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作茧自缚 套票作法违反旅游法

“五一”即将到来,各旅游区正兴头正足准备迎接旅游高峰期。但处于“套票风波”当中的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古城仍不平静。

在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实地调查得知,由于改变以前的景点收费模式,强制实行套票收费模式,导致凤凰古城旅游散客大幅下降,九成以上的商铺生意受损;同时,由于“套票风波”持续发酵,游客前往凤凰古城的意愿大幅度下降,虽然当地政府部门认为“人气一定会恢复”,但游客量下降到往年四成左右已是不争的事实。

据前瞻网 记者了解,4月23~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审议、表决旅游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等权威人士先后针对凤凰古城“套票风波”表态。其中,王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通过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之和,且旅游者有权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这表明凤凰古城的做法违反了《旅游法》。凤凰县宣传部人士拒绝表态,随后是否会整改也不得而知。

权威表态:会诊凤凰古城

前瞻网记者获悉,4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的过程中,吴晓灵主动提出,“针对这次凤凰古城收费的问题,我要谈谈看法。”

吴晓灵表示:“凤凰突然把古城封闭起来,要收费,他们的理由是,周庄、平遥这样的古城可以收费,我们就不可以收费吗?事实上,一些地方把古城圈起来收费的效果并不好,有的甚至在亏损经营,并没有因为收费而形成良性循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毅表示:“像凤凰古城收费这件事,在旅游法中比较难界定,因为整个古城不全是公共投资,其中有一部分是私人投资,这种情况该如何定义?”王毅建议,《旅游法》对于景区的定义应该更加清楚一些,以便在处理这种案例的时候可以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

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在回答有关凤凰古城“套票风波”的提问时表示:“大家应该注意到了,这次通过的《旅游法》和去年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那部法之间还有所不同,做了相应的修改,第44条增加了一款,我把这一款给大家说一下。”

王威面对在场记者读出了新增的条文——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王威还指出,《旅游法》颁布之后,类似凤凰的问题都应该得到妥善解决。

凤凰古城:作茧自缚

4月22日,凤凰古城开始实行景区套票收费的第13天,一家纪念品商铺的老板表示:“与之前几天相比,负责监督门票新政情况的13个票务稽查站的检查工作放松了,昨天进入古城时都没被拦下来盘查。”

随后,凤凰县宣传部答复套票政策仍在执行。

凤凰古城推行套票收费政策,意味着多数游客者将会选择跟团旅游,散客数量会大幅减少。“去年这个时候,每天能卖2000元的东西,现在一天只能卖一两百元。”一位经营女性饰品的店主表示,实行套票新政以来,散客少了很多,生意冷清了很多。

“往年这个时候房价至少可以达到四五百元,周末、假期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750元,现在开价一百块钱也没有客人。”凤凰县城一位普通客栈的老板表示,他的店里共有26间房,每年的租金将近100万元,现在连续多日几乎没有生意,今年看来是要赔本了。

在凤阁巷子看到,因为生意冷清,多数商铺处于关门状态。一家古玩商铺老板表示,前些天这条街90%以上的商铺都关门了,当地公安部门一直在调查商铺关门的事情。

自4月10日以来,凤凰古城“套票风波”持续发酵,网友甚至发起了“五一”假期不去凤凰的在线活动,凤凰古城游客量与往年相比锐减。凤凰县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10日~13日,游客数量仅为去年同期的38%;三天之内,散客门票只买了200张,而在往年同期,周末时候的散客数量能达到8000人左右。

凤凰县旅游局一位官员拒绝透露游客数量的更新统计数据。不过,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今年去凤凰旅游的散客估计将降到往年的3到4成,‘五一’期间,凤凰古城旅游市场肯定会受到影响。”

凤凰县旅游局官员表示,当地政府预料到门票新政短期内将会影响凤凰的旅游市场,但随后“人气一定会恢复”。

一位营销专家表达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套票风波”让凤凰古城的品牌价值归零。

政商利益重构

从凤凰县政府获悉,凤凰县是在整合了三家旅游公司、两个全国4A景区的基础上推出套票收费政策的。

三家旅游公司分别是叶文智投资的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古城公司”)、吴启雄投资的启盛(凤凰)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启盛公司”)以及凤凰县国资委控股的乡村游公司。

其中,叶文智旗下的公司在2001年以8.33亿元的代价获得了凤凰古城当中8个景点50年的经营权,吴启雄旗下的公司在2005年获得总面积达2354公顷的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50年的经营权。

此前,游客进入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是免费的,游览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之内8个景点的总票价是148元。自4月10日开始,凤凰县改变收费政策,放弃了此前景点收费的模式,采取进入凤凰古城即收取148元套票的捆绑模式。

“从去年开始谈判,经过8个月左右的时间,三家公司谈拢了。”凤凰县政府官员表示,“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投资了几千万元,门票却很难卖出去,政府其实是在帮他们。”

在凤凰县政府主导下,上述三家公司达成一致,今后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乡村游三大景区的门票和营销工作统一由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景区服务公司”)负责。

凤凰县政府官员表示:“景区服务公司是由凤凰县政府独资的铭城公司以现金入股方式,与凤凰古城公司合作组建的,股权比例是49:51,职能主要是管理与服务,更注重于服务。”

三家景区运营公司将经营权委托给景区服务公司,除了缴纳每张门票当中2%的代理费之外,门票收入还要支付相应的税费大约33元。不过,景区服务公司需要对三家公司兜底支付一定基数的年收入,剩余的部分按照65%、17.5%和17.5%的比例在古城公司、启盛公司、乡村游公司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针对官商勾结与民争利的质疑,凤凰县政府一再表示,不存在争利一说,主要是想更好地经营凤凰古城的旅游资源。

对于《旅游法》颁布以后,凤凰县重新整改收费模式的可能性,北京交通大学旅游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王衍用表示,凤凰古城改变收费模式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想与开发商分一杯羹,当地政府没有考虑产业的长期受益,希望通过门票经济在短时间之内把当地经济提升上去,因此,《旅游法》出台对凤凰古城的约束力可能很小。但这种“杀鸡取卵”的方式,给凤凰当地经济造成的损害却也是难以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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