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

二、“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尚未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生态安全格局。

“十一五”时期,“南北生态”的生态格局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基本生态用水严重短缺,河流廊道生态效益降低,天然湿地面积缩小、功能退化,重点生态斑块之间连通性较差并呈现破碎化趋势,还未形成支撑全市健康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

城市化和工业区的高速发展使得河流沿线及河口、岸线地区的部分生态空间不断缩小,水生湿生植物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候鸟栖息地受到干扰,受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由14.87%下降到11.05%,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仍然突出。

(二)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用水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全市生态用水量为1.22亿立方,仅能满足城市河湖生态用水最小量值,缺口量达6亿立方米左右,无法保障维持地区生态系统安全的用水需求。同时再生水、海水淡化等利用效率较低,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十二五”时期,全市工业、生活用水需求将继续扩大,虽然可供水量不断增加,但保证生态需水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增加。

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0.826吨标准煤/万元,虽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但仍高于北京和上海,而且重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十二五”时期,全市能源需求总量将继续呈增长趋势,能源结构方面,一次能源消费仍然以化石燃料为主,特别是煤炭所占比重较高。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偏低。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规划时期全市经济规模、人口规模均将大幅提高,同时必将带来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按照国家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任务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较2010年下降9.4%、15.2%、9.2%(工业加生活)、10.4%(工业加生活),因此要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减排目标,全市污染物减排压力异常艰巨。

(五)地表水环境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善。

2010年,全市入境河流断面中Ⅴ类、劣Ⅴ类断面占实际有效监测断面的60%以上。河道生态用水严重短缺,水体自净能力不足。市区周边区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功能发挥。污染物末端削减能力不足,地表水环境改善任务艰巨。

(六)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较大。

能源需求量的持续增长,加之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将持续影响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全市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量显著增加,城市建成区将呈现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而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和恶臭等污染防控将成为滨海新区石化、炼油等行业面临的新问题。

全市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扬尘污染明显增加,2010年已达9000万平方米,原有一般除尘措施已难以维系大气中PM10达标的状态。

(七)冶金、石化产业扩张增加了资源环境的双重压力。

天津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6:52.4:46.0,与北京(0.9:24.0:75.0)、上海(0.7:42.0:57.3)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冶金、石化等是消耗全市资源环境容量的重要行业门类。

“十二五”时期,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化工等高耗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增加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给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污染物总量控制带来严峻挑战。

(八)基础设施建设还滞后于城市化进程。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需求的不断增加尤显不足;城郊结合部以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郊县及建制镇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还有待完善,村镇生活污水大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滞后,农村地区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加快进度,轨道交通通车里程71.6公里,与北京(350公里)、上海(420公里)存在一定差距。城乡文化、医疗、教育等设施服务质量距天津市“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尚有较大差距。

(九)生态文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市生态文明普及教育、生态文化宣传、生态环保意识、绿色低碳消费等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尚不能满足生态市建设要求,生态法治体制不健全,缺乏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方面的鼓励、引导和惩罚措施,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有待提高。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天津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胡锦涛总书记“真正把天津建成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重要指示精神,以构筑生态宜居高地重要战略部署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为纲领,立足天津市的基本现状,求真务实,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方法和技术,统筹谋划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五大体系重点任务,促进绿色增长和低碳发展,努力营造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状态,为全面建成生态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以人类活动为核心,充分考虑人类居住、生活,建设宜居城市,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构建和谐天津。

协调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增强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实事求是原则。立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环境资源约束条件,科学合理地设置规划目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

(三)总体目标。

从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以环境改善优化经济发展,以生态建设打造宜居高地,通过生态安全、资源效率、污染物总量三条底线的设定,形成全市“五带、四廊、三区”的基本生态格局(一个基本格局、三条底线、五大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把天津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四)规划目标。

1.高效利用自然资源。

保障水资源与节水。构筑多水源优化配置体系,确保水资源供需平衡;实现引滦、引江双水源保障;继续推进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到20%;力争2.44亿立方生态用水量,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耗降到11立方米左右,整体节水水平处于全国较为领先水平。

优化能源结构与节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形成清洁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利用模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碳产业低碳化,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构建高效、可持续的能源消费体系。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与节地。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污染及退化土壤修复治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2.持续增强生态环境服务功能。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以湿地、林地及各类受保护地区为重点,开展生态修复,遏制生态退化趋势。到2015年,全市湿地覆盖率大于15%,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12%。

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构建覆盖全区域的“五带、四廊、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五带”包括蓟运河、潮白新河、海河-北运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五条河流生态带,“四廊”包括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廊道、津蓟高速生态廊道、唐津高速生态廊道、东部滨海生态廊道,“三区”包括蓟北山地生态功能区、大黄堡-七里海和团泊洼-北大港重要生态功能区。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全防全控,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比例大于等于85%,大气主要污染物(PM10、SO2、NO2)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水体消除黑臭、实现水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3.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体系。

加强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生态化转型。围绕临港石化、重型装备制造业、冶金、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等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实现产业的层次提升与闭合循环。到2015年,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重点行业资源环境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北方环保科技产业基地新跨越,将天津市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生态产业发展的典范。到2015年,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动3-5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4.创建生态适宜城市。

制定绿色低碳的交通发展政策,推进公共交通的建设,鼓励居民绿色出行;依托天津市双核发展廊道和滨海地区,建设绿色社区示范区,创建全市生态宜居社区的典范;以绿色建筑示范,打造全寿命周期内节能、环保宜居的绿色建筑,带动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到2015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市级绿色社区比例高于10%。

5.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质。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化创新,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交互融合;普及生态文化教育,开展生态文化实践,鼓励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15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市级绿色学校在中小学中所占比例高于25%。

(五)指标体系。

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由自然资源保护体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人居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5大类,共38项指标组成。

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国家指标值 2005年值 2010年现状值 2015年目标值

自然资源保护体系

1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9 1.05 0.826 较2010年下降18%

2 ★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例 % -- -- 58.1 ≤60

3 ★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例 % -- -- 5 8以上

4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 -- 1 ≥3

5 ★基本生态用水量 亿立方/年 -- -- 1.22 2.44

6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 -- -- 1.74 ≥20

7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万元 ≤20 24 12 ≤11

8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 ≥0.55 0.6 0.65 0.72

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9 林木覆盖率 % -- 21.3 ≥23

10 湿地覆盖率 % ≥15 14.4 20.87 ≥15

11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14.87 11.05 ≥12

12 主要河流年水消耗量 市域主要河流 % <40 -- -- 40

跨省河流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

13 地下水超采率 % 0 24 0 0

14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

★氮氧化物

★氨氮 千克/万元

(GDP) <5.0

<4.0 7.08

4.67

--

-- 2.58

1.45

2.66

0.17 1.28

0.72

1.24

0.08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15 空气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为298天 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为308天,占全年的84.4%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85%

16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Ⅴ类水体 --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45.01% 城区景观水体消除黑臭

17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18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 100

19 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部分达标 1~3类噪声功能区达标,4类噪声功能区昼间达标

20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75 85.0 ≥95

2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71 93.02 ≥94

22 环境保护投资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 ≥3.5 2.59 2.57 ≥3.5

生态产业体系 23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8000 7202 11801 ≥19000

24 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例 % ≥40 42.5 46 ≥50

25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 100 -- -- 100

26 ★生态工业园个数 个 -- 0 1 建成1个、推动3-5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

27 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85 93 ≥93

28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8 98.32 >98

生态人居体系 29 城市化水平 % ≥55 59.87 79.55 ≥90

30 公共交通分担率 % ≥30 18 25.7 ≥30

3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2.1 ≥35

32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11 8.38 8.56 ≥10

33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 ≥65 83.2 85.2 >92

34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92.2 60.29 >90

35 ★市级绿色社区比例 % -- -- 7.3 ≥10

生态文化体系 36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 -- -- 98 100

37 ★市级绿色学校在中小学中所占比例 % -- -- 18.8 ≥25

38 信息化综合指数 % ≥80 80 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备注:★为本次新增指标;第14项中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为工业加生活量。

(三)生态产业建设。

1.通过产业生态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优化。

严格控制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制品制造业等重化工业的规模,同时推进这些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行业和主要产品的资源环境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通过环境优化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合理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城区及其近郊发展无污染、占地少、能耗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都市型工业;南港工业区等重化工业园区内及临近区域不得作为居住用地,规避重大环境风险,促进城市功能布局优化。

2.延伸重点行业生态产业链,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循环经济网络。

继续完善和延伸《天津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中提出的20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整合资源优势,优化功能布局,构建覆盖全区域三大循环经济发展带-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带,重点建设电子信息行业、生物医药行业为代表循环经济产业链;沿海临港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带,聚集了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大港海洋石化区、北疆电厂等产业功能区,重点建设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西部城镇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带,覆盖蓟县、宝坻、中心城区、西青和静海等,依托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生态农业等为代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3.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从节能、节水、减排的角度,对电力、化工、钢铁、制药、食品等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加强节水、节能和污染排放控制。通过生产工艺改造和末端治理,提高冷却水的循环率,发展海水淡化,提高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规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加强废气脱硫脱氮治理,开展炉渣飞灰回收综合利用等工程。

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实践。到2015年,深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成果,推动华苑科技园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审核,正式挂牌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推动空港经济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评审,正式开展创建工作;推动临港经济区以装备制造、港口物流产业为主的生态工业园建设;推动南港工业区以石油化工、现代冶金及装备制造、港口物流产业为主的园区循环经济生态化建设;推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级静脉产业生态工业园建设;选取一批有特色的区县工业示范园开展省级市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天津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系统集成,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提升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环保问题的实力。在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保持国内领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资金、人才及管理经验,吸引国际知名环保公司来津发展。在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培育4个优势产业集群,到2015年,把天津建成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环保科技产业基地。

4.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发挥天津港航运服务功能、国际中转功能、出口轻加工功能、航运研发功能,建设高效低耗的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发展以蓟县盘山为主的山野体验旅游、以滨海新区为主的海滨度假旅游、以中心城区为主的都市休闲旅游;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依托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保税区和空港国际物流区,构建国际贸易中介服务体系,建成国际贸易中心;依托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科技产业孵化和生产力促进、技术研发与科技咨询、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服务、工程设计咨询、科技风险投资、农业科技服务等六大领域。

5.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规模化建设。

整合资源优势,优化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布局。在北部山区,重点发展观光农业和林果种植等特色农业;西部和南部平原地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养殖业;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海水养殖业,海产品深加业和水产物流业。

构建优质、高效、安全的生态农业模式。对大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推广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提高化肥转化率,降低农药残留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提高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发展以绿色有机农业、设施农业、旅游农业为特征的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提高主要农产品中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完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现代化畜牧业示范园区和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园区。

(四)生态人居建设。

1.构建“双核联动-多极贯通-绿网相间”的生态人居格局。

协调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和自然生态空间的关系,依托基本生态控制线勾画天津城市发展方向和扩展边界,抑制城市发展对生态空间的挤压,构建天津市“双核联动--多极贯通--绿网相间”的生态人居格局。

“双核”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以海河绿色生态廊道为依托加强双核之间的生态连通性,保留“双核”之间生态开敞空间,控制蔓延式城市空间扩展,防止城市空间无序扩张。在城市双核内打造一批高品质的绿色社区,建立天津市节能、环保、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典范。

“多极”即天津市城市“双核”发展外围新城组团。构建交通便捷、职住平衡、设施完备的新城,疏解城市双核人口、交通、人居环境的压力,与城市双核产生自下而上的相互呼应,形成城市多级发展轴。

“绿网”即以“五带、四廊、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的城市发展协调网。

2.建设慢行交通一体化的绿色交通体系。

打造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慢行交通一体化的绿色交通体系。2015年,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4、7、10号线,滨海新区B2、Z1、Z2、Z4号线等轨道交通线路,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电动和新能源公交车辆占公交车辆30%以上。

通过建设以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为主的慢行交通体系,实现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提高绿色交通网络体系的覆盖率和可达性。选择天津港南北向自然风光较好岸线构建滨海休闲步道区,满足居民沿海观光旅游的需求;选择历史文化古城(蓟县古城、杨柳青古镇、葛沽镇、市区历史街区)建立的历史城镇步道区,满足游人历史文化休闲观光的需求。

3.打造全寿命周期内节能、环保宜居的绿色建筑。

有重点、有选择的打造绿色建筑示范,将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津南新城、西青新城和武清新城做为绿色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内新建建筑要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并逐步改造不达标老建筑。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减少使用空调和人工照明;采用高效建筑供能、用能系统和技术设备,如太阳能、生物质能、热泵等,实现建筑在生命周期内节能低碳。

全面普及节水技术与节水器具。社区景观、绿地及公共浴室、公共厕所等重点公共设施要全部安装节水器具,并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全面提高建筑节水。

4.加强生态创建和示范工作,推动全市人居环境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到2015年,西青区、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已获得命名的1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成国家级生态镇,市示范小城镇都要建成生态镇。60%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态村,1/3规划保留乡镇建成生态乡镇。积极推进中新生态城建设,创新发展模式,成为“能实施、能复制、能推广”的宜居生态示范新城。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开创天津市生态市建设新格局。

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津南新城、西青新城和武清新城为绿色社区建设示范区,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绿色社区示范推广。规划绿色社区示范区内新建社区全部达到绿色社区标准,并逐步改造不达标老社区。到2015年,全市1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绿色社区标准。

5.统筹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协调市内六区与其他区县中小学教育资源,培养优秀教育人才,继续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率,推进天津市义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形成顺应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展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信息化体系,到2015年,市内六区达到健康城市标准,全市基本实现人群普遍享有便捷可靠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五)生态文化建设。

1.继承传统文化脉络,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

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保护,任何开发行为都要进行保护论证,凡存在破坏街区空间形态和历史风貌的,一律不予实施。推进“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计划”,对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濒危项目和项目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鼓励各界人士参与天津市民间文学、传统舞蹈、曲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手工技艺与民俗的保护与传承。依托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创意文化中心建设,塑造富有活力的现代城市文化形象,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交融。

围绕万国建筑博览、名人政要故居等文化主题,在五大道、意式风情街、1902欧式风情街、法式风情区、地中海风情街等历史租界区,加大建筑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扩大津门“小洋楼文化”在全国的知名度;中心城区依托海河丰厚的文化积淀和市内诸多文化和工业遗存,吸引更多文化创意企业落户,扩大6号院、3526创意产业园等在全国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滨海新区依托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亚洲文化产业园、天津滨海文化产业示范区等,加快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传媒等新兴文化业态的集聚,着力打造环渤海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高地。

2.全面推行生态文化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质。

将生态文化知识和生态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编制生态文明教育教材,加强生态教育能力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素养和意识。纳入企业培训计划,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知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重视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生态体验教育。广泛开展环保志愿者行动、义务植树造林等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实践活动,完善生态科技示范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发挥各类保护地和生态文化设施的教育和体验功能。

3.培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开展绿色消费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提倡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鼓励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广普及节水、节能产品和器具,拒绝过度包装,深入推进禁塑工作,逐渐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扶持和培育绿色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鼓励开设以“禁售公害产品、环保理念经营”为主题的“绿色商店”、“绿色超市”等绿色消费平台;推广绿色标志产品,扩大绿色标志产品的市场份额,建立绿色产品信息服务系统,设立绿色产品展销中心。

推进绿色办公,实施绿色采购。建设节约型机关,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实施办公楼宇的节水、节能改造,全面实现办公计算机化。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产品,发挥政府部门的表率作用,调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积极性。

五、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政策法制保障。

将规划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市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已有的生态市建设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项目审批阶段,对不符合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的建设开发行为予以否决;强化生态环境破坏的追究机制,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结合天津市地方特色,研究制定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制度,作为规划实施及以后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优先制定天津市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环境价格机制等环境经济政策,深化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模式;研究制定生态市建设政策绩效评价机制,为政策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和奠定基础;定期评估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查找不足,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建立天津市地方环境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大气、水、固体废物、环境噪声与振动等4个领域的环境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指南、导则等研究,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标准促进产业及技术进步,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二)组织管理保障。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周密组织协调。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区县政府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工作,由相关领域高级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负责规划实施的咨询解疑工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结合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指标体系改革和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的考核,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工作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完善和切实抓好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奖惩分明。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各级政府和各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共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长效机制。

(三)科技与人才保障。

支持和鼓励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围绕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重点开展城市环境容量、城市生态体系、非传统水源利用、景观水体水质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湿地修复、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等迫切需要的技术攻关与示范,为生态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对温室气体减排与生态安全等前瞻性问题开展预研究。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生态科研机构的基础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提升科研仪器和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和体系;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使科技创新从引进技术为主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转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引导和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生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为依托,利用重大科技项目培养中青年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凝聚高层次专家和团队,打造包括领军人才队伍、学术带头人队伍、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高水平环保科研人才队伍;鼓励青年科技骨干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完善适合学科发展需要的人才结构,大力开发科技人力资源,加快高层次、多层面人才的培养。

(四)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将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建立和落实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市建设。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资源受益者依法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进一步体现生态补偿的要求。

(五)公众参与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市建设科普宣传和媒体传播,全面深入宣传生态市建设的基本内涵、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从而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提高全民参与生态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生态知识理论培训,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强化全体市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综合决策管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开放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市建设氛围;将生态建设科研队伍、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和引导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生态市建设变成全体公民积极参与的行动;积极推行政府生态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扩大公民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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