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先行先试政策获批 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
前海规划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中国政府网7月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批复表示,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同时,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等。除此之外,还通过其他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在税制改革方面,支持前海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发挥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作用。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注册在前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此外,国务院还就加强法律事务合作,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机制,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加强电信业合作出台了相关具体措施。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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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一、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二、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一)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二)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三)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
(四)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五)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六)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七)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
(八)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措施,分别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有关方面按程序制定。
三、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支持前海在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一)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注册在前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四、加强法律事务合作。
(一)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二)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五、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机制,营造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创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外国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和留学归国人才在前海的就业、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二)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三)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具体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制定。
(四)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前海先行先试,具体试行办法由深圳市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六、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
(一)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
(二)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七、加强电信业合作。
(一)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与内地电信运营商根据CEPA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二)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三)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的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八、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环境。
前海名片
前海合作区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岛的西侧,珠江口的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与香港、澳门毗邻,占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均由填海造地而成。
根据规划,前海将充分发挥毗邻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重点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业四大产业。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前海合作区将用10年时间完成“三步走”的目标。初创阶段(2010-2012年)全面完成合作区土地整备工作,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发展开始起步,引进部分香港和世界高端品牌的现代服务业;初步形成运作规范、安全有序、服务优良的营商环境。提升阶段(2013-2015年)基本完成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低碳生态城区;深港合作取得明显成效,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开放和完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人民币左右。发展阶段(2016-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左右,为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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