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好人法 不再让人“不敢扶”
街头有人突发疾病摔倒,到底扶不扶?怕碰瓷,怕被倒打一耙,恐怕就算在良心的驱使下情不自禁去扶了一把,心里也要担惊受怕。7月24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让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

北京拟出台好人法 不再让人不敢扶
尽管“见义勇为”屡被讹诈的英雄们始终“不后悔现在因救他们而出现的情况,今后再遇到类似情况,还会伸出援助之手”,尽管社会各界都在为改变“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状而不懈地努力。但是,目前救助他人者无法受到来自法律的保护却仍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拿不出“自证清白”的证据,英雄仍可能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
7月24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
根据草案第三十八条,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介绍,事实上针对好心人遭诬陷现象,本次立法应该秉持什么态度,法制办多次组织研讨,多数意见认为应该弘扬正气,鼓励保护好心人。但是,北京作为地方能否就好心人施救免责作出规定,大家存在分歧,多数意见认为好心人因施救造成损害承担什么责任属于民事基本制度,地方没有这方面的创制权。
因此,草案第三十八条同时提出,“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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