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投资建设8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山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山东将在东部、西部和中部地区建成6-8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届时山东煤炭应急储备规模将超过600万吨,以缓解山东省内煤炭资源日趋枯竭带来的能源压力。

据前瞻数据库监测显示,按目前年产1.5亿吨原煤计算,山东省内煤炭可采储量仅能维持20年。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山东对煤炭的需求将持续增长。目前,山东省煤炭净调入量已经超过了其省内煤炭产量,并呈逐年增大态势,预计“十二五”末期山东省煤炭缺口将超过2亿吨。

山东省2007年便在全国率先启动这一储备计划,以建设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为基础,着力推进现代煤炭物流产业发展,构建区域性煤炭市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省内煤炭能源有效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构筑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煤炭能源保障体系。

按照山东省规划布局,在东部沿海建设龙口和日照基地,加大煤炭海运调入量,实现向鲁东、鲁中和鲁东南的煤炭应急配送;在中部建设莱芜、诸城基地,利用东、西优势资源,实现向鲁中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在西部建设菏泽、齐河、高唐等三个基地,加大省外煤炭调入量,实现向山东北部、西部以及西南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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