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带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为深入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和全省的节能“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十二五”,即2011年-2015年。

规划分五个部分:“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公共机构节能现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

一、“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编制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与全民动员相结合,法制建设与机制规范相结合,政府推动与项目参与相结合,重点示范与全面推广相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之风气。坚持依法节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标准、制度,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以政府推动为手段,带动一批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项目的建设。做好新能源的示范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逐步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良性发展模式。同时,要遵循市场机制调节,以政策引导推动,引导公共机构自觉节能,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状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10月1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能耗计量统计扎实开展,节能措施逐步落实,宣传培训广泛深入,监督检查得到加强。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08年以来,全省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夯实机构建设,建立并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节能管理体制以及联络员和协作组制度,在全省初步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省管局设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前,全省有6个市和27个县(市、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其他地方实行了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相关部门参加的节能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了节能工作有专门机构管、有专门人员抓,为有效监督和管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完善政策法规,推进依法节能。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节能制度措施,以强化管理为抓手,完善制度标准,建立健全节能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节能管理具体办法,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节能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节能考核评价、能耗管理、能耗统计、公务用车管理等节能工作制度,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油、用气以及办公用品管理,以及全省统一的能耗原始台账和能耗分析报告模板,为构建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规划编制、能耗统计、绩效考核、用能管理、监督检查等做出了全面规定。

3.规范能耗统计,夯实基础工作。2009年,省管局联合省统计局制定了《山西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并列入到山西省地方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确立了能耗统计半年报、年报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掌握了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完成了“十一五”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并汇总上报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能源审计和检查整改,组织召开了省直机关及各市、县能耗统计人员培训,各地、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并及时督促相关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全省公共机构2005年以来年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专项统计工作顺利完成,初步建立了科学、完整、统一的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基本摸清了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状况。

4.推进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积极组织实施既有建筑和重点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千方百计降低办公建筑能耗,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加快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项目建设,确立了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同时,各地、各部门也积极落实资金,扎实开展了公共机构办公楼的空调、采暖等重点能耗系统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08年以来,累计完成高效照明产品推广200万套,实施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3万平方米。各地也针对性的开展了照明、电梯锅炉等单项改造工作。

5.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策引导。08年以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主题鲜明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促进《条例》宣传进入每个公共机构。经统计,全省累计出动宣传车辆580台,沿街设置咨询台1600个,摆放节能宣传展板6500块,悬挂宣传横幅8700条,发放传单186500份。活动期间,省级各大新闻媒体和各地新闻媒体进行不间断地、连续性地宣传报道,真正做到了“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内容,网络上有登载”。整个宣传周期间,全省宣传活动范围广、内容多、形式新,社会反响很大,起到了强有力的宣传效果及示范和导向作用。同时,通过编辑印发《公共机构节能简报》,宣传介绍各地、各部门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经验。通过培训教育,加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素质素养,经统计,全省累计培训达6000人次。

6.加强监督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各地、各部门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及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从09年开始,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到省人民政府对各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2009年10月—11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对各市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10年5月—6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省直工委、发改、经信、住建、统计开展了全省公共机构200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考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全面分析及相关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仍然存在能源资源消耗指标高、终端用能设备总体能效水平低、节能节水和节支潜力大、公共机构情况复杂和节能管理难度大等系列问题。从总体上看,由于全省公共机构的总体建筑面积、用能人数、尤其是用能设备的快速增长,用能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增长幅度逐年放缓。这也表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是,公共机构用能总量大,以煤炭、石油等为主的能源消费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新技术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且,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共机构用能总量仍会进一步增加。

一是节能管理体制、制度有待健全。我省公共机构部分单位还没有设置专门的节能管理岗位和专职人员;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尚未确定;节能审计工作尚未开展;能耗统计制度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公共机构建筑的节能、节电、节油等具体措施不够健全,节能监管薄弱,缺乏有效节能考核制度,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能管理工作还未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体系,市县节能管理机构落后,长效机制尚未建设。

二是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节能意识有待加强。许多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对开展节能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尚未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对浪费能源现象视而不见,有的单位存在着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办公建筑贪大求全,盲目追求超豪华,车辆配置超标准、超编制,缺乏节约能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节能保障措施不足。公共机构的节电、节水、节油等具体措施不够健全,用能设备能效较低,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如高效节能灯的使用量占照明灯具总数量的比例偏低,空调、电梯等大型用电设备普遍未采用节能技术;办公设备管理粗放,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购置、使用,没有满足节能、高效的要求;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较高等现象。

四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各级财政尚未针对公共机构设立专项资金,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且不稳定,这在地方政府尤为突出,导致公共机构节能能力建设滞后,节能改造推进比较缓慢,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政策也亟待完善。

(三)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现状

按照2010年的能耗统计数据:全省共2万多公共机构,水消耗总量10771万吨,人均水消耗量55.6吨,单位建筑面积水消耗量2.05吨/平方米;用电消耗总量110346万千瓦时,人均电消耗量569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电消耗量21.03千瓦时/平方米;油消耗总量16734万升,单车油消耗量2666.9升。全省公共机构人均消耗能源0.803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028吨标准煤。

三、“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

(一)宏观节能量目标

到2015年,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指标是: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同时,要实现人均节水15%以上,公务用车油耗降低20%以上,办公用品耗费降低10%以上。

(二)宏观管理目标

到2015年,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监测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形成统一管理、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通过宣传培训、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推行低成本甚至无成本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能源和新产品,全面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设施、设备能效,打造一批公共机构节能标准示范工程。

四、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和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推动行为节能

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要率先垂范、积极作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为抓手,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的节能氛围,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让大家实践节能、支持节能,实现行为节能。所有公共机构包含的人员(也就是行为者)要积极落实行为节能,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期培训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培训内容,通过采用“集中统一培训”、组织节能技术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分层次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在学校增设节能国情课,从小培养学生们的节能意识。

2.建筑物及用能系统节能

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LED灯、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造,逐步实行按热量收费;推动建立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同时,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用气、用煤、用水、用热等系统进行针对性改造。

3、办公设备和附属设施

加快淘汰办公高耗能设备,推进“无纸化”办公。对数据中心、食堂等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PS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和食堂节水设备改造。

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加大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试点示范,到“十二五”末实现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达到2%以上。加大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5、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以降低建筑整体综合能耗为目标,全面提高建筑各子系统能源利用效率。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促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要确定100个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

(二)重点工程

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

国家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等系统是公共机构中用能较多的领域,具有单位数量和用能人数多、建筑面积和节能潜力大、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在这些领域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公共机构整体能耗水平,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体制机制、激励政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进步,而且可以更好地带动和引领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50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积极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财政激励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典型。到2015年,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

2、绿色照明工程

照明系统用电约占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10%,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率约50%,用高效节能荧光灯替代普通荧光灯可节电30—40%,用电子镇流器替代传统电感镇流器可节电20—30%,用LED替代普通荧光灯可节电50%。“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极管(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10%以上,废旧光源回收率100%。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

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是缓解能源紧缺的最有效途径。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往往从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开始,而目前我国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很低,急需快速提高。适用于公共机构应用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太阳能热水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等。“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采暖、发电项目300个,推广地源热泵项目30个,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进行澡堂改造、生活用水、制冷采热项目100个。

4、绿色数据中心工程

数据中心主要由IT设备系统、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和照明系统等四部分组成,具有用电设备密集、用能时间长、能源消耗高和安全要求强等特点。据统计,公共机构的大型数据中心用电量约占其用电总量的35-55%,用电效率比国外低15-25%,节能潜力很大。“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全省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的节能,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在全省公共机构建立50个绿色数据中心,实现能耗水平比2010年降低30%以上。

5、燃气灶具改造工程

全省公共机构食堂每年消耗天然气和人工煤气约5000万立方米,而节能型灶具的使用比率不到10%。节能型灶具与传统型灶具相比,通过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热量散失,能够节省燃气25%以上。用节能型灶具替代传统型灶具,不仅简便易行,而且节能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实现节能型灶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年节约天然气和煤气约750万立方米。

6、节水建设工程

水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10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浇灌方式。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到2015年建设中水回收回用设施规模达1万立方米/天,雨水收集设施规模50个。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高校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用水计量表,实行用水收费。开展水平衡测试,全省公共机构到2015年全部完成水平衡测试。

7、节能绿色采购工程

深入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对应用范围、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鼓励采用国产自主产权、技术先进的节能产品,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不能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节能产品。

8、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

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重要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有效手段。“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十二五”达到50%以上,在全省选择部分地区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500辆。

9、供热计量工程

供热计量是推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促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有效降低采暖消耗的重要手段。《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有关统计结果表明,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年单位面积采暖节能潜力约20—30%。“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机构供热计量改造面积1000万平米,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同时稳步推进热源、管网和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

10、零待机能耗计划

随着办公自动化的逐渐普及,公共机构的办公设备不断增加,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的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约占总用电量的1%左右。“十二五”期间,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能够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年可节约用电约5000万度。

11、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设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到“十二五”末,实现再生纸使用率达到20%以上,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餐厨垃圾生物处理率达到5%以上,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10%以上,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

12、燃煤锅炉改造工程

煤炭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结构中占很大的比例,推进节煤工作对于降低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水平,优化消耗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对于我省公共机构采用燃煤锅炉实施供暖、生活热水的要重点进行改造,推广使用添加剂,优化燃烧方式,采用余热回收、脱硫等措施,真正做到节能减排。

“十二五”公共机构重点工程主要指标

前瞻经济学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组织协调。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级政府要健全地方特别是区县一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完善本级公共机构协作工作机制和节能联络员制度,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的渠道。各级发展改革、经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水利(水务)、统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山西省机关事务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注重公共机构节能与宏观政策的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节约型政府战略的协调与推进,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及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强化政策导向。完善相关评价考核机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惩罚政策,调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评价。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能源消耗基准线,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制定用能计量标准、节约型公共机构评定标准。

(三)强化用能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

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规范计量器具配备。改进公共机构能耗数据采集、传输、加工等处理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平台的普及使用,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并实现与全国的能耗统计平台的接轨。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可靠。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对节能降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建立统计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建立技术服务支撑,加快节能新技术示范和推广。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重点支持政策,分步组织实施。根据公共机构的用能特点,建立科学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荐名录,积极支持自主产权、本省自主品牌、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对示范性实用性强、效果佳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在节能重点工程中优先示范应用,带动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信息技术与传统节能技术融合,推广适用的节能解决方案。深化节能采购制度,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中的比重,从源头抑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本地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化考核项目,严格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措施。要通过能耗状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示、能源审计等方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通过开展表彰奖励,推进节能执法。要切实将依法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把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真正推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建立多渠道节能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规模,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资金支持,适当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建立起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持续深入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支持。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留成激励措施,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扶持带动一批专门为公共机构服务的节能服务机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规范和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量交易活动,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活力。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