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将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海洋经济近年来发展加快,海洋开发项目增多。

近日,从浙江台州市发改委获悉,《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台州市实施方案》日前通过省发改委等部门审核,即将发布实施。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一段时期,台州市将按照循环引领、海陆统筹、协力共建、创新带动的发展原则,着力建设中国海洋经济循环发展基地,具体实现“两基地两区”四大目标,即循环型临港产业示范基地、“三位一体”港航物流重要基地、民营经济促进海陆联动开发开放示范区、海洋海岛海湾生态保护提升发展示范区。

规划布局上,构建完善“一港三湾诸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搭建大平台,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做强大产业,促进大开放,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资料,“一港三湾诸岛”是指依托台州港,联动台州湾、三门湾、乐清湾,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台州各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三位一体”则指推动形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发展海洋经济,必须要有重要的抓手。“十二五”期间,台州市将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发展“十大建设”工程,即石化基地、沿海高速、头门港区、滨海汽车城、循环经济示范区、海洋新兴产业及临港装备、海洋清洁能源基地、海洋服务业、滨海旅游、海洋渔业等。同时,安排200多个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推进项目,总投资5800多亿元。未来几年,通过发挥这些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海洋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海洋兴,则台州兴。到2020年,台州市将构建形成以临港先进制造业为主导,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现代渔(农)业配套发展的循环经济系统,力争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1800亿元(占GDP比重超过30%),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台州市海岸线长,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大。在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发海洋经济,有利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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