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领域“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上海按照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以集聚、用好国际化金融人才为突破口,以培养造就高水平金融企业经营理人才、高层次金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金融技能人才为重点,努力推进上海金融人才高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金融人才队伍显著扩大,金融人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金融人才市场化配置逐步增强,金融人才服务政策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门类较全的金融人才队伍。目前,上海金融业从业人员达到23万,分布于各类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和服务部门,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态。目前,上海金融系统共有留学归国人员3000多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2000多名。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流动自由”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建设上海国际人才高地的战略目标,要求按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求,制定和实施国际金融人才开发计划,这为做好新时期上海金融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时期。未来五年,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和金融改革的继续深化,上海将为广大金融人才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将为吸引和集聚优秀金融人才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上海金融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金融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是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领军人才等关键金融人才紧缺,能够掌握新业务的新型金融人才比较匮乏;国际化金融人才不足,尤其是金融人才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环境的开放度、人才服务模式与金融人才的多样化需求还不相适应,金融人才发展的综合环境有待优化等等。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运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点谋划和推动人才工作,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上海金融人才发展新局面,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部署,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金融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以服务金融改革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金融人才国际竞争力为主线,以创新金融人才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大力实施国际金融人才开发计划,造就一支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匹配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国际化。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高端引领与整体开发并进,以《上海市金融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为导向,重点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培养一批引领国际竞争的海内外金融领军人才。进一步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加强金融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本土金融人才教育培养的国际化程度,提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水平,增强金融人才国际竞争力。

2、坚持金融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金融机构用人主体作用,利用好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重点提高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推动金融专业人才市场建设,引导金融专业人才中介机构发展,促进各类金融人才合理流动。

3、坚持金融人才服务的社会化。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协同作用,有效统筹各类资源,针对金融人才特点和需求,积极推进金融人才政策创新和服务创新,使服务领域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手段现代化,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金融人才的需求,解决金融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营造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人才发展环境,努力使上海成为海内外优秀金融人才最向往的金融中心城市之一。

4、坚持金融人才管理的科学化。以改革为动力,加强金融人才管理制度创新,按照分层分类的管理思路,完善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人才开发管理机制,逐步形成能够促进各类人才成长、激发人才活力、发挥人才作用、科学评价人才绩效的金融人才管理制度,让各方面优秀金融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实现金融人才价值的最大化。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上海金融领域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形成符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求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流动自由”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逐步建成开放度高、融合度高、集聚度高、贡献度高的国际金融人才高地。主要预期目标为:

1、金融人才总量显著增长。至2015年,全市金融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左右。重点培养集聚一支精通专业、善于管理、熟悉法律、严控风险,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开拓创新能力,通晓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熟悉金融机构运作、管理,引领行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不断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金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集聚一支精通业务、谙熟专业、遵守法规、勇于创新,具有研究分析、实践运用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把握特定领域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特征和业务运作规律,不断追求和实现业务开拓和创新,推动和引领所在领域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高层次金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支热爱专业、精通技术、乐于奉献、勤于实践,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高素质金融技能人才队伍。

2、金融人才结构更趋合理。金融人才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层级结构、分布结构与金融产业结构的融合度进一步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等领域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明显增加,新兴金融领域的人才比例逐步提高,国际化高端人才明显增加。至2015年,列入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等计划的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达100名;列入本市和金融领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金融领军人才达200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达到70%,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达到15%;持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证的人才数量达到1.5万人(其中CFA证书拥有人数突破3000人,CFP证书拥有人数突破5000人),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5%左右。同时,提高金融人才持有国内高端金融职业资格证书的普及率。

3、金融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升。金融人才在开发产品、创新业务等方面的贡献度明显提高,至2015年,人均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人民币/人。

4、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金融人才事业发展空间显著扩大,人才管理机制更加灵活,人才市场化配置水平明显提高,人才专业化服务能力继续增强,医疗服务水平、子女教育条件、生活文化设施等明显改善,参与国内外合作、学习交流机会、信息文化交流平台等明显增加,金融人才税收、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政策更加完善,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更加优化。

表一 “十二五”时期上海金融领域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单位属性2015年

人才集聚度人才总量万人预期性32

列入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等计划的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数量人预期性100

列入本市和金融领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金融领军人才数量人预期性200

人才能力素质拥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如CFA、CFP、FRM、ACCA等)证书的人数万人预期性1.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预期性7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预期性15

人才使用效能人均金融业增加值万元人民币/人预期性120

二、主要任务

(一)集聚海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提高金融人才国际竞争力

抓住实施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的契机,继续依托“万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雏鹰归巢计划”等海外人才引进和资助计划,实施海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引进计划。在继续做好国内金融人才集聚基础上,以海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引进、使用、服务为重点,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人才引进长效机制,提高引进人才使用效能,使引进人才为推动上海金融改革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1、建立引进海外金融人才长效机制。继续丰富海外招聘手段,综合运用政府组团招聘、网络招聘、市场招聘、定向猎取等方法,构建多形式、常态化的海外金融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优秀的海外金融人才来上海工作。充分发挥海外联谊组织的作用,落实与全美华人金融协会、加中金融协会等海外华人金融社团组织的合作协议,加强海外金融人才引进的国际合作。建立海外金融人才信息库,及时掌握海外优秀金融人才流动的信息。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的政策宣传。

2、鼓励企业用好用活海外引进的金融人才。鼓励和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探索建立适合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特点的使用、培养、管理、考核和激励等机制。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要,聘任海外引进人才担任高级管理岗位或关键业务岗位,为海外引进人才搭建工作平台,提供业务开展所需要的资源,配备专业化的工作团队等,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专业性强、熟悉国际规则等优势,达到“引进一个人才,创新一项业务,提升一个团队”的效果。鼓励企业努力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和价值创造环境,增强海外引进人才的归属感。

3、完善海外引进金融人才服务措施。建立海外引进人才回访、跟踪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引进人才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需求,做好引进人才的后续服务工作。积极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申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并协助落实“千人计划”的各项配套政策。通过建立学习交流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国情教育培训和各类专业培训等多种途径,帮助引进人才尽快熟悉适应国内环境。加强建设适合引进人才习惯、具有海派文化特色的休闲文化生活设施。对引进人才实施“点对点”服务,重点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父母养老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金融人才教育培养,提升金融人才队伍能力素质

遵循金融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能力为重点,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实施人才分类培训,提高金融人才教育培养质量,优化金融人才队伍结构,实现金融人才资源的持续开发。

1、健全金融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引导和教育培养资源的整合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以院校、市场培训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内部培训部门为主体的金融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发挥院校在金融人才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深化金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进课程体系设置和课堂教学方式,使金融人才培养更好地符合金融市场的需求。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扶持本市高校建设一批金融学重点学科和一批金融本科教学基地,提高高校金融学科科研质量和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市场培训机构专业性强、培训课程多样和培训方式灵活的优势,着重在资格认证(如CFA、CFP、FRM、ACCA等)培训、行业人才高端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采取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岗位交流、挂职锻炼、导师辅导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素质。

2、加强金融教育资源整合和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上海金融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依托培训基地的学科专业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培训项目品牌效应,引导培训基地的教育培训项目与金融机构人才培训需求实现对接。发挥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等作用,开展金融人才教育培养和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作用,推进开展金融领域产学研合作。协调支持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培训师资、培训课程、培训场地等方面教育培训资源的合作,充分发挥大机构、大企业的核心作用,以及具有专长的各类金融专业机构的作用,构建不同行业的企业人才培训战略联盟,为中小型金融机构人才培训提供菜单式的培训服务。鼓励搭建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间的交流学习平台,以平台为依托聘请知名学者以及业内专家讲课、传授经验。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市有关部门、区县之间在金融人才培训项目上的合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金融人才教育培养整体合力。

3、提高金融人才教育培养的国际化程度。继续引导和鼓励高校引进国外优质金融教育资源,借鉴或引进先进的师资、课程和教育理念,引进国际高水平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推进上海纽约大学建设,提高国内高端金融人才教育培养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竞争的国际化人才。依托知名国际金融企业、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打造一批与国际前沿接轨、具有较高培训能级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开发外向型培训项目,积极推动与纽约、伦敦、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之间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间的人才培训和交流,有计划地选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金融人才前往学习深造。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与国外知名金融机构在资本运作、经营管理、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机遇中,加强人才培养,积极选送员工赴国外知名金融机构,学习借鉴国外金融业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能力认证项目,探索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专业人才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支持和鼓励金融人才参加国内外高层次金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4、实施金融人才分类培训。加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才能力素质培训,鼓励金融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参加国内外重点高校EMBA学位、专题课程培训、海外进修、实践锻炼等方式,掌握国际先进金融管理理念,提升驾驭市场和管理现代金融企业的能力、引领行业参与国际金融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加强金融专业技术人才素质能力培训,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参与项目合作、外向型项目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方式,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与国际接轨,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加强新型金融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培训,通过组织开业前普及培训、分类专业培训等方式,提高新型金融行业人才专业经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加强金融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岗位培训、短期轮训,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员工参加各类金融职业技能项目鉴定考试等方式,提高职业素质、服务意识和职业技能。加强党政机关金融管理人才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项目,运用轮岗、交流、挂职、实习锻炼等多种方式,提高宏观思维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储备。

(三)创新金融人才管理方式,激发金融人才队伍整体活力和创造力

以深化市属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坚持以用为本,加大金融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建立科学的人才选任机制,健全人才激励约束制度,提高人才市场化配置水平,激发金融人才队伍整体活力和动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创新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继续深化市属金融企业人事制度市场化改革,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健全经营管理层成员由董事会聘任、管理、考核、奖惩的机制。加强董监事会建设,完善董监事选聘,发挥董监事作用。继续推行经营层竞争性选聘、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成为金融企业人才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实现企业经营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强竞争性选拔党政干部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同意上海市金融办开展公务员职位聘任试点的要求,精心组织,稳慎推进。

2、促进各类金融人才合理流动。通过加强金融专业人才市场建设,鼓励发展金融人才中介机构,积极引入国际知名金融人才服务机构落户上海,定期举办金融高级人才招聘会等措施,逐步形成集校园招聘、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公开选拔、定向猎取等方式为一体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金融人才市场配置体系,实现各类金融人才多渠道流动。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人员交流通道,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等方式的人才交流。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监管制度,加强金融人才专业市场管理,实现金融人才流动规范有序。

3、完善金融人才激励约束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以业绩考核为重点的金融人才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互为补充、激励与约束紧密结合、收入与业绩合理挂钩、能科学体现人才价值和贡献的薪酬分配体系。围绕任期制,健全市属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激励、政府荣誉激励等方式相结合的激励体系。鼓励企业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办法。根据人才发展需求逐步建立薪酬、职业发展、培训机会等多要素构成的激励机制。加强金融人才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诚信守约教育,建立金融人才职业信誉档案。

(四)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人才创新创业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集聚优势资源,着力优化金融人才事业发展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生活文化环境等,为金融人才创造丰富的生存和发展资源,赋予各类金融人才开放、广阔的发展空间,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拓宽金融人才事业发展空间。大力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积极拓展新的金融市场形态,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性总部以及运行机构总部等落户,开发和提供各种金融专业岗位,为广大金融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事业发展舞台。积极帮助支持金融人才创业,适当降低由行业人才牵头创业的新型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加大对人才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2、完善金融人才政策环境。充分用好国家和本市鼓励产业发展、人才发展的政策,制定金融人才引进、培养以及人才创业扶持等配套政策。在户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办理、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加强对金融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深入落实《上海市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显著贡献的金融人才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金融创新奖励。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税收制度。鼓励区县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为金融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加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上海金融人才网”建设,探索实现与金融机构网络资源互联互通,努力构建一个金融信息网络集成系统,使之成为政府、企业、社会共享互动的金融人才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发挥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上海金融青年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等作用,为金融人才提供服务。积极组织举办沙龙、联谊会、高级专家论坛、专题讲座等活动,为金融企业家、金融高级专家、青年金融人才等搭建知识、信息交流服务平台。

4、优化金融人才生活文化环境。推进金融人才公寓的建设,缓解部分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强陆家嘴——外滩等重要金融集聚区人才生活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金融集聚区的生活文化服务功能。发挥上海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满足人才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强上海促进金融业发展、集聚金融人才的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宣传优秀金融人才和创新团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设优良的金融企业文化,弘扬规范、诚信、创新的行业风气,营造开放、宽松、宽容的组织环境,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人才发展重大计划

(一)实施海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引进计划

以落实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为抓手,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引进计划。“十二五”期间,力争列入“千人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等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达100名。根据在沪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等的实际需求,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网络招聘、政府组团招聘、市场招聘、定向猎取等手段,引进和用好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吸引一批曾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担任过中高级及以上职务,在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

(二)实施金融领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围绕建设一支金融领军人才队伍,引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实施上海金融领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十二五”期间,每年举行一次“金融领域领军人才遴选活动”,重点遴选在沪各类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中在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引领作用显著、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金融人才列入培养计划,在此基础上推荐参与“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评选,力争培育塑造金融领军人才200名。研究制订上海金融领域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设计配套培养服务项目,建立考核评估管理制度,加强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先进事迹和成果的舆论宣传,激发人才脱颖而出。

(三)实施金融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

围绕“十二五”期间金融产品和业务开发创新、新型金融业发展等需求,实施金融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以《上海市金融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为导向,集聚、储备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创新能力、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通过采取海外引进、高校培养、社会培训机构培训、校企合作等方式,重点开发培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研究人才、私人理财和财富管理高级顾问、投资银行核心部门人才、金融衍生品研发、定价及风险控制专家、优秀基金经理、保险精算师、再保险经纪人、航运金融人才、融资担保业务人才、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专才,以及熟悉国际、国内金融法规的合规、风控、审计人才等紧缺人才。对经评估列入上海金融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给予相应的政策服务。

(四)实施金融专业水平认证体系建设计划

着眼于提升金融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化水平,为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提供用人参考标准,降低金融机构选人用人成本,实施金融专业水平认证体系建设计划。开发“金融理财师(高级)”等专业水平认证项目。指导社会中介机构等研究制定覆盖全行业的通用岗位的金融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标准体系,组织开展相应的资格认证考试,逐步建立国内金融业普遍认可的金融业专业技术人才通用标准和资格认证。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的契机,探索在浦东设立国际知名职业资质项目协会在华分会,引进国际知名金融职业资格培训项目,推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资格认证项目。

(五)实施金融员工职业技能项目开发计划

着眼于提高金融技能人才的能力素质,提高金融窗口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实施金融员工职业技能项目开发计划。根据各行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完善优化银行柜员、保险理赔员、呼叫服务员等鉴定项目基础上,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技能标准,研究开发新的金融职业技能项目,加大金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六)实施公务员培养锻炼计划

着眼于建设一支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公务员队伍,实施公务员培养锻炼计划。“十二五”期间,结合干部成长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培养锻炼工作机制。启动“青年干部基层培养锻炼计划”,有计划、分批次地安排党委、政府金融部门优秀青年干部,尤其是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青年干部到金融机构、区县经济金融部门等锻炼。建立市、区县金融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挂职机制。建立机关、金融机构之间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机制。综合运用组织调训、外向型培训、自主选学等各类资源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七)实施上海金融人才数据库建设计划

着眼于为政府加强金融人才宏观规划、优化金融人才布局、引导金融人才合理流动等提供决策依据,实施上海金融人才数据库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依托知名研究机构等研究设计具有国际特征、体现上海特点的金融人才统计指标体系,由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完善金融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建设一个覆盖全行业的金融人才数据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在统计的基础上,定期编制发布“上海金融人才发展报告”,对金融人才总量、结构、供需情况、引进状况等进行全面、动态的分析,为政府决策、高校培养、企业用人、人才流动等提供指引。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推动金融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按照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和上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总体要求,确立上海金融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抓好总体规划、重大政策、重大计划制定,统筹协调市区及各方资源整合等重要工作。市金融工作党委负责协调、推进金融人才发展重大工作,落实重大政策实施、重大计划组织、重点人才培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金融人才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各金融机构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人才发展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投入保障。树立人才投资优先理念,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渠道的上海金融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规划实施所需配套资金,确保上海金融人才引进、教育培养、认证体系建设、职业技能项目开发、人才数据库建设以及金融专业人才市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专项投入。鼓励各区县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加大金融人才发展投入。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经营增长情况、行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增加人才开发投入。

(三)制度保障。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有关人才工作的权重,重点考核人才经费投入情况、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情况、扶持人才创业发展情况、使用和服务人才情况、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情况等。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建立企业引进海外金融人才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人才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大口党委与区县、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市场中介、行业协会以及海外相关机构之间的人才工作协作机制。建立金融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制度、金融人才发展专家咨询制度、重大课题研究决策机制。建立金融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制度,形成动态调整和有效落实机制,确保规划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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