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放300多项审批事项 充分发挥便民作用

广东大推简权放权——“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中华老字号”等认定及评价权需转移给中介组织,导游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据前瞻网记者了解,广东省7月17日正式颁布《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与此同时,广东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也正式公布,该目录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9项、转移事项55项、下放地方事项115项,另外还有5项事项委托管理。

以“小政府、大社会”为改革方向,本次广东的简政放权力度之大,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介绍说,这次全面彻底清理审批事项,涵盖了拥有行政审批权的所有54个部门。在行政层级上,不局限省政府权限内的事项,还将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事项、法律设定的事项等一并纳入清理范围。

《意见》提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积极主动下放权力,充分发挥下级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加下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对下级政府不用省一级财政资金承担的项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由下级政府直接审批……

广东省转变政府职能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广东省社科院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表示,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这“四轮错位”的局面已经影响到了行政体制机制的活力与竞争力,而广东的政府职能转变旨在扭转“四轮错位”格局,其华丽转身的背后更显示了政府职能的“升级”和灵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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