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男主角杨剑波:如果再有第二次机会 还会这么做

前瞻经济学人

光大乌龙指男主角杨剑波:如果再有第二次机会 还会这么做

“如果再给你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你会怎么做?”

昨日庭审后,面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问题,杨剑波表示,还是会按照当时的行为方式做。“给上级报告、给监管机构报告,然后按照公司的监管规定对冲。你觉得如果被告是我,他会怎么做?”杨剑波说。

证监会相关人士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证监会的立场是按法律程序办理。“尊重司法、尊重法院审理,是公民和法人都应遵守的,舆论监督是有利于审判的,但不能干扰司法。”该人士称。

“现在就是等最后判决了。”杨剑波的委托代理律师李江对记者称,结果不好预测。

事实上,无论结果如何,毋庸置疑的是,本次庭审双方在一个公开的场合就一起公众事件进行了公开的辩论。

此前,当杨剑波向法院递交起诉书时,市场上曾经响起过一阵叫好声。不过那喝彩并非预祝他的胜利,而是对中国证券市场上又一次公开“大辩论”表示期待。被他送上被告席的,是中国证监会。

出人意料的是,杨剑波对证监会的行政诉讼于2月1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立案。在昨日的庭审现场,本来看似确定的结果竟然又多了几分不确定性。有旁听人士称,杨剑波不一定就不会赢。

昨天上午9点未到,北京一中院的门口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其中一大半是全国各大财经媒体和法律媒体的记者。与以往不允许拍照、录音、摄像不同,本次庭审对记者几乎完全开放,且庭审记录在网站上进行了全程直播。

本次庭审如此开放,与杨剑波案本身的受关注度有关,与证监会的市场化态度也有关系。此前证监会曾公开对该案表态称,“依法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严格监管是证监会的职责”。

9点30分,“光大乌龙案”的主角、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现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杨剑波出现在庭审现场,与其一同出现的是其委托代理律师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江和杨翼飞。

大约14年之前,中国首例证券行政诉讼案在北京审理,其原告方为海南凯立公司,委托律所即为中兆律师事务所,被告就是中国证监会。该案件由于海南凯立的胜诉而成为载入中国证券市场史册的案例。

不过,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一开始,杨剑波方面似乎有点“出师不利”。在按照审判长要求阐述诉讼请求时,杨剑波的委托律师李江表示,请求判决撤销证监会[2013]第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及[2013]第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判令证监会承担两案诉讼费用。随后审判长表示,原告只能针对两被诉决定针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市场禁入内容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坐在律师左手边的杨剑波,警惕地看了一眼旁边的李江。待到李江淡定地重新念出诉讼请求,杨剑波看上去舒了一口气。律师改称,要求撤销证监会针对被告向原告本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

辩论当中原被告双方曾出现多次正面“交锋”。杨剑波在庭上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尽一个光大证券员工、部门总经理的职责,并向证监会出庭代表提问。“如果不这样做,谁来告诉我,该怎么做?”杨剑波说,交易所相关高管也事前了解事实。对此,证监会方面直接予以否认,并要求杨剑波就所谓“相关高管”提出证据。

原被告双方在近4个小时的辩论及陈述中,涉及范围不仅包括案件本身,也涉及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思考。

截至下午1点30分左右,法庭审理结束。杨剑波在庭审结束后表示,对委托律师的表现满意,对审判结果还要再看。“我一直都很放松。我严肃,并不代表我紧张。”杨剑波称,一路走来能感到历史进步的可能性,以及历史进步的艰辛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