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上风电获政策支持重点发展

前瞻经济学人

海上风电具风速高且稳定、发电量高等特点 

未来五年,上海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将以海上风电为重点进行布局,加快打造大型风电基地的步伐。上海新能源“十二五”规划对未来五年的新能源产业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新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以及新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根据《规划》,上海市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总量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上海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2%左右,其中本地生产量达到120万吨标准煤(不含太阳能光热利用),是2010年的8倍。

以海上风电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

《规划》显示:“十二五”新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开发风电、稳步推进太阳能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加快新能源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接入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推进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新能源服务业和公共平台七项内容。

据前瞻数据库监测显示,目前,在风电领域,沪产风电机组占全国市场的份额仅2%,而国内风电三大巨头的占有率高达50%;2008年,上海新增风电装机量1.5万千瓦,毗邻的浙江省新增15万千瓦,10倍于上海,而在江苏省,这一数字更高达35.45万千瓦。风电产业在我国的发展才5年,可看下来,上海的差距总体似在拉大。作为一个新能源产业,上海在与其他省市的赛跑中,稍微有些“占下风”。

因此,《规划》则明确提到,在“十二五”新能源的布局和结构目标上,以海上风电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继续开展海上风电示范,使得海上风电成为上海市新能源发电的主力军。

《规划》还提出,到2015年,形成东海大桥、临港、奉贤海上风电及扩建等三个基地。同时,建设崇明北沿、崇明前卫、长兴岛和老港等风力发电及扩建工程,初步形成崇明、长兴和老港三大陆上风电基地规模。另外,励沿江沿海风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发挥电网接入条件好等优势,因地制宜开发中小规模分布式和用户侧风力发电项目,成为风力发电基地的有力补充,上海市风电装机达100万千瓦左右。

与此同时,“十二五”上海在新能源产业方面还提出太阳能光伏发电优先在外高桥、老港、陈家镇等开发区、工业区和新城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应用,总装机达到150兆瓦。生物质能方面也提出将与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结合,重点在崇明、松江、奉贤、老港等地区建设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并扩大城市垃圾发电规模,建设浦东、金山等发电工程,新增装机超过20万千瓦。

在区域目标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建成国家级崇明绿色能源示范县,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30-40万千瓦。在外高桥、陈家镇等光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初步形成50兆瓦左右建设规模。建成老港立体式、多元化新能源开发利用基地,新能源发电装机达15万千瓦左右。

打造千亿元级新能源产业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新能源既是上海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突破能源资源约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规划》中叶明确表示了,上海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任务上,还十分艰巨,与此同时,新能源发展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针对加大新能源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将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完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重大创新技术开发应用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引导区县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新能源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明确的支柱产业,要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在整个“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总投入为180亿元,其中100亿元发展风电(陆上风电30亿元,海上风电70亿元),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其他各为20亿元、40亿元和20亿元。而这180亿元或将直接带动千亿元级产业的发展规模。

《规划》中叶明确指出,到2015年,在装备产业方面,使上海率先成为全国新能源核心技术研发基地和装备产业服务业基地,提升设备总成套、工程设计总承包和系统总集成能力,打造千亿元级新能源产业。尽快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引入国内外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重点实施高层次海外人才“千人计划”。业内预计,未来新能源领域的从业人数将达到5-10万左右。

与此同时,《规划》还提出将建立新能源市场交易机制,构建综合性交易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能源产业项目,构建新能源投融资平台,探索培育碳资产管理公司、碳经纪商和绿色信用评级机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公共咨询平台,为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项目设计、经营策划、服务评估等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大新能源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规划》也明确提出,将重点扶持专注于新能源领域的专业创业投资企业,鼓励新能源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充分利用现有金融资源,通过战略重组、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产业能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信贷支持及信贷审批、金融服务、重大项目信息沟通等方面加强改善,以进一步就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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