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经过30年的较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深化对外开放、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新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期。为保障行业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实现行业的转型发展和新跨越,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关怀下,在各级协会组织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始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争优创先活动,不断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人才培养,广泛推进深港两地注册会计师全面合作,努力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五年来,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业务规模、制度建设、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行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行业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修订,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了跨部门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大监管”的模式,形成了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委员会、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工作制度。尤其是,我市建立了行业监督委员会制度,制定了行业自律惩戒制度,真正实现了行业的自律管理。
行业监管措施不断创新。率先推行新注册会计师入会诚信宣誓制度,推动全体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深圳注册会计师诚信公约》,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信息公开制度,行业诚信建设成效明显;以“注册”为枢纽,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全国首家创新采取实质性审查程序,严把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入门关”,强化了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保障;全国首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电子报备系统,坚持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评审和专业指导工作,形成了行业自律管理和专业服务的常态化机制。
会计市场规模显著扩大。首先,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开立为我市会计市场拓展了更大的空间,我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培育了大量的证券审计业务以及相关的前置性咨询业务。其次,市注协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向注册会计师开放市场,其中,工商代理登记业务首次对深圳会计市场开放,深圳海关在全国首次试点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海关稽查和核查,深圳科技局在全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财政等部门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招标力度不断加强。五年来,我市行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行业规模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263家,较2005年增长21%;注册会计师2695人,较2005年增长21 %;全行业业务收入为 16亿元,较2005年增长166%.
(二)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务所规模较小,整体竞争力较弱。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较多,但主要是中小事务所,业务规模偏小,并且业务结构同质化严重,进而产生了低价竞争加剧和执业环境恶化的矛盾。尤其是,我市大中型事务所出现了“分所化”趋势,本土事务所的品牌建设急需推进,做强做大战略任重道远。
高端人才匮乏,行业发展后劲不足。我市面临着中青年骨干人才加速流失的严重考验,国际化、复合型、管理型等高端人才严重匮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行业的规模化、创新型发展。因此,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加强,人才培养战略必需尽快推进。
二、“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机遇
未来五年,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新的重要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作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部署,这必将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发展机遇。同时,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深圳有着无可比拟的地域优势和政治优势。“十二五”时期,深圳经济特区将扩大到全市,中央已批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深圳具备快速发展的经济优势和先行先试的政治基础。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描绘了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政策环境。展望未来五年,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需求更大、创新平台更高、发展空间更广。
三、“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以行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十二五”期间,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将以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和信息化战略为重点,以强化诚信道德建设和健全行业管理机制为推动力,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行业执业环境,大力提高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实现行业的转型发展与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现行业跨越发展与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有关加快会计行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将行业发展战略的实施与我市创新发展模式的变革,以及加强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服务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服务。
坚持总量增长与优化服务结构相结合。总量和结构反映行业服务的质与量。在保持行业人才和业务总量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拓展非审计业务,着力拓展高端服务,提高服务附加值,不断优化服务品种结构,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
坚持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大中小型事务所构成行业发展的整体。推动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成为行业发展的龙头骨干力量,引导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夯实行业发展的基础。规范、有序发展不同规模的事务所,优化行业规模结构和业务结构。
坚持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创新服务、技术和体制是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积极拓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领域、新模式和新供给,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普及,加快构建有效控制执业风险责任的组织体制,全面提升行业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
坚持自主创业、市场机制调整与行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动员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大从业人员自主开发与注册会计师业务相关的新型业务领域,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兴力量。利用好市场供需机制配置行业资源的手段,依托市政府政策支持导向作用,不断改善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发展战略举措,加快实现行业专业服务产业化升级,创建自主品牌,提升行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坚持业务发展、诚信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始终把行业党建作为行业科学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把公正诚信作为行业发展的核心价值和业务工作优劣的衡量准绳,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和诚信建设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业务发展和诚信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明显提升。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机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明显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专业品牌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2.行业总收入翻一番。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大幅提升非审计业务比重的基础上,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水平保持在15%左右,其中审计业务收入增长保持在10%以上,非审计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实现全行业业务收入翻一番。
3.行业发展结构明显优化。推动行业发展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结构相适应,着力实现行业发展的业务品种结构、大中小事务所结构、人才结构、国内国际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4.人才培养满足行业转型发展和新跨越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战略,按照结构优化、专业精湛、道德良好的要求,在行业人才建设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注册会计师达到3000人,与此同时,在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水平和效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20名领军人才、100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30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
5.行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协会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会员信息及人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事务所业务报告备案系统并探索信息查询机制的建立,推动大型事务所全面运用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用功能完善的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鼓励并支持中小事务所根据自身条件开发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
6. 事务所做强做大取得重大进展。深化本土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着力培育2家左右深圳本土事务所成为全国百强事务所、1家深圳本土所成为全国前20强的大型事务所,并具备执行H股审计资格;大力推进总部基地战略,重点支持组建5家左右以深圳为南方区域总部的事务所分所。
7.事务所做精做专取得实质性突破。实质性地推进事务所做精做专战略,培育组建5家左右中小型特色事务所,使其转型成为在企业内控建设、管理咨询、财务调查、代理记账、公司秘书服务、财务总监外包等非传统审计领域的专业品牌服务机构。
8.进一步深化深港合作及走出去战略。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事务所的业务合作形式与工作互信机制,力争我市10家左右的事务所在香港与当地事务所成立股份制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10家左右的事务所在深圳与香港事务所组建合作机构或联署办公。
9.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引导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普通合伙转制,形成和合文化基础上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以事务所为主体、跨专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模式。
四、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具体措施
(一)深入推进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鼓励兼并重组,推动强强联合。鼓励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事务所采用合并重组等形式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大型事务所。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推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事务所重组联合;推动职业理念趋同、服务特色相似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或战略联盟;支持事务所与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各种联合或合作,提高承接综合性专业服务的能力。
鼓励创新发展,支持品牌建设。推动指导中小型事务所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开拓行业新业务领域。研究各项配套政策,引导事务所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培育新一批的特色品牌事务所,支持事务所建设自主品牌的各项工作,提升我市本土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
(二)深化深港合作,加快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步伐
深化深港两地事务所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深港两地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鼓励两地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互派工作人员、互设办事机构或联署办公等。争取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支持,在“深圳前海深港服务区”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事务所的新型合作机制。
扶持具备条件的事务所“走出去”。 鼓励大中型事务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国际化执业网络,探索通过新设、收购、合并、合作、协议等方式,组建中外股份公司或中外合作事务所,支持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业务部、代表处、成员所或联系所等执业机构,提升全球化服务能力。
(三)全方位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推动落实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计,丰富审计鉴证服务供给。持续拓展和做强做精核心业务,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服务。推动落实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计。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
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节能减排、破产管理、司法会计、投资绩效评价、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领域鉴证业务。
开展“走出去企业”和“企业走出去”延伸审计服务。为在香港等资本市场上市的内地企业、国际资本市场中心创建后境外企业来华上市实施审计服务。
积极开发非审计业务领域。发挥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资本运营全程鉴证的优势,拓展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业资源规划(ERP)管理系统流程设计、企业整体税负评价、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咨询等咨询服务。
引导中小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地址服务、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四)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建设
1.积极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制定我市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积极探索培养和引进行业领军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和新型业务人才的长效机制;继续贯彻我市“分层次、分类别”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改进专业培训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务实性;鼓励注册会计师参加各种专业课程班和执业资格考试,推动事务所人才培养的“自动”机制;积极借助中注协的高端人才培养途径,推动事务所培养行业高端管理人才、新型业务人才和特殊需求专门人才。
积极推动行业人才引进配套机制。完善我市“会员信息及人才数据库”,拓宽事务所引进专门人才的信息渠道和交流平台;积极推动将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纳入深圳市高端人才库,设立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基金;进一步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解决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事政策和安居房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注册会计师人才的后顾之忧。
2.建立执业准入胜任能力评价制度
建立行业执业准入胜任评价制度。制定注册会计师职业胜任能力评价制度,建立同行评价机制,保障注册会计师注册、合伙人晋升阶段胜任能力评价的有效性。
指导事务所开展专业队伍胜任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事务所科学评价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事务所入门注册会计师督导员制度、专业晋级和合伙人晋升内部评价制度。
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加入行业。依托协会的会员信息和人才数据库和事务所的人才管理机制,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行业,优化事务所的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力量。
(五)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
依托中注协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探索我市行业管理信息化体系,推动事务所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探索事务所、协会和行业信息使用者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系统。
协会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会员信息及人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事务所业务报告备案系统并探索信息查询机制的建立,推动大型事务所全面运用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用功能完善的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鼓励并支持中小事务所根据自身条件开发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
1.指导事务所完成合伙制改革
指导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和普通合伙体制转变。运用合伙制的责任机制,加强质量风险控制,培育审慎负责、平等互信、“和合”担当的合伙文化。
2.指导事务所建立一体化运行机制
完善事务所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指导事务所实质性构建跨地区发展的人事、财务、业务、市场、信息等一体化管理。加强对中小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指导。
依托中注协“综合指标导引、分类自我评价、纵横定位定向、分级核实公开、管理持续优化”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动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内部机制的加强。
3.建立行业风险控制预警评估制度
建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强化执业准则规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执行。建立行业风险控制预警评估制度。
(七)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1.推动打破专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公关力度,促进放宽执业准入领域,鼓励资格融通融合,构建专业服务产业化发展格局。整顿市场竞争秩序,规范业务招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推动完善行业发展扶持政策
推动完善执业收费政策、税收政策、职业风险基金政策、职业保险制度和人事政策,健全行业法律责任归责和鉴定制度,为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3.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和惩戒制度,重点研究落实行业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机制;加强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和专业评审制度,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健全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制度,深入推进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
4.着力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力度。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管理协调机制,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减少多头监管与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效果;细化行业自律惩戒办法,严厉打击与中介机构串通作弊及恶性压价竞争行为。
(八)切实加强协会建设
1.完善服务支持体系
建立理论研究支持体系。通过行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系统研究,发挥对行业发展的引领功能。与会计、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组织行业发展研讨会,积极开展行业理论、实务基础与前沿研究。
建立专业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对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优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协会的服务能力;着力加强秘书处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各专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支持事务所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行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完善会员制度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名誉会员、资深会员制度。研究建立学生会员、国际会员制度。建立和完善会员信息和人才数据库,推动行业人才交流。
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分所管理、执业监管、专业建设、继续教育、收费管理、财务管理、综合评价、会员维权、执业责任管理等方面管理规范。
2.完善民主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加强协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在不断完善行业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专业(专门)委员会,动员和发挥会员在行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中的主体作用。
规范界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专业(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职责。进一步完善在《章程》规范下的民主决策体制,形成重大事项以理事会为决策主体、以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以常设机构为执行主体的协会运行机制。
3.不断扩大行业宣传推介力度
着力提升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深圳注册会计师》杂志的影响力。借助国内外报刊、电视、互联网、移动通讯、户外媒体、电子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行业作用,推介优秀会员,展示行业良好形象。对于重点扶持的大中型事务所和新一批品牌事务所,协会秘书处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要与事务所拟定具体的培育方案和宣传计划。
(九)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1.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党组指导、行业党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党委的重要作用。
2.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
加强对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努力做到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深入实施“双培”工程,着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不断探索事务所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创新行业党建工作方式,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在行业的工作活力。
3.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模范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带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4.探索行业统战工作方法途径
探索充分发挥行业党委作用、按行业系统加强行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大力培养选拔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不断拓宽行业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
五、本规划的落实
(一)大力推动行业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推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条例》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章程》的修改,并以此为基础,完善配套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及各项行业管理规范,保证行业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沿着依法、有序、规范的轨道不断推进。
(二)积极协调支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
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就业务招投标、执业收费、税收政策、职业保险、市场准入、人才培养、人事政策、安居房政策等行业发展重大制度和政策性问题,推动扶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
(三)充分激发事务所、广大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发挥其在行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以规划目标为引领,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实现事务所健康持续发展。
(四)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发挥协会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协会要积极组织规划措施的落实,理事会和各专业(专门)委员会应根据规划目标及时拟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好“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不断提高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