。三级医疗网内建立首诊负责和双向转诊制度,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对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医院,通过引导支持,调整布局,逐步建成片区性医疗中心,解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2、医疗服务各类机构职责

市属医院和三级民营医院要加强重点(特色)医学专科建设,积极引进人才,办成我市医疗、医学教育、科研、康复的技术指导中心,重点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发挥网络顶层作用。

镇街医院要发挥三级医疗网的纽带作用,在落实基层公立医院主要职责的基础上,要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功能,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配置,尤其是全科医师的配置,引进适宜人才,开展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连续稳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探索村卫生站改革,将我市农村卫生站逐步转型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会办的门诊部、诊所,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资源配置。

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推动老年护理、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健康体检与管理服务业的开展,满足群众的多层次需求。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和评估。

3、公共卫生体系

完善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及监督执法网络。

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形成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增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逐步建立健全涵盖食源性疾病、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人才队伍,提高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治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哨点和职业病防治信息体系,提高职业中毒预警和医疗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办、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以市新涌医院为龙头,各镇街医院设置精神卫生科(心理咨询小组),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专人负责协助开展精神卫生服务,逐步完善精神卫生网络。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在城区选址迁建市中心血站,并在现有2个捐血中心的基础上,再增加2-4个捐血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运作高效的采供血服务架构。

4、公共卫生服务各类机构职责

随着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重心下移,市级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对镇街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及监督稽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街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助辖区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卫生资源,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制度,积极探索开展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按照实际服务人口和机构职能,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以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财政补偿和医疗服务技术收费的补偿机制。建立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比较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完善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基层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到2015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及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媒体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卫生创建活动为平台,动员全民参与和有关部门配合,抓好城乡卫生整治和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2013年通过国家复审。选择有条件的镇街为试点,开展健康城区、健康镇的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巩固农村改水改厕成果,加大控烟健康宣教力度,落实控烟法规。至2015年底,累计创建国家卫生镇≥23个,省、市卫生村覆盖率≥90%。

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以消除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危险因素为重点项目,实施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妇女常见病防治、儿童保健管理、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的筛查干预等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疾病。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完善婚前保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制度,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力度。加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到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6%和98%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达90%,80%重症地中海贫血发生率在产前得到干预,孕妇艾滋病病毒、梅毒和乙肝筛查覆盖率达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乙肝病毒感染或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母婴传播干预率达90%以上,逐步提高妇女常见病检查率,减少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的发生。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1、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和督促所有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用药安全。政府办综合医院要积极调整用药结构,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制度。在“十二五”期间,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分别达到40%和25%以上;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2、提高基本药物用药水平

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安全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强化抗菌药物的合理运用,防止滥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积极推行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加强药学部门内涵建设,完善临床药师制度,发挥其在临床治疗用药中的作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建立合理用药平台。

3、加强药品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选药、采购的日常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根据国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监测。

(五)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发挥很好的基础性作用,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三个百分点。今后重点应由扩大保障面(全覆盖)转向提升质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着力加强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1、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到2015年,政府对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稳步提高各级政府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支付比例。探索基本医疗服务包的内容、范围,确定报销比例。

2、改进支付方式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病种群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基本医保分级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作协商机制。基本医保支付政策应向基层倾斜,引导居民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3、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完善结算制度,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群众结算。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基本医保基金透支,保障基金安全。

4、扩大救援范围

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健全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和实施医疗救助。

5、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补充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同时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并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

(六)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体制

明确政府办公立医院职责,把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设立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承担举办市级公立医院的职能。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及以后市财政投资新建的市属公立医院人、财、物划归医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医管中心对市属公立医院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接受市卫生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镇街公立医院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明确院长职责,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实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能力、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全成本核算和病种组群成本核算,控制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

2、科学整合全市医疗资源

优化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启动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科学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现医疗资源配置城乡结合、上下结合、急慢结合和防治结合,并确保医疗卫生用地布局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要求大型公立医院控制单体规模,改善病种结构,提升质量效益,同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镇街按照三级标准建设区域中心医院。

3、建立可持续的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

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市属公立医院由市财政承担,片区医疗中心由市镇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镇街公立医院由镇街财政承担,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公立医院的历史债务按照控制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由同级政府制定债务清理化解方案,逐年解决。公立医院不得自行贷款、集资、社会筹资进行建设和超标准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所有的筹资行为应报同级政府批准。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其体现医疗服务的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在破除“以药补医”的实施中,要通过不同渠道落实对医院的补偿,同时不能增加群众负担。

4、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对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严格执行疾病诊疗规范和病种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提高危急重症诊治水平。积极推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服务和远程会诊服务。实施医疗技术和手术分级管理,缩短住院日。认真执行患者安全目标,扎实开展医疗质量绩效考核。

5、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以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体制、科学整合片区医疗资源、建立可持续的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制订有东莞特色的改革试点方案。指导各试点医院根据本院本地区实际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评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市公立医院推广,到2015年,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是探索建立东莞市国医馆,聘请省内外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专家来莞坐诊,打造高层次、高水平的中医药品牌,推动和引领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做强市中医院,以提升医疗品质为核心,以打造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为重点,着力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力求在“十二五”期间产生品牌效应,使市中医院成为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三是加强综合医院和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中医科和中药房规范化建设。到2015年,镇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科、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四是积极推进多元办医,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2、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创建活动,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为切入点,培养新一代名医。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中医临床思维培养。积极开展中医药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救治和亚健康状态调理方面的研究,将临床疗效明显、具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专科专病专方研制开发为院内制剂。

3、大力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作

积极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作用,完善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要。

4、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弘扬“大医精诚”传统职业道德,提升中医药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专家义诊、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促进形成“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浓厚氛围。

六、重大项目和行动

(一)重大项目

1、改建市人民医院分院

选址莞城沙地塘(市人民医院旧址),以综合医院标准、传染病医院规范改建为市人民医院分院。平时主要从事一般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疫情时可腾空全部转为传染病专科医院运作。建设规模为700床位,按照总体规划、优化利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期建设。

2、组建市儿童医院

按照三级儿童医院的建设标准,建设600床位规模的儿童专科医院。一次性规划设计,首期开放300张床位。

3、建立市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

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依托,调整优化人力资源,增加必要的医疗设备,改扩建工作用房,建立市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

4、完善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

依托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服务机构,加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完善采供血体系建设

选址新建市中心血站;根据医疗资源配置状况和用血需求,在塘厦、莞城各有1个捐血中心的基础上,再选取2-4镇街设立捐血中心。

6、促进医学教育机构能力建设

以市卫生学校新校启用为契机,探索与国内外的高等医药院校合作,建设成为集医疗、护理、公共卫生、中医、康复等专业于一体的卫生高等职业学院,夯实全科医师理论培训基地。

7、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要求,完善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将卫生信息专网延伸联通至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区域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管理、药品监管、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的建设,搭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两个基础数据库,并实现与省级医药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大力推广全国统一标准的健康卡,做好社保卡与居民健康卡整合工作,力争2015年前,“诊疗一卡通”在7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应用。

8、做强做精市级医院

加强内涵建设,加强人才配备和储备,实现医疗设备配套先进、医院管理科学到位;加强专科建设,充实科研教学力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力争形成15个省级或以上重点专科;着力建设良好的学科群,支撑重点专科发展。增强教学力量,由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承办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9、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

选址松山湖高新区,以综合医院标准,兼顾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平台功能,建设规模为1000床位,按照总体规划、优化利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期建设。

(二)重大行动

1、卫生人才培养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持平,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达3-4人以上,每万人口卫生监督人员达1-1.5人以上,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达2人以上。每名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在职在岗中医药专业队伍培训率达30%。全市医师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占70%。全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护士队伍建设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三级医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医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与护士比例达到1:1至1:1.5。

工作重点:以高层次、创新型卫生人才为引领,以实用型、技术型、基层适宜卫生人才培养为重点,重视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师制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对全科医生、护士、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2、妇幼保健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5年,全市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15/10万以下,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妇幼保健网络更加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市、镇街、社区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和规范全市孕产妇急、危、重症和危重新生儿、早产/低体重儿的救治与转运网络建设。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儿医院)和市儿童医院的标准化建设;各医疗保健单位成立妇幼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妇幼保健室,配备专职妇幼工作人员不少于2-3人,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妇幼保健人员1人,负责落实各项基本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的学科、人才和服务能力建设。创建妇幼保健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妇幼保健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医疗保健机构项目执行能力,保障阻断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妇幼安康工程、生殖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疾病筛查干预等项目的正常开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3、卫生应急及医疗救援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5年,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工作重点: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救治机构建设,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指挥决策高效。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主,以三级医院和部分镇街卫生机构有资质的实验室为辅,完善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域性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地区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协调处置、联合行动、技术支援与信息互通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基本装备、药物储备库。建立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基地。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实现各有侧重、各有重点、相互调用的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加强综合医院急诊科建设,根据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和各镇街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援能力建设,保证急诊科急救技术队伍、业务用房面积、设施设备、救护车辆等符合要求。

4、健康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全市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到2015年,建立3-5个省级“行动”示范镇街,5-8个市级“行动”示范镇街,30-50个市级“行动”示范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15%,城乡居民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以上。

工作重点: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防病工作重点,实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建立全市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尤其是农村和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高危人群健康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减盐、示范食堂、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2种以上;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技术指南(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成人身体活动指南、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等)2种以上;抓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试点工程建设。

5、重大疾病防治行动

行动目标:控制重大传染病,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发病率、死亡率。

工作重点:制订我市重大疾病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市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网络体系。控制重大传染病流行,做好一、二级预防,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控,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防控策略。完善慢性病防控网络,整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打造上下联动、横向协作、优势互补的责任共同体,促进慢性病防治结合。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有效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七、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1、建立权责一致的问责机制

各级政府要从着力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在人员编制、基本建设和专项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将实施卫生发展规划列入全局性工作,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督导,将卫生发展规划工作分解列入到政府年终考核内容,实行绩效考核。

2、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对全市地域内卫生资源的规划、准入、审批、调整、监督、评价等进行统一行业管理。树立和维护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权威性。

3、加强目标指标考核

把卫生工作指标的达标和实施情况,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内容进行考核,推动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努力。

(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突出重点,逐步推进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流程图表,按照计划、执行、监督、改进的滚动管理方式,实现持续改进。

(四)加强宣传,抓好培训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关爱患者的良好风气。大力宣传、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社会基础,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实施本规划的政策水平,确保规划顺利执行,如期实现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的目标。

(五)健全制度,严格执法

切实加强医药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卫生事业的能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卫生信息公开,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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