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省处于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黄金机遇期,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沿海地区跨越发展势头强劲。全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创新型经济、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面临着多重叠加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经济、科技领域竞争更加激烈,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地区间新一轮竞相发展的态势已经形成。中小企业面临着国际国内经济巨大变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和挑战,中小企业发展将步入一个新阶段。
(一) 发展机遇
——国际市场保持低速复苏。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反周期的财政、货币政策逐渐退出,世界经济正转向内生性的经济增长,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经合组织一致认为世界经济保持低速复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明两年全球经济增速分别为4.3%和4.5%,发达国家为2.2%和2.6%,发展中国家为6.6%和6.4%,未来由增长放缓转向可持续发展。世界经济发展平稳、环境改善以及经济活动进一步扩张,特别是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为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加快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国内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我国经济继续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民生优先、内需主导、消费驱动的政策取向,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新时期,我省加快实施“八项工程”,也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创新驱动战略促进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已成为我省“十二五”发展的核心战略,我省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引领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支撑主导产业高端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我省中小企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创造了良好条件,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由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转变、由分散布点向集聚化集群化布局转变,为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二) 面临挑战
——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国家主权债务问题突出,新兴市场国家受全球制造业疲软影响不断加深,经济逆转风险巨大。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持续衰退。日本、欧盟的消费市场疲软,对出口导向型经济实体的外部需求造成持续压力,国内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世界经济增速减缓,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竞争更加激烈。国际上各种形式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贸易保护手段不断翻新、更趋隐蔽,贸易摩擦范围逐步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蔓延,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更加困难。中小企业技术和管理落后,产品趋同,国内市场同质化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现象没有根本转变。
——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初级产品和大宗商品等原材料价格上升,劳动力成本上涨,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经济发展已进入高成本时代。同时绿色低碳成为经济发展新趋势,降低碳排放强度、减少资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是中小企业的现实选择,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低,一部分高能耗行业的中小企业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中小企业过去拼资源、拼价格、拼环境的发展老路已难以为继。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转型升级压力增大。总的来看,我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高物质消耗、低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没有改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产业层次比较低,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加快产业转型和转变发展方式已迫在眉睫。“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由低到高”、“由大到强”的第三次转型的关键时期,要实现从过度依赖国外需求到不断拓展国内需求的市场转型,实现从低端到高端的产业转型,实现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发展方式转型,这对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体制机制仍待完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部门的财税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融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涉企收费仍然偏多偏高,在局部地区、少数行业、部分企业违规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依然较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行业性垄断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准入条件依然偏高。总之,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依然存在,需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章 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总体思路
“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和推进“两个率先”的新要求,坚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环境,改善服务,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优化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水平,着力推进专精特新、集约集聚发展,着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创业创新原则。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收入的重大战略任务,鼓励引导和大力扶持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创业中小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氛围,促进形成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
——专精特新原则。坚持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专业化生产道路,支持中小企业专营一个领域,专攻一门技术,专注一个产品,磨练一项工艺,集中精力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绿色发展原则。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在中小企业中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清洁安全转变。
——集聚发展原则。科学布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产业集群统筹规划,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发挥中小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效应。
——分类指导原则。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地区发展差异和行业发展特色,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分类指导的政策和工作协调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稳步提高,创新就业作用更加显著,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特色更加鲜明,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是:
——规模总量不断扩大。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总数力争增加50%以上,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数超过5万家(新口径),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2%。中小企业经济总量占全省60%以上。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创业就业人员年均增加80万人以上。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中小企业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末,达到60%以上。在新兴产业领域着力培育100个中小企业做精做强。全省重点培育500个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进5000家微小企业进规模,培育10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培育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万家小微型企业进入创新型、规模化企业行列。每年培育省级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100个以上,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年均增长20%以上。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2%,实现研发投入、企业研发人员总量在“十一五”末基础上翻一番;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中等以上。全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产业集聚更加明显。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占全省县域工业产值比重达到75%,营业收入超百亿的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150个以上,超百亿元的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80个。重点培育50个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聚区建立100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全覆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显著增强,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和担保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0%,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超5家。培育100个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企业管理素质明显提高。实施以“百企示范,万企争先”为内涵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工程,在全省培育和创建500家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和示范企业,10000家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年均培训中小企业管理人员20万人次,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中小企业职工人数的比重超过15%。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第一节 加快推进结构调整
把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作为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走“专精特新”之路、促进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加快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和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快速发展新的比较优势。进一步促进传统领域中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品牌化建设。依托我省制造业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在信息服务、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科技咨询、节能服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快速发展。
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方向发展。建立大企业、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的战略联盟,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产业链条、与大企业配套协作和产业集聚区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和目标措施,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领先、具有成长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支撑和引领我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1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栏1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业化: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市场专业化水平,成为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培育为大企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中小企业。鼓励为大企业配套,加强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
精细化:支持中小企业精细化发展,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管理,生产精良的产品,提供精致服务。用高、精、尖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鼓励中小企业走差异化成长道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特色化:支持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出发,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
新颖化:支持中小企业新颖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功能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新”取胜,提高核心竞争力。
加快培育高成长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实施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以科技型企业、“双创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集中资源,每年培育100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组织实施小微型企业进规模培育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100个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每年培育1000家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型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通过创业扶持,加速培育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制定税收优惠减免政策,鼓励创办微型企业。
专栏2 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是指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其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发展速度、效益和质量突出的中小工业企业。
主要目标:重点培育一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骨干企业,每年认定、公布一次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的销售收入,苏南和苏中地区须达1亿元以上,苏北地区须达5000万元以上。
基本要求:
1. 企业发展能力:新兴产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近三年平均增长30%以上;支柱产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近三年平均增长25%以上;优势传统产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近三年平均增长20%以上。
2. 企业盈利能力:新兴产业的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平均收益率10%以上,支柱产业企业的近三年净资产平均收益率8%以上,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平均收益率6%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 企业投资能力:新兴产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近三年平均增长率30%以上;支柱产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近三年平均增长率25%以上;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近三年平均增长率20%以上。
4.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申请企业的研发投入的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新兴产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左右,其他产业3%左右。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材队伍。
5. 企业持续成长能力: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和水平、企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在全省行业内领先。
6. 企业社会责任能力: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较高,重合同守信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专栏3 微小企业进规模培育工程
重点任务:通过“政府扶持培育单位,培育单位服务微小企业”的方式强化对微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选择一批具备辅导和服务企业能力的机构作为培育单位,主要在集聚区、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等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选择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进行培育。
主要目标:每年培育1000家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微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在省级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或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选择企业数量多、具备为微小企业辅导和服务能力的基地作为培育单位,也可采取创业基地和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培育的方式。每个培育单位培育微小企业不少于20家,当年进规模企业不少于10家。
第二节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把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作为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推动中小企业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低成本竞争向创新驱动、创新竞争转变。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鼓励和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切实加大企业创新特别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建设100家创新能力示范企业。
专栏4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是指企业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在技术创新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
基本要求:
1. 企业的产品应当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省新兴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企业优先评定。
2. 具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3. 有完备的创新基础条件。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仪器设备,与2家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产学研合作,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中等以上。
4. 具有较强的创新团队和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在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40%,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30人。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5. 具有较强的创新团队和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在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40%,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30人。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6. 具有显著的创新成果。企业掌握发展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2年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外观专利除外),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达60%以上,近2年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对销售额增加的贡献达50%以上。
7.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拥有注册商标。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资产的平均收益率达8%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培育建设一批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新型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建立产学研联盟、合作基地,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推进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利辅导、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引导和培育10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区,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示范企业,每年认定100个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
专栏5 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主要任务: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题培训,为中小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专利辅导、专利代理、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加大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的资助力度。
专利新产品:拥有自主专利技术(主要指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导向;已批量投入生产并在市场销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示范企业: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在本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具备自主创新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具有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度和公众认知度;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重点行业、重要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再循环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进一步实施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建设100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专栏6 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试验、推广以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的机构以及有组织的定期服务活动。
建设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产业集中度较高或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服务平台,并重点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在全省初步形成“一体两翼”(以全省性技术平台为主体,以区域性综合技术平台和专业技术平台为两翼)功能布局的创新支撑体系。
工作要求:建设一批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产业相对集中区和优势产业的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建立一批面向同类企业的技术服务机构,打造一批为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中心、测试中心、研发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开发提供支持。
第三节 提高集约发展水平
把推动集约化发展作为促进绿色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推动中小企业由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转变、由分散布点向集聚集群化布局转变。
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以新兴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资源集聚,建设一批市场影响力大、产业配套能力和创新活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发挥各地区位和产业优势,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强示范引导,重点建设一批龙头带动型、创新驱动型和品牌推动型产业集群。推进地区间产业园区共建工作,促进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优势互补、加速产业的有序转移。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
专栏7 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工程
产业集聚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生产某种产品的若干个同类企业,为这些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的服务业,高密度地聚集在一起。
主要任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示范区是指产业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对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产业集聚区,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区等。
基本要求:
1. 园区建设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区须经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并已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公司化运作,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达标。
2. 集聚效应显著。主导产业产出占比60%以上;产业集聚区上年项目投资强度160万元/亩以上;年营业收入160万元/亩以上;产业协作配套能力强,拥有60家以上相关企业。
3. 产业竞争力强。主导产业规模在全国同行位居前列,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主导产业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产业成长性好,近三年保持15%以上的年增长速度;已形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品牌。主导产业规模在全国同行位居前三位、相关联企业集聚度高、主导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大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总量规模可适当放宽。
4. 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区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1%;设有1家以上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区内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5 个省级以上知名品牌。
5.节能减排达标。产业集聚区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区内龙头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6. 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具有技术开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功能。所在地政府在规划、政策、服务等方面对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大。
专栏8 建设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特色产业集群是依托相关产业集聚区,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和企业集聚,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特色的产业集群。
基本要求:
1. 产业集聚度高。具有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有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产出规模50亿元以上或国内市场占有率30%以上,有一批具有较高声誉的行业龙头企业。
2. 产业成长性好。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产业集群近3年的年平均发展速度达到15%以上,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3. 产业创新能力强。集群内企业重视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优先吸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入驻,创建名牌产品,打造区域品牌,拥有5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
4. 公共服务完善。按照产业发展内在需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具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担保、产品展销、物流服务等功能,其中:有1家是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
5. 发展环境优良。当地政府已出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资金、税收、用地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导向作用,指导和扶持产业集群发展。
6. 带动力强。产业集群成为当地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促进地方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对周边地区产业集聚发展,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加强节能减排。继续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推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广泛运用;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生产再生型材料,提高原材料节约利用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培育和形成一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和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第四节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把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措施,重点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矛盾。
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改革,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条件,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优化信贷结构,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授信制度,完善小企业贷款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进银企合作,实施“万企千亿”融资对接计划,为1000家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1万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及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加强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和服务,建立运作规范、服务高效、机制灵活的担保体系。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完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激励和风险补偿办法。以省再担保公司为龙头,建立市、县担保公司共同参与的全省再担保网络体系。加强银保合作,完善再担保机制,不断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规模。
专栏 9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重点任务:推动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支撑;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融资担保领域,兴办以社会资本为主体的担保公司,不断完善各类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平等竞争的融资担保体系。发挥省再担保公司信用增级、风险分散功能,提高担保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全省担保体系的不断完善。
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担保行业的注册资本、融资担保业务总量比2010年末翻一番,担保责任余额占贷款余额的6%左右。担保机构数量适度、布局趋于合理;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培育3到5家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领军担保机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到总数的8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培养一批研究开发水平较高的业务专家。
第五节 着力推进两化融合
把两化融合作为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
培育信息化示范企业。开展 “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实施“百千万”企业信息化提升、物联网应用示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载体建设、两化融合产业服务示范园建设和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五大工程”。培育一批信息化示范企业,推广电子商务、两化融合知识和典型解决方案。“十二五”期间,创建万家“数字企业”,认定百家省级“数字企业”示范标杆企业,为全省“两化融合”培育一批亮点企业。
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广泛应用,实现两化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充分应用宽带网络、智能化基础设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产品研发设计、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全部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信息技术在企业的集成创新与协同应用水平,打造数据通信宽带化、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和安全监管可视化“七化联动”的数字企业,实施一批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工程。
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搭建研发、管理、电子商务、信用融资等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产过程、经营管理、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筹资融资提供支撑。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依托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一批集培训、咨询、体验为一体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辅导站。
加快信息化人才培育。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加快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装备制造和信息领域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信息领域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大力培养各领域的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信息技术职业教育,培养各级各类信息化专业人才。积极推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
第六节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把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重要手段,鼓励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
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内市场需求、消费变化,及时改进和开发适销对路产品;促进跨区域合作交流,寻找发展商机,开展协作配套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对参展展位费的减免。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品牌展会,提高中小企业参展的实际效果。
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建立自主国际营销网络。出台贸易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发挥各级、各部门驻海外机构的作用,积极提供国外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打造经贸合作交流平台。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组织中小企业双向对接,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境内外企业的联合与协作。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搭建中小企业产品展示平台。为中小企业搭建网络交易平台,或者支持网络运营商与中小企业合作,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
第七节 加强企业管理创新
把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整体实力的重要基础,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向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发展。
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实现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质量、节能、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工作;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健全适合企业实际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等标准化体系;改善生产秩序和作业环境,优化现场管理;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抓好成本管理。
促进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实践。积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创新成果,全面实施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按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和信息化“四化”要求,在重点行业培育一批管理创新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在机制管理、目标管理、组织管理、基础管理、信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管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鼓励和支持企业管理创新。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国内外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进企业管理转型,形成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并具有江苏特色的管理模式。引导企业构建企业信息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优化,实现网络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的深度融合。
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制定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规划,建立中小企业培训长效机制。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育计划,加快培训和造就一支适应企业创新发展的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第八节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把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服务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挥其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市、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着力培育和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制订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星级认定办法,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绩效。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业绩奖励等方式,引导和带动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发展。
专栏10 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满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具有服务开放性、资源共享性特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支撑、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法人实体,包括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机构。
划分标准:星级的高低表示服务平台在建设水平、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所达到的不同标准。星级标准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依次划分服务平台的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级。
基本要求: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强的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两年及以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良好业绩。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站。为中小企业搭建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面向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产品设计、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增强创业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管理咨询服务功能、信息服务功能、人才培养功能、市场开拓服务功能。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全省上下贯通的服务网络,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建立监督和评价机制,推动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基本规范,提升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人民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中心镇的中小企业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与合作,形成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在规划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小企业各项工作,明确工作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分层次、有侧重地推进本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推进规划的贯彻和实施。
第二节 完善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新政策,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快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各项收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
在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上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要素资源。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对科技型、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用地的保障力度。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煤、电、油、运需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相关保供主体的沟通联系,完善重点物资运输协调机制,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道顺畅。
第四节 加强分类指导
按照我省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要求,制定分类指导政策,抓紧出台相关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差别化政策法规体系。鼓励中小企业从一般加工制造、批发零售等传统产业加速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展。推进中小型企业大规模,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加速培育创业型小企业,营造环境,改善服务,大力扶持微型企业。
第五节 加强统计监测
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统计体系,做好重点企业监测工作,稳定中小企业统计体系,完善多渠道反映中小企业运行的监测方法;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监测工作,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更多反映中小企业的特色,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强化与周边省、市的横向联系;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和掌握产业、行业、企业发展的趋势、特点,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