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给体系,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2008—2020年)》,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开创湖北能源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北能源发展最快的五年,能源建设成就显著,能源产业带动投资超过3000亿元,有力地支撑了湖北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电力生产能力提升。全省电力装机大幅增长,相继建成投产了阳逻电厂三期、襄阳电厂二期、荆门电厂三期、大别山电厂一期、鄂州电厂二期、西塞山电厂二期3#机组等6个大型火电项目;荆州热电厂、黄石电厂和宜都东阳光热电厂等3个大型“以大代小”热电联产项目;水布垭水电站、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等2个大型水电站项目;三峡电站地面机组于2008年全部建成投产。潘口水电站、江坪河水电站、青山热电、蒲圻电厂二期、汉川电厂三期5#机组等总容量近500万千瓦的大型电源点项目开工建设,包括核电在内的一批大型电源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2010年末,全省发电装机达到4907万千瓦,装机总量位居全国第七。

——电网输配能力加强。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建成投运;三峡外送和鄂渝第二通道工程建成,500千伏省间联络线达到14回;500千伏中部环网框架全面形成;鄂西恩施、鄂西北十堰水电外送通道全部打通。城乡配电网络不断完善,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启动,农村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湖北省电网总投资约600亿元。

——能源结构逐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快速发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水电总装机达全省水电经济可开发量的80%以上,利川齐跃山等4个风电项目、当阳等5个秸秆发电项目、武汉江夏等2个垃圾发电项目、武汉火车站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一大批新能源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通山县、大悟县、谷城县、鹤峰县、利川市、房县等6县(市)被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能源装备水平提升。光伏发电已经形成了以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原材料加工、电池组件生产、光伏系统集成和项目建设承包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阳逻双柳AP1000核电装备模块化生产和制造基地、江夏核电装备产业园起步建设,中核总核技术服务公司落户武汉。国家能源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新能源接入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天然气长输管道技术装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压水反应堆技术研发(实验)中心落户湖北。

——节能环保成效显著。全省关停小燃煤机组12955万千瓦,替代新上大型燃煤热电联产机组220万千瓦。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51吨标准煤下降到121吨标准煤,主力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3304克/千瓦时。大型高效机组占比进一步提高,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38台,装机容量1340万千瓦,占全省火电总装机容量的737%,比2005年提高133个百分点。清洁燃料天然气迅速普及,全省68%的县级以上城市用上了天然气。

——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煤炭工业企业改革脱困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省属矿务局全部下放到县(市)属地管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石油工业按照改革要求实现了“南北”分设重组,原油、成品油价格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农网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一批非直供直管县级供电企业改制为直供直管企业。大用户直供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华中区域和省级电力市场基本建立,省际电力交换和调度规模逐年扩大。电力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省级天然气调控平台建立,全省天然气下游市场逐步规范。

——能源合作步伐加快。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了包含能源合作在内的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内蒙古向湖北输电输煤输气方案研究。与陕西省、华润集团签署了包含能源合作在内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引进陕西、山西煤炭资源。与中石化、中石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增强了我省油气供应保障能力。鄂州电厂、大别山电厂、襄阳电厂等大型火电企业采取出让股权的方式,引入煤企,提高了煤炭供应保障性。

二、面临的形势

(一)有利条件。

——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有利于湖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将为湖北能源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有利于促进能源绿色多元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新能源作为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契机。

——能源对外合作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的要素保障作用及经济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各省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以资源换市场、用市场争资源,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能源科技水平不断提升。能源科技进步影响着全球能源市场和地缘政治,作为非常规天然气页岩气在全球油气资源领域异军突起甚至改变了世界天然气的市场格局,湖北拥有良好的页岩气资源潜力,在页岩气开发领域可大有作为。除此之外,能源科技水平的提升还大大降低了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开发成本。这些都为湖北能源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二)困难和挑战。

——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我省煤炭储量不足全国的1%;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仅占全国的08%;天然气地质储量仅占全国的12%;水能资源基本开发完毕,且大型水电按国家统一计划大量外送其他省份,三峡电力85%以上输到外省。201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量为5331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352%。全省实际能源调入量高达12329万吨标准煤,占消费总量的814%。过高的对外依存度,导致能源价格和资源都无法有效控制。

——资源与环境约束加剧。我省能源供给中仍存在清洁能源比例偏低,消费中存在工业用能比例过高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水电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条件有限,难以担当能源供应主角;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远低于全国水平。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工业结构偏重的产业现状短期内无法改变,全省人均用电量仅为全国人均用电量的70%左右,未来电力及能源需求还将大幅增长,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控制目标将面临严峻挑战。

——能源价格大幅上涨。近年来,随着能源开采难度加大,人力成本增加,环保措施、安全措施加强,能源生产成本不断攀升,能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长期来看,化石能源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决定了能源价格将长期保持上升趋势。我省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能源价格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我省钢铁、石化、建材化肥生产成本中的能源费用分别达到25%、40%、50%和70%,其产品的竞争力对能源价格敏感性很强。能源价格上涨将直接影响这些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区域能源发展不平衡。能源需求持续较快增长与能源资源短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更为突出,能源管理水平与能源市场的扩张要求差距较大,城市之间、城乡之间能源发展不平衡,偏远落后地区仍大量采取落后的用能方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能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全面提升能源开发利用综合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推进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坚持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必须统筹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能源服务经济发展、引导产业布局、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功能,实现能源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坚持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必须尽快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创新型转变,从单向保障供给向供需调控并重转变,从先开发后治理向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转变,有效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坚持以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必须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天然气快速发展,改造提升传统能源产业,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构建有序开发、公平竞争的现代湖北能源体系。

——坚持把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作为优先目标。必须按照机会均等、服务公平的原则,统筹城乡能源一体化发展,逐步提高城乡居民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四、发展目标

——能源产业发展。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强能源输运和储备设施建设。“十二五”时期,通过能源产业发展带动投资4000亿元左右。

——能源消费总量与结构。按照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控制能源总量要求,2015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0500万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能源弹性系数063,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60%、205%、45%和15%。人均能源消费量32吨标准煤,年均增长78%。

——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2015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6413万吨标准煤。能源分品种规划目标如下:

电力。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070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3234千瓦时,比2010年增长41%,占全国人均用电量的72%。电力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718万千瓦,火电装机3022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260万千瓦。同时引进省外水电200万千瓦、火电200万千瓦。

煤炭。全省煤炭消费量17220万吨。省内煤炭产量1500万吨,省外调入煤炭15720万吨。

石油。全省原油消费2930万吨。省内原油产量80万吨,省外调入285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1400万吨。

天然气。全省天然气消费量70亿立方左右,其中:城市燃气占30%,天然气热电联产用气占10%,工业燃料占57%,其他占3%。天然气基本从省外调入。

——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2010年下降16%,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火电供电标准煤耗降到320克/千瓦时。

——城乡居民用能。全省90%的县级以上城市用上天然气。全面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要。

第二章 优化发展化石能源

一、优化发展火电

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科学布局大型火电项目,将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与省内铁路连接线、分输线和长江、汉江水运相衔接,综合考虑燃料、水资源、交通、地质、环境、电网结构等条件,编制《湖北省大型火电项目中长期规划(2011—2020)》,指导全省大型火电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路口电站规划,项目投资主体通过竞争机制适时确定。二是结合关停低效燃煤锅炉和小机组科学布局热电联产项目,在热负荷集中地区,鼓励关停供热区域内低效燃煤锅炉和小机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实行集中供热。“十二五”时期,新建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小型热电联产项目100万千瓦左右。三是结合节能技改促进火电的高效清洁利用。对周边热负荷需求较大的现有电厂,鼓励进行抽汽供热改造,重点做好30万千瓦级机组供热改造和通流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继续关停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火电节能、节水、脱硫、脱硝等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加强煤炭安全开发和对外合作

加大全省煤炭资源勘探力度。抓好煤矿整合改造,稳步提高煤炭产量。根据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情况,积极推进煤炭储配基地建设,争取更多的煤炭在湖北下载。鼓励用煤企业采取签订长期合同、与外省煤企联营以及投资持有省外煤炭资源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深化与山西、陕西、内蒙、新疆等地的战略合作,拓展煤炭供给渠道,推进省外煤炭供应基地建设。

三、推动天然气快速规范发展

多渠道争取天然气资源。大力发展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十二五”时期基本完成全省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掌握页岩气资源潜力与分布,优选2—3个页岩气远景区和有利目标区,建设3—4个页岩气勘探开发区,初步实现规模化生产,争取年产量达到5亿立方。进一步推广普及城市天然气利用。完善省级天然气调控平台建设,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合理确定天然气利用重点和时序,规范天然气下游市场,保障用气安全。在公共机构或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和中心商务区试点天然气分布式梯级利用示范工程,实施热冷电三联供。

四、促进石油增储稳产

对武汉石化、荆门石化两大炼厂进行扩能改造,产能达到2000万吨以上。加快推进沿江输油管道建设,保障武汉石化、荆门石化生产所需原油供应。完善中国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分输网络管线,提高成品油供应能力。扩建枝江、阳逻油库及码头,提高储运能力。

第三章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一、整合利用水电资源

根据我省水资源开发现状,整合利用水电资源。重点抓好汉江梯级开发和潘口、江坪河、淋溪河、龙背湾、姚家坪等水电站项目建设。对清江、堵河、汉江等流域上的梯级电站进行整合,优化运行方式,实行联合调度。根据电网需要,适时建设一定容量的抽水蓄能机组。对部分早期建设的资源利用率低、环境影响大、存在安全隐患的水电项目进行综合改造。积极争取提高湖北三峡分电比例,在经济可行的条件下将西南水电引入湖北。

二、积极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工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充分进行项目论证,稳妥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咸宁核电项目内陆“首核”的地位,适时开展其他厂址长周期工作。加强核电科普宣传,为我省今后核电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高效利用风能资源

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系统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省内风能资源开发。鼓励风电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促进风电开发的良性竞争制度,不断降低风电开发成本。积极探索规模化集中开发与分散式接入风电相结合,在规模化集中开发20万千瓦以上大中型风电场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开发模式,促进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风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

四、充分发展太阳能

继续推进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或结合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发展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水电站和风电场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实现水光互补、风光互补。开展太阳能热发电试点,推进光热发电装备自主化。积极培育太阳能热利用,加快太阳能热水器普及使用。在大中城市推广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项目。到2015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光伏发电成本达到与常规电力相当的水平。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

五、有序开发生物质能

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资源。生物质发电项目严格按照每个县或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最多布置1个的原则规划建设,支持“能源林种植—生物柴油(纤维素乙醇)—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肥料—能源林种植”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建设以城市生活垃圾为燃(原)料的区域垃圾发电项目。支持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场小区、大中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机废弃物排放大的企业、城市垃圾填埋场建设沼气集中供气或沼气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源化高效利用,鼓励开发生物质气化发电和生物质能源化综合利用技术。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沼气提纯压缩罐装、并网供气和车用燃气试点。继续稳定发展农村沼气建设。支持利用非粮农林产品、农林废弃物、城市餐厨废弃物开发生物质液体燃料。

第四章 加强能源输运和储备设施建设

一、构建完善现代电网体系

加强输配电能力建设,配合国家特高压电网规划的实施,扩建荆门特高压变电站,建设武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湖北境内形成“十”字型特高压网架,具备接受内蒙古、山西火电的能力。加强与周边省市电网联络线建设,形成1000千伏等级双回路为主的高等级、大容量联络格局。建设受端电网配套工程,提高省外电力输入和地方承接能力。大幅提高“襄十随”电网送出通道的适应能力。基本形成“宜荆荆”电网依托荆门、荆州特高压站分区供电的格局。鄂东电网供电半径向南、向西扩充,逐渐形成依托特高压交直流、大型电源点集中供电的格局。220千伏电网逐步形成分区分片供电格局,区域间电磁环网基本断开运行。110千伏高压配电网以单环网链式为主要接线形式,分区形成环网。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

二、积极支持油气管网建设

加大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形成“四横”(“忠武”线、“川气东送”线、“西气东输”二线、枣阳—襄阳—十堰支干线)、“五纵”(“淮武”联络线、荆州—襄阳支干线、潜江—监利—湘潭支干线、“西气东输”三线、“新粤”线)的基干管网。加强省内天然气输运调配能力,积极推进遍布全省的省级支干线管网以及支线管道建设。重点做好“西气东输”三线等国家主干管道及省内支干线、支线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三、全力推进煤运通道建设

扩能改造襄渝线、汉丹线等省内主要煤运通道,解决煤炭运力卡口问题。通过实施客货分流,提高京九线、京广线等通道煤炭运载能力。支持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湖北段及相关连接线、分输线建设,争取更多的煤炭在湖北下载,满足沿线的襄阳、荆门、荆州和分输线上的随州、孝感、宜昌、十堰、仙桃等地煤炭需求。充分利用沿江码头资源,提高“海进江”煤炭运输能力。

四、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

结合国家能源储备布局,充分利用省内储备设施,多元化发展能源储备,保障全省能源安全。建立煤炭供应长效机制,煤炭储备规模控制在全省30天的用煤量,推进荆州江陵、武汉新港、宜昌枝城、襄阳余家湖4个煤炭储配基地建设。逐步建立石油及成品油储备机制,形成能满足我省60天左右需求的油品储备。加快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争取储气库建设总容量达到满足我省30天左右民用天然气需求的规模。争取国家在我省建设国家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布点煤炭交易(集散)中心,建立华中电力交易中心,使我省成为国家中部能源储运枢纽。

第五章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和经济安全的战略选择。贯彻落实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关要求,必须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支撑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控制总量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必须把控制总量作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措施,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形成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

——坚持共同责任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同时,也要考虑全省各地、各行业差异,兼顾公平和效益,采取不同的量化指标和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全面推动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统筹谋划,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科学制订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落实机制。把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确保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工作

——优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逐步实现能源供给多元化,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推进核电开发,优化发展火电,挖掘水电潜力,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发展能源新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开发转化效率。逐步转变传统用能方式,推广清洁用能和集约用能。

——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用能管理,执行区域差异化能源产业政策。加强煤炭电力需求侧管理,强化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实施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管理。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机制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合理分解能源消费总量。借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总量目标分解考核的经验,综合考虑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特征和区域政策等诸多因素,采用“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基本方法,相对公平合理地确定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加强监管调控体系建设。加强统计和预测预警,建立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跟踪监测分析各地、高耗能企业和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及时预警。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交易机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强化政府责任和政策导向作用。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社会公告制度。

第六章 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科学规划能源项目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合理布局建设能源项目。探索推进“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电网调剂”的分布式能源发电模式。完善天然气调控体系,创新天然气供销模式,加快省级天然气调控平台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争取国家在我省试点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逐步理顺全省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二、加大能源领域技术创新

加大政府在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能源技术研发投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动员产学研相结合进行重大技术课题攻关。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地选择具有一定优势的能源发展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扶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燃料电池、生物柴油、分布式能源技术等。开展新能源技术应用试点,加快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三、营造良好的能源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能源规划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湖北实际,编制完善各能源专项规划,通过规划指导全省能源产业发展。二是加快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配合国家能源体制改革,主动推动我省能源市场化改革,构筑公平、公正、公开的能源市场化格局。三是完善能源节约、利用、开发政策。综合运用投资、财政、税收、土地、价格、信贷等经济政策手段,引导和规范能源利用和开发行为,鼓励能源节约。

四、拓宽能源产业融资渠道

鼓励多元化资本参与我省能源建设及发展能源装备产业。积极引进国有大型企业、民间资本参与我省能源建设,投资能源装备产业;支持省内能源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筹措能源建设和发展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上网电价补贴等多种方式,吸引投资者投资新能源开发项目和能源装备产业研发;组建融资平台,在能源行业开展银企战略合作,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现有能源企业采取兼并、联合、重组等多种方式,壮大企业实力,向集团化发展。

五、健全能源保障长效机制

加强能源对外合作,实现输煤输电输气并举,多渠道保障能源供应。大力推进湖北省与能源资源大省和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尽早开工建设至湖北的中部输电通道、煤运通道、油气管道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省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省、跨国经营,加强省际和国际能源合作,参与省外、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调节管理和保障水平,加强能源运行监测预警、重点环节预控和综合态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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