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营改增减轻税负约百亿 小微企业受益最大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昨日(9月18日),广东省召开了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会议,会上获悉,据测算,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预计减轻企业税负约100亿元,将普遍惠及试点企业。

会议确定,国税系统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征管主体。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部分企业可能因试点增加税收负担的担忧,会议确定将由各级财政设立试点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助。据悉,省财政将安排约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保障试点顺利进行。广东省将采取“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原则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即原则上不会造成企业税负上升。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特别强调,试点期间,有关部门将认真摸清广东省与试点密切相关的情况,全面做好调查摸底、数据测算、税负变化分析等分析工作,深入研究试点对企业税负变化的结构性影响和广东省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切实避免出现一些行业实际税负加重的现象,“社会上不需有此顾虑”。

小微企业或成最大受益者

经过上海试点,营改增已经成为被财税部门和专家普遍认可的我国结构性减税的关键一环。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突出的背景下,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税收收入总量多年来位居全国首位,其承担着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增长的迫切需要,广东参与营改增试点势在必行。

前瞻网记者了解到,上海的改革试点共有12.6万户企业纳入试点,截至目前,89.6%的试点企业税负减轻,其中8万多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减轻,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也全面减轻。小微企业成最大受益者。

具体到广东,经核查,广东省地税部门提出的试点企业有19.2万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有近18万户。据测算,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预计减轻企业税负约100亿元,将普遍惠及试点企业。

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由此推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全省扭转经济下行的态势、实现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的目标任务,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服务业发展再“松绑”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从相关税制设计来看,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对货物和劳务实行增值税,而目前我国货物和劳务税制不统一,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机制和链条也不完整,已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分工不断细化以及服务业占比不断上升的发展要求。

从上海试点情况来看,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业、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这项改革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有广州服务业企业负责人表示,据上海经验,该企业测算其参加营改增后,年需缴纳税款仅是原先的六成左右,“我们将此看做国家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利好,直接减税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最好方法,企业将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去发展。”

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解释说,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进一步为服务业发展“松绑”,为其提供优化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就广东省而言,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711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5%,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4.8%。要保持广东省服务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就必须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加快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

事实上,就效率而论,税收的目的并不止于转移支付,作为一国产业政策的重要抓手,它还兼有引导资本投向等基本职能。而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已不适应现代经济分工不断细化,以及服务业占比不断上升等内在要求。业内人士由此认为,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可以化弊为利地促进产业分工与协作,加快推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带动产业经济稳健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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